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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入行论广释 · 第九品 智慧 · 连讲 3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广说 › 壬三 遣除无我之争论 › 癸一 遣除业果不合理 › 子二 作答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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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遣除业果不合理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3节选

不但是中观宗,有事宗也同样是如此认为:作者、受者非同一体

整理有事宗难:无实我则业果无系;中观以同等理答:作者受者五蕴非一,两宗共许,诤之无义

同等理

持论正量部、有部经部、唯识宗所破有事宗行人

对方:须实有所依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必须要有一实有常存的所依补特伽罗,业与果才可能建立

对方:业果无系 · 对方 · 反诘 · 限定:造业的补特伽罗无有常有成实之自性

应成:如是则因业与果报之间没有了联系

作受五蕴非一 · 本方 · 立

所立
其五蕴绝不会是同一体
因
既有先后时间不同

同一体则无变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同一体

应成:那么这个人应与昨日毫无变化

诤之无义 · 本方 · 破

有法
这种争论
所立
事实上毫无意义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 原段 ›

对方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 原段 ›

对方如果没有真实不变的我存在,那么业果之间联系就不合理,因业在完成的下一刹那,我若无实即会消失,那么应由谁承受业报呢? 原段 ›

对方前面内容中,已抉择了人无我空性,打破了一切俱生我与遍计我妄执。有事宗行人对此仍有疑惧:如果没有常有成实之我,那么业果也就不存在,一个人现在造业,将来业果又成熟在谁身上呢?按你们所许,造业的补特伽罗无有常有成实之自性,那么造业者与受果者不能成立为一人,应成如是则因业与果报之间没有了联系。一个人造业,另一个有情受果,这不是混淆了因果吗?在内道中如何建立因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此正量部许有蕴聚我为业果所依,有部经部许有内识相续我为业果所依,而唯识宗亦安立了阿赖耶我为业果所依等等。有事宗认为:所立必须要有一实有常存的所依补特伽罗,业与果才可能建立;否则如中观宗所言,补特伽罗我是无常假立之法,刹那刹那变灭,如是有情在造业后的第二刹那,即已灭尽,那么他也就无需承受果报,这样的宗派,实是坏灭因果之宗,极不合理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 原段 ›

本方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 原段 ›

本方今生造业者和后世受报者是不同的,果报显现时造业者早已坏灭,如果这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那么争论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先以同等理破斥有事宗:先时造业者与后时受报者,其五蕴并非同一,受报之时造业者的五蕴已灭坏,这些道理是你们也承认的。在内道诸宗中,都毫无例外地许一切有为法(即色法、心法、心不相应行)皆无常,因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先后不同存在的有情,因既有先后时间不同,所立其五蕴绝不会是同一体。比如说某人昨天造业,今日受报,如果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同一体,应成那么这个人应与昨日毫无变化,昨日的他如何,今日也应如何……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会承认的。受果之时,作者之五蕴已坏灭,而且刹那刹那之间五蕴都在发生变化,这是你们也共许的;而除五蕴聚之外,所谓的常我即是无心我或恒常我,在以上也分析过:若无心或恒常,即离一切作用,不能成为因果所依。这也是内道诸宗共同承认的。所以不但是中观宗,有事宗也同样是如此认为:作者、受者非同一体。那你们又为何只说,我们中观宗因此而不成立因果呢?这种争论所立事实上毫无意义。而且我们可以圆满合理地除去这种过失,可你们许实有常存之我,既是实有常存,那又如何建立因果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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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作答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应成式连讲 2/3

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整理真实中作者受果则因时即见果,不可能;佛说作者受报是依世俗假立一相续

所破有事宗

量界、限定真实中、实相、世俗

真实受果则因时见果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在真实中成立作者受果

应成:那么必须建立在作者未灭之无间刹那

果生因已灭 · 本方 · 立

有法
果出生时
所立
必定已灭其因
喻
如同种子长出苗芽的过程一样

依相续说受报 · 本方 · 立

有法
佛随顺众生而说造业者定受果报
所立
是建立在众生不断的五蕴相续假相上而言

例父子同时出生(教学例)、种子长出苗芽(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因时见有果,此见不可能。 原段 ›

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 原段 ›

如果有造业者受果,那就是在因位时即可见果,这种见是不可能的。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原段 ›

