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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声音已经泯灭,但以串习声音的习气同类存留而了知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 ·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 · 连讲 4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应舍外道 › 癸二 广说 › 子六 论义五派 › 丑二 广说有五派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广说有五派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对方立论自续式连讲 1/4要连上下读

他们承许说:一切言语均是虚妄,吠陀才是真实

整理行为派立吠陀非士夫所作、声常有

持论叶衣仙人

吠陀非所作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非所作
因
由于是梵天宣说的缘故

声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一切声音均是恒常性
因
运用于名言的缘故,可以串习的缘故,先前了知后来他者了知的缘故,是所闻的缘故
喻
如同声音的总一样

无常则不能运用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假设是无常

所立
那么运用声音也不可能
因
无常而后来灭成无有

吠陀真实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为此是真实的
因
吠陀的一切必要都是梵天所说

例声音的总(对方喻)

原段(3 段)

(1)非士夫所作:他们说:因由于是梵天宣说的缘故所立非所作。本为常有,是梵天通过忆念而言说,并非重新造作。如《八支论》中云:“梵天忆念寿吠陀,彼称一切众生主。”他们声称: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你们内道也就成了法界不是非所作,因为佛陀所说。于虚空常有存在的语言梵天忆念所听到的意义而加以言说。他们承许说:一切言语均是虚妄,吠陀才是真实。《密语》中云:“以贪等过失毁故,士夫之语乃虚妄,吠陀则非士所作,是故执其为正量。”吠陀的名义有相关的事物。《密语》中云:“声常有音能明了,与义相联故常性,意义具有分别性,于此极度生分别。”他们认为讲吠陀者梵天是真实的,而佛陀遍知一切不可能存在,你们内道只是无中生有的增益,因为你们自己的教典中说:“现多相违故。”《密语》中说:“佛陀之语非正量,破斥三种见解故,无论如何而言说,犹如裸体派见解,非遍了知诸所知,能知余有无穷尽,一者无有行不行。吠陀乃为一切者。读诵讽诵不容故,世间之中一切人,及余外道无遍知。足能抛下大礌石,是能摄受天施故,牛群之王已来至,未来一切不可知。” 原段 ›

(2)常有:一般来说,所立一切声音均是恒常性,因为因运用于名言的缘故,可以串习的缘故,先前了知后来他者了知的缘故,是所闻的缘故,喻如同声音的总一样。假设是无常,所立那么运用声音也不可能,因为因无常而后来灭成无有。执著词句等也不合理,因为现在执著时前面无常而灭成无有。自己的想法说给别人也不合理,因为前面的那些想法灭尽的缘故绝不存在。听闻也不合理,因为听闻时前面灭成无有。可见,名义常有存在才可以了知、执著与听闻,如叶衣仙人说:“一次趋入故修习,后亦了知故如是,是所闻故如声音,当知声音恒常性。” 原段 ›

(3)真实:可见,因吠陀的一切必要都是梵天所说,所立为此是真实的,理当取受。《饶益支》中云:“吠陀中未说,吠陀中未见,一切当无故,无如吠陀闻。”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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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自续式连讲 2/4接着破

虽然声音已经泯灭,但以串习声音的习气同类存留而了知

整理破吠陀声常有:四因都可以刹那相续、习气解释

声非常 · 本方 · 破

所立
声音并不是常有
因
虽然声音已经泯灭,但以串习声音的习气同类存留而了知
原段(1 段)

1、破常有:破常有的别法,有能立名、串习、后来了知、为他讲说不合理四者,只是在名言中说为刹那持续,因虽然声音已经泯灭,但以串习声音的习气同类存留而了知。可见,所立声音并不是常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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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4

如果士夫所说是虚妄的,那么梵天所说也纯属虚妄

整理破吠陀非士夫所作(一):意义不定;自然文字、遍入幻变之反难不成

火施无关善趣 · 本方 · 破

所立
对火神作烧施无有任何关联
因
火不是善趣、善趣不是火

梵天语亦虚妄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士夫所说是虚妄的

所立
那么梵天所说也纯属虚妄

义常相违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相违
因
声音中断时意义无常这一点需要直接确定,而你们承认意义是常有

自然文字等同 · 对方 · 反诘

所立
你们也承认以自然文字、天鼓声等来讲法,因此等同

佛力众生缘所生 · 本方 · 立

所立
与你们的观点截然不同
因
这是由佛菩萨的威力与众生各自的缘分所产生的,而不承许无因

佛加持有因 · 本方 · 立

所立
二者全然不同
因
佛陀是以因二种资粮等威德力所生的加持
原段(6 段)

本方2、破非士夫所作分为意义不定、咒力不可能、与现量相违。 原段 ›

本方(1)意义不定:想得善趣,所立对火神作烧施无有任何关联,因为因火不是善趣、善趣不是火。如果士夫所说是虚妄的,所立那么梵天所说也纯属虚妄,因此与不欺之义相违,结果外道应成欺骗你们。你们也是士夫,这里宣说吠陀的意义成了欺人之谈。如果句义有关联,那么因声音中断时意义无常这一点需要直接确定,而你们承认意义是常有,所立因此相违。《定量论》中云:“闻说求善趣,是以作火施,所谓食狗肉,非义此何量?”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那么,所立你们也承认以自然文字、天鼓声等来讲法,因此等同。 原段 ›

本方驳:因这是由佛菩萨的威力与众生各自的缘分所产生的,而不承许无因,所以所立与你们的观点截然不同。 原段 ›

对方如果说:与遍入天的幻变相同。 原段 ›

本方驳:因佛陀是以因二种资粮等威德力所生的加持,而遍入天没有任何因缘所造的幻变是绝不现实的,因此所立二者全然不同。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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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应成式连讲 4/4

很明显士夫所说的语言并不是吠陀的语言,是偶尔性的缘故

整理破吠陀非士夫所作(二)(三)及破真实

咒无功效 · 本方 · 反诘

因
是士夫的词语,士夫的语言是欺惑性的

应成:应成诵咒也不会产生功效

与现量相违 · 本方 · 破

所立
很明显士夫所说的语言并不是吠陀的语言
因
是偶尔性的缘故

无谛实义 · 本方 · 破

所立
具有谛实义不可能
因
现见所诠相违的缘故
喻
如同水声风声

例水声风声(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本方(2)咒力不可能:应成应成诵咒也不会产生功效,因为因是士夫的词语,士夫的语言是欺惑性的。 原段 ›

转述(3)与现量相违:如果说:它是吠陀的词语,因而会产生功效。这以现量可破斥,所立很明显士夫所说的语言并不是吠陀的语言,因是偶尔性的缘故,因为你们承许吠陀的声音是常有,所以应成相违。 原段 ›

本方3、破真实:所立具有谛实义不可能,因为因现见所诠相违的缘故,声音传出时无有示义者,喻如同水声风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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