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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中不仅无因和常因不能生,依靠因缘也不能产生

入行论广解 · 第184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三 宣说能害 › 辛一 由因建立空性 › 壬一 真实无生建立空性 › 癸三 摄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三 摄义

入行论广解第184课破斥观察连讲 1/2节选

胜义中不仅无因和常因不能生,依靠因缘也不能产生

整理摄义:万法非无因、非常因生;胜义中各别因缘无生果功能,聚合亦不生;实有的来去不成,生灭亦不成

所破外道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真实义中

非无因生 · 本方 · 破

有法
器世界和有情世界形形色色的万法
所立
并不是无因产生的

应成:否则,春夏秋冬、生老死病、白红蓝等千姿百态的形象,因缘不具足时仍可现前

非常因生 · 本方 · 破

所立
也不是如外道所许,是常有的大自在、微尘、神我、上帝等产生的
因
因为常法不可能有因果关系

各别因缘无生果功能 · 本方 · 破 · 限定:胜义中

有法
每一个因缘中
所立
每一个因缘中并没有产生苗芽的功能

应成:只需要一个因缘即可产生苗芽,其他因缘就没有用了

聚合亦不生 · 本方 · 破 · 限定:胜义中

所立
各自因缘上若无果,聚合在一起也无法生果
喻
这就如同一百个盲人看不到色法,他们聚在一起也不会看到色法一样

破实有来去 · 本方 · 破

有法
实有的来
所立
依此可知实有的来也不存在
因
已经去了的,没办法去;没有去的,也没办法去

来去无则生灭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生灭也就无法成立
因
既然来去皆不存在

例阳光、水分、土壤(举例)、一百个盲人(主论证喻)、梦中的孩子(教学例)

原段(9 段,节选)

如是究诸法,则知非无因, 原段 ›

亦非住各别,合集诸因缘, 原段 ›

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应该清楚,器世界和有情世界形形色色的万法,所立并不是无因产生的,应成否则,春夏秋冬、生老死病、白红蓝等千姿百态的形象,因缘不具足时仍可现前;所立也不是如外道所许,是常有的大自在、微尘、神我、上帝等产生的,因因为常法不可能有因果关系。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呢?在名言中,诸法皆依因缘聚合而生,但通过般若法门来观察,胜义中不仅无因和常因不能生,依靠因缘也不能产生。 原段 ›

为什么呢?首先对各自因缘作观察:种子通过和阳光、水分、土壤等因缘聚合而产生苗芽,但所立每一个因缘中并没有产生苗芽的功能,土壤上没有,阳光上没有,水分上也没有……如果有,应成只需要一个因缘即可产生苗芽,其他因缘就没有用了。 原段 ›

既然诸法不是存在于各别因缘中,它是否存在于聚合的因缘中呢?也不是。所立各自因缘上若无果,聚合在一起也无法生果,喻这就如同一百个盲人看不到色法,他们聚在一起也不会看到色法一样。 原段 ›

在真实义中,因果关系了不可得,不生不灭是非常高的境界。《梵王请问经》云:“因缘法不生,因缘法不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若能通达因缘法在胜义中不生不灭,此人则已现见了佛陀。大家对此甚深道理应生起定解,世俗上显现有生有灭,但这种生灭并无实体,就像梦中的孩子降生时欢喜、死亡时忧愁一样,其实只是一种假象。所以,因缘聚合也不能生诸法。 原段 ›

那么,诸法是不是从他处来的呢?比如说,一个实有的人,以实有的方式从他方来到这里,以实有的方式安住在一个地方,最后以实有的方式去往某处,是不是这样呢?不可能。《中论》说:“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因已经去了的,没办法去;没有去的,也没办法去。同理,“已来无有来,未来亦无来”,所立依此可知实有的来也不存在。因既然来去皆不存在,所立生灭也就无法成立,《四百论》云:“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所以我们认为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来了一个什么人,只是一种虚妄的说法,实际上,生没有来过,灭也没有去过,无生无灭就是真如。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入行论广解第18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节选

众生无始以来颠倒执著,将本不存在的我与法执著为有

整理难:诸法无来无去,何以无欺显现;答:众生无明颠倒,将本无的我与法执为实有,如眼病见黄海螺,胜义中本无

量界、限定胜义中

显现由愚痴颠倒执著 · 本方 · 立

有法
无欺显现
所立
这是众生无明愚痴所致
因
众生无始以来颠倒执著,将本不存在的我与法执著为有
喻
就像眼病患者看见黄色海螺一样

胜义中本无 · 本方 · 立 · 限定:在胜义中

有法
这些法
所立
根本没有

例眼病患者看见黄色海螺(主论证喻)、幻化师所变的幻物(教学例)

原段(4 段,节选)

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言归正传,既然诸法无来无去,为什么会无欺显现呢?所立这是众生无明愚痴所致。“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因众生无始以来颠倒执著,将本不存在的我与法执著为有,对之产生强烈的执著,喻就像眼病患者看见黄色海螺一样。其实这些法在胜义中所立根本没有,一切显现在物质的本体上、心的本体上都不存在,然而这个道理许多人都不了解,因此因缘聚合时,就将这些幻化师所变的幻物般的法执为实有。 原段 ›

我以前讲过很多次,幻化师依靠石头、木块、咒语及禅定功夫,可以幻变出大象、男女、城市、美宅等事物,但这些幻物的本体不生不灭,最初从哪里来、最后到哪里去,我们遍寻不得。《三摩地王经》云:“如幻作多身,谓男女象马,是相非真相,诸法如是观。”这个比喻非常生动,幻化师变出男女、大象、骏马种种形象,其实并非真相,对万法也应当如是观。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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