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3节选
不但是中观宗,有事宗也同样是如此认为:作者、受者非同一体
整理有事宗难:无实我则业果无系;中观以同等理答:作者受者五蕴非一,两宗共许,诤之无义
持论正量部、有部经部、唯识宗所破有事宗行人
对方:须实有所依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必须要有一实有常存的所依补特伽罗,业与果才可能建立
对方:业果无系 · 对方 · 反诘 · 限定:造业的补特伽罗无有常有成实之自性
如是则因业与果报之间没有了联系
作受五蕴非一 · 本方 · 立
- 所立
- 其五蕴绝不会是同一体
- 因
- 既有先后时间不同
同一体则无变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同一体
那么这个人应与昨日毫无变化
诤之无义 · 本方 · 破
- 有法
- 这种争论
- 所立
- 事实上毫无意义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 原段 ›
对方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 原段 ›
对方如果没有真实不变的我存在,那么业果之间联系就不合理,因业在完成的下一刹那,我若无实即会消失,那么应由谁承受业报呢? 原段 ›
对方前面内容中,已抉择了人无我空性,打破了一切俱生我与遍计我妄执。有事宗行人对此仍有疑惧:如果没有常有成实之我,那么业果也就不存在,一个人现在造业,将来业果又成熟在谁身上呢?按你们所许,造业的补特伽罗无有常有成实之自性,那么造业者与受果者不能成立为一人,应成如是则因业与果报之间没有了联系。一个人造业,另一个有情受果,这不是混淆了因果吗?在内道中如何建立因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此正量部许有蕴聚我为业果所依,有部经部许有内识相续我为业果所依,而唯识宗亦安立了阿赖耶我为业果所依等等。有事宗认为:所立必须要有一实有常存的所依补特伽罗,业与果才可能建立;否则如中观宗所言,补特伽罗我是无常假立之法,刹那刹那变灭,如是有情在造业后的第二刹那,即已灭尽,那么他也就无需承受果报,这样的宗派,实是坏灭因果之宗,极不合理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 原段 ›
本方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 原段 ›
本方今生造业者和后世受报者是不同的,果报显现时造业者早已坏灭,如果这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那么争论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先以同等理破斥有事宗:先时造业者与后时受报者,其五蕴并非同一,受报之时造业者的五蕴已灭坏,这些道理是你们也承认的。在内道诸宗中,都毫无例外地许一切有为法(即色法、心法、心不相应行)皆无常,因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先后不同存在的有情,因既有先后时间不同,所立其五蕴绝不会是同一体。比如说某人昨天造业,今日受报,如果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同一体,应成那么这个人应与昨日毫无变化,昨日的他如何,今日也应如何……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会承认的。受果之时,作者之五蕴已坏灭,而且刹那刹那之间五蕴都在发生变化,这是你们也共许的;而除五蕴聚之外,所谓的常我即是无心我或恒常我,在以上也分析过:若无心或恒常,即离一切作用,不能成为因果所依。这也是内道诸宗共同承认的。所以不但是中观宗,有事宗也同样是如此认为:作者、受者非同一体。那你们又为何只说,我们中观宗因此而不成立因果呢?这种争论所立事实上毫无意义。而且我们可以圆满合理地除去这种过失,可你们许实有常存之我,既是实有常存,那又如何建立因果呢?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