再分析有事宗所许,如果在真实中成立作者受果,应成那么必须建立在作者未灭之无间刹那,也就是说一个人在造作因业同时就应受果,或说在因位时即可见到果产生。这就像父子同时出生,种子在其成立之无间时,即可出生果实,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在因具足未灭之时,即同时有果,那还能成立什么因果关系呢?按道理果应从因生,果出生时,所立必定已灭其因,喻如同种子长出苗芽的过程一样,因此绝无作者受果报的真实存在。但佛经中多处说因果不虚,造业者纵历百千劫,其果也一定会如影随形般地成熟于补特伽罗相续中,这又是如何建立的呢?对博学广闻者来说,这当然不算难题,因为佛在经中已清楚地解释了其密意。从实相层次言,人我、法我、因果等等皆无自性,皆为离戏寂灭之大空,而在世俗层次观待众生的迷乱习气,轮回、因果等确确实实地显现不灭,不虚地存在着。佛随顺众生而说造业者定受果报,所立是建立在众生不断的五蕴相续假相上而言。在世俗中,一切众生皆执著自我五蕴相续不断,从过去到现在,从现生到来世,这种相续如同长河连续不绝,众生执著这种如珠串一样的相续为同一相续,并许这种五蕴相续为我,随顺这种世俗名言,佛陀才说作业者必定受果。这是世俗中的一种无欺缘起,也是在有二取分别者面前,必然存有的因果规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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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三 遣除违教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3/3

将不同自相之法执为一相续,是不合乎道理的

整理执心相续为我:过去未来心不可得非我,今心若是我则心灭我亡;一相续由众多自相各异刹那构成,如芭蕉剥析无实

所破许多人引证月称菩萨

过去未来心非我 · 本方 · 破

有法
过去心、未来心
所立
不是我
因
俱不可得

今心是我则我亡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今心若是我

应成:彼灭则我亡

异相不成一续 · 本方 · 破

有法
将不同自相之法执为一相续
所立
是不合乎道理的

如芭蕉剥析无实 · 本方 · 破 · 限定:以智慧观察寻找

所立
就会发现我也非实有
喻
譬如将芭蕉树干一层层剥开,会发现里面无有任何实质

例芭蕉树(主论证喻)、珠串(教学例)

原段(7 段)

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 原段 ›

今心若是我,应成彼灭则我亡。 原段 ›

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 原段 ›

如是以慧观,觅我见非实。 原段 ›

过去心、未来心因俱不可得故所立不是我;而现在心如果是我,那么当它消逝时,我岂不是也会消亡吗?喻譬如将芭蕉树干一层层剥开,会发现里面无有任何实质,同样以智慧观察寻找,所立就会发现我也非实有。 原段 ›

佛陀依众生所执的一相续而言因果,这种一相续中,并无实有不变的我存在。所谓相续也是如同珠串,将众多不同珠粒执为一珠串而已,实则并不存在,众生所执的我相续也是如此。当然,从色蕴形象而言,一般人都容易明白自己的少年、老年或前世后世之色身,显然不是相同不变的。然而就心识而言,许多人都会觉得这个心识或阿赖耶识是相续不变的,可以成立为前后相续中不变的我,成立为因果所依之处,所以作者接着又分析这种执心为我的执著。所谓的心相续,从时间上可以分为过去心、未来心和现在心,详加观察之下,过去的心已灭,未来的心尚未生,现在的心刹那即会变灭,一刹那也不会停留。佛在《金刚经》中说过:“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既然三心都不可得,那又如何成立为我呢?过去、未来心不可得,一般人都不太会执著为我,而当下之心呢,若执它为我,那么当它刹那消逝时,那我岂不是也消亡无余?(若执过去、现在、未来之心有同一成实总体,可如破数论派时,用总相、别相破。)无论人们怎样建立一相续我,在观察下,所谓的一相续我可分为众多刹那,每一刹那都有其不同自相,而《入中论》里说过:“如依慈氏近密(二人名)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将不同自相之法执为一相续,所立是不合乎道理的。世人未观察下所建立的相续我,在实相中如同石女儿一样,绝不会有存在。 原段 ›

由此,平常所言的因果所依之一相续我,未经观察时似乎存在,而以中观正理观察,所谓的一相续我并不存在任何实质,只是世人迷乱心识中的一种假象。这就如同高大挺拔的芭蕉树一样,乍看之下似乎有着硕大坚实的树干,而一层层剥开之时,就会发现它毫无坚实之分,唯是一片片皮壳而已。以中观正理剥去我们一层层名言概念之虚壳,最终也会发现所谓的我相续等轮回诸法,无有任何实质存在。《三昧王经》云:“如湿芭蕉树,人折求其坚,内外不得实,诸法亦复然。”《大智度论》中说:“诸法如芭蕉,一切从心生。若知法无实,是心亦复空。”若先抉择外境为空,最后也可了知自心为空,内外诸法皆空,也就没有任何法可安立为因果所依的我。有关观察世俗诸法非实有的理论,在中观诸论中阐述得很详细,尤其是在总述二转般若法轮密意的《入中论》里,有着窍诀性的论述。月称菩萨在论中说过“痴障性故名世俗”,世人由于无明愚痴障蔽,故妄见有世俗种种现相,而实际上这一切皆如空花幻影,唯是错觉。如果我们能掌握中观正理,深入细致地思维观察,最后定能趋入真实无缘之境。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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