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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受与心二者非同时生,而是前生受后生心

入行论广释 · 第九品 智慧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深入对境无我 › 庚二 深入法无我 › 辛二 受念住 › 壬四 执著不成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四 执著不成立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1/2节选

受本身并不能被心识领受,或说现见

整理破心能领受同时生之受:能见所见须异体;受心若同时生,互不观待、无能所关系,心不能领知受

能所须异体 · 本方 · 立 · 限定:受与心识如果有能见与所见的关系

所立
则二者必然是不同体的异质法

同时生则无能所 · 本方 · 破 · 限定:若受心同时生

所立
那么二者互不观待,也无有能所关系
因
因为二者同时生起,则不需要依赖对方的因缘

受非心能见 · 本方 · 破

有法
受
所立
非心能见
因
所受与能受之心俱生故无有前后
原段(4 段,节选)

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原段 ›

眼等诸识所见或所触到的一切,都如同梦幻一样毫无自性。因所受与能受之心俱生故无有前后,所以受所立非心能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再从受本身而言,它自己不能自知,必须依心识而起,但是加以观察,受本身并不能被心识领受,或说现见。因为受与心识如果有能见与所见的关系,所立则二者必然是不同体的异质法,既是异质法,那二者要么同时生,要么有前后。首先观察,若受心同时生,所立那么二者互不观待,也无有能所关系,因因为二者同时生起,则不需要依赖对方的因缘,也就不会存在任何联系。受既是与心无关的异体,那么心识也就不可能领知感受,不能为心领知,怎么能成立为受呢?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2/2

有些人认为:受与心二者非同时生,而是前生受后生心

整理破「前受后心、后心领前受」:后心生时前受已灭,只能忆念;受不自知,他识知受则无穷

所破有些人

量界、限定真实中

后心不知前受 · 本方 · 破 · 限定:受前心后

所立
故无法领知前刹那感受
因
后刹那心念生起时,前刹那感受已灭尽

过去心不知现受 · 本方 · 破

有法
过去之心
所立
不可能领知现在的苦乐感受
因
已灭

未来心不知现受 · 本方 · 破

有法
未来之心
所立
也无法领知现在的感受
因
未生

受不自知 · 本方 · 破

有法
受自身
所立
不可能领知自己

他识知受则无边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受以外的他识能领知受

应成:那么能受者应成无边无际

原段(5 段)

本方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 原段 ›

本方不能自领纳,亦非它能受。 原段 ›

本方后来的心念只能回忆前心,而不能领知前一刹那的感受本身,感受本身也不可领纳自己,而其他法也不可能领纳感受。 原段 ›

转述有些人认为:受与心二者非同时生,而是前生受后生心,由后生之心领知前一刹那的感受,因而受能为心所见,由此能真实证明感受本身存在不虚。这种想法亦只是虚假名言分别,真实中无法成立。因为受前心后,则因后刹那心念生起时,前刹那感受已灭尽,所立故无法领知前刹那感受。心念只能回忆前刹那的心念,无法真实领知前心,所有缘念过去之心,只能是忆念,因过去之心境已不存在,因而这种忆念虚假无实,只是分别心假立之法。从能受之心方面分析,过去之心因已灭,所立不可能领知现在的苦乐感受;未来之心因未生,所立也无法领知现在的感受;而现在之心,在前面“与心俱生故”一段中也已分析过,也不可领知同时存在的受。 原段 ›

本方再从感受自身而言,受自身所立不可能领知自己,在前面破自证时,已论述过这种道理。而除感受自身之外,亦不可能有他识领知感受,如果受以外的他识能领知受,由此而证知受的存在,应成那么能受者应成无边无际,有种种无法避免的过失。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如果说是心自体,这是不应理的,因为关于心的自证分正在观察,尚未成立」(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