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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识如果实有自相存在,必定会有其存在之处

入行论广释 · 第九品 智慧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深入对境无我 › 庚二 深入法无我 › 辛三 心念住 › 壬一 意识不成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一 意识不成立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1/2

心识如果实有自相存在,必定会有其存在之处

整理心念处:观察心识住处,不在六根、不在外境、不在根境中间、不在身内身外

量界、限定实有自相

根中无心 · 本方 · 破

有法
六根
所立
除了各微尘分外,绝不可能找出有自相的心识存在
因
是由色尘组成

心在境则与身无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心识若存在外境上

应成:就应成与身根等无关之法

中间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心识在根境中间

所立
与二者无关则不能知身受,也不能知色法

在内不知外 · 本方 · 破 · 限定:如心在身内

所立
则不能知外

在外不知内 · 本方 · 破 · 限定:心在身外

所立
则不能知内
原段(4 段)

意不住诸根,不住色与中, 原段 ›

不住内或外,余处亦不得。 原段 ›

心意不住在眼等六根中,不住在色等六境上,也不住在内根与外境之间,心意不在身内,也不在身外,而其他处也找不到。 原段 ›

没有观察时,我们每一个凡夫都会觉得自己有心识,而且它明明清清,实有不虚,由于有它的作用,自己才会有种种见闻分别,才会有种种身、语活动等等,这一点大多数人都如是认为。但是我们现在要突破平时的习惯思维方式,透过这些现象去观察心识:它到底住在哪儿,从哪里来,是什么形状……通常人们会认为心识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种,这些心识如果实有自相存在,必定会有其存在之处,因此先从心识的住处观察。首先从人们执著最为普遍的眼等六根上分析,心识是否会住在六根之中呢?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如果其中有心识存在,一定可以现见。而事实上六根因是由色尘组成,将构成内根的微尘一一分析,所立除了各微尘分外,绝不可能找出有自相的心识存在。同样在色声香味等外境上,也不可能存在心识,因为心识若存在外境上,应成就应成与身根等无关之法,身心无关,心也就无法了知眼等诸根的觉受。如果说心识在根境中间,而所谓的根境中间要么与二者无关,要么兼在二者之上。所立与二者无关则不能知身受,也不能知色法,兼在二者之上也不能成立,如上已破;如心在身内,所立则不能知外;心在身外,所立则不能知内……观察心识的方法,在经论中有多种,在《楞严经》中有七处征心的方法,在《迦叶请问经》、《宝积经》中,也有内外各处观察理论。而在座诸位闻思过多年中观,掌握了不少观察诸法空性的理论,在分析心识时,也可以用上,从内到外,从诸内根到六尘等等,一一作详细分析,看看平时自己所执著的心识,它到底住在哪儿?若遍寻而不可得,了知心识任何处也不存在,那么对这种何处也无有的法,又怎能顽固地执著不舍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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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2/2

心识不存在任何自相,没有丝毫真实性可得

整理观心与身非一、非异、非合、非离,心识无自相,故有情自性涅槃

引证弥勒菩萨、萨绕哈祖师、龙树菩萨

量界、限定实有

心非身 · 本方 · 破

有法
心识
所立
并不是身体
因
因身体是色法,其法相与心识不同

异身则如死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心识另外存有别体

应成:则应成与身体诸根无关之法,那么一切有情之身应成无知,如同死尸一样

非合 · 本方 · 破 · 限定:若心遍于身支各分

所立
不可能找出心的存在

非离 · 本方 · 破 · 限定:而离身之外

所立
也不可能独立存在实有之心

有情性涅槃 · 本方 · 立

有法
一切有情
所立
其本性即涅槃
因
一切有情的身受心念皆无真实自相可得,本性无有任何戏论分别

例盐与水(教学例)、死尸(举例)

原段(4 段)

非身非异身,非合亦非离, 原段 ›

无少实性故;有情性涅槃。 原段 ›

心既不是身体,也不是异身之外法,非与身相混合,也非离身而存在。因此心识无有丝毫真实自性,诸有情的自性本来即是涅槃。 原段 ›

再从心识自体上观察,心识所立并不是身体,因因身体是色法,其法相与心识不同,而且死人身体尚存,若身心为一,那是不是死尸也有心识呢?那心识是不是异于身体,是与身体毫不相干的外法呢?这也不可能成立,现实中稍有心智者都会知道,身心相知相连,除身体诸根外,若心识另外存有别体,应成则应成与身体诸根无关之法,那么一切有情之身应成无知,如同死尸一样,这种观点谁也不敢承认。心非身非异身,那是不是与身混合一体,像盐与水一样呢?这也不成立。若心遍于身支各分,那可以用前面修身念处的方法,逐个身支观察,所立不可能找出心的存在。而离身之外,如前面所分析的一样,所立也不可能独立存在实有之心。如是一一分析观察,心识不存在任何自相,没有丝毫真实性可得。《不退转轮经》云:“无明如虚空,诸法无性相。”《般若八千颂》中说:“心无有心,心之自性为光明也。”《坚慧请问经》中云:“心之性相亦同幻境,应住无性相与离性相,此乃心念处也。”因一切有情的身受心念皆无真实自相可得,本性无有任何戏论分别,所以观察至此,完全可以得出结论:一切有情所立其本性即涅槃,无有任何实执戏论。《圣宝炬经》中说:“一切诸法如善逝。”弥勒菩萨云:“三有寂灭平等性。”萨绕哈祖师也说过:“轮回如何即涅槃。”龙树菩萨在《中论》里也说过:“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这类教证于经论中,大家都见过不少,而有情自性如何即涅槃,这个问题要清楚地了知,对我们中下根凡夫来说,必须深入本论中的种种观察辩论,了知有情的身、受、心等皆无自性,当这些法义融入自心时,对“有情性涅槃”,一定能生起坚定信解。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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