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应成式连讲 1/7节选
能知内识与所知外境,是相观待而成立之法
整理破数论常识我:声识若常应恒闻;无所知声不成声识;无知可立为知则树亦成知;能所相待,无境则无知
所破数论外道
常则恒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
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
对方:有境方闻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声识虽然为常
- 所立
- 但是有声境时,才有听闻了知
树亦应知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
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
无境则无知 · 本方 · 立
- 所立
- 若无所知境,也就无有能知之识
- 因
- 能知内识与所知外境,是相观待而成立之法
- 喻
- 这就像东边的山与西边的山相待才可成立
例树木、东边的山与西边的山
原段(7 段,节选)
本方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原段 ›
本方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原段 ›
本方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原段 ›
本方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原段 ›
本方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应成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应成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数论外道许神我是能遍享一切现象的常有意识,比如说享受声音之识便是常有我的一种本性。既然如是,中观师问:按汝宗所许,执声之识常恒不变,那么在一切时分,都应听到同一声音,亘古不会发生变化。这种观点当然谁也不敢承认,数论外道解释说:我们不许这种推论,因为声识虽然为常,所立但是有声境时,才有听闻了知,没有声境时,也就没有闻声,并不会因声识为常而恒时有闻声。中观师反诘:如果没有所知声境,那么你们所谓的声识凭什么道理说能认识闻知声音呢?因为此时无有任何闻与不闻声的分别意念,所谓的声识又从何而有,怎么能安立呢?按安立名言道理,若有所知外境,方可名为能知,如果没有外境,比如说没有某种声音、色相,那了知这种声音、色相的耳识、眼识,是无法成立的。你们在没认知声境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安立能知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也应成闻声之能知,石头、树木也成了你们所许的神我。因你们许声识不管有无所知声境都存在,也就是不论有无了知闻声都可成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法不管它是不是有了知闻声,也可以安立为能知声识之名称,这样的安立方法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应当了知,因能知内识与所知外境,是相观待而成立之法,所立若无所知境,也就无有能知之识,能知之识不可能单独安立,也不可能无观待地成立为常有之识。喻这就像东边的山与西边的山相待才可成立,若不观待东边的山,那人们不可能说这座山是西边的山,但是有许多愚痴无知者不懂这些道理,随分别念而转,往往会弄出种种如声识无观待而常有的谬误。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