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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又问:“假如种子有莲花茎叶的不同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因又是谁来造的呢?”

入行论广解 · 第179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三 宣说能害 › 辛一 由因建立空性 › 壬一 真实无生建立空性 › 癸一 破无因生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破无因生

入行论广解第179课破斥自续式连讲 1/4节选

任何一个法,只要有因就能生果,因发生变化时,果也随之变化,这是一种因果规律

整理破顺世外道无因生:现量不见即无自相矛盾、看不见的不等于无;因果随转

所破顺世外道、现在有许多这样的人引证麦彭仁波切、法称论师

前后世无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前后世
所立
前后世肯定不存在
因
因为现量没有见到之故

万法无因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万法是无因产生
因
皆是自然而然形成,并非人工所造
喻
孔雀的翎羽五颜六色

非无因生 · 本方 · 破

所立
但这些并非无因而生

不见非无 · 本方 · 破

所立
前世后世肉眼看不见,但依靠种种依据也可以印证
因
肉眼虽然看不见,但通过科学仪器可以发现

因果随转 · 本方 · 立

有法
任何一个法
所立
只要有因就能生果
因
因发生变化时,果也随之变化

例草地上长出蘑菇(对方喻)、灰尘被风卷走(对方喻)、孔雀翎艳(对方喻)、肠子(举例)、电磁波(举例)、青稞的种子(举例)、种子被火烧焦了(举例)

原段(8 段,节选)

本方世人亦能见,一切能生因, 原段 ›

本方如莲根茎等,差别前因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顺世外道为了证明前世后世不存在,以一正理、三比喻、四相来安立自宗。一正理,是所立前后世肯定不存在,因因为现量没有见到之故。三比喻是:1)无有因的比喻,如草地上长出蘑菇;2)无有果的比喻,如灰尘被风卷走般不复存在;3)无有本体的比喻,外道典籍中说:“日升河水向下流,豌豆圆形刺尖长,孔雀翎艳等诸法,谁亦未作自性成。”太阳东升西落、河水从高处流下、豌豆是圆形、荆棘刺是尖的、喻孔雀的翎羽五颜六色,因皆是自然而然形成,并非人工所造,所立所以万法是无因产生。 原段 ›

本方这种说法非常可笑。虽然太阳从东方升起不是谁牵上去的,河水向下流不是谁引下去的,豌豆是圆形不是谁抟成的,刺又长又尖不是谁削的,孔雀的羽毛五彩斑斓也不是谁画的,所立但这些并非无因而生。顺世外道的观点,我们讲《中观庄严论》等时也破斥过,麦彭仁波切说:“他们宣称只许现量、不许比量,但在以理立宗时,却说前世后世不存在,因为没有见到之故,这难道不是比量吗?”而且,若许现量不见的法就不存在,那你自己的肠子你见过吗?明天的事情你见过吗?祖祖辈辈的事情你见过吗?假如这些没有见过,是否也要承许为不存在呢? 原段 ›

转述现在有许多这样的人,声称前世后世不存在,就是因为看不见。如果存在必须要被看见,那电磁波、原子、原子核、电子、夸克等,这些能被看见吗?你们若认为因肉眼虽然看不见,但通过科学仪器可以发现,那么同样,所立前世后世肉眼看不见,但依靠种种依据也可以印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其实,认为万法无因生的观点,不要说是学过宗派的人,即便是普通的农民也不会承认。农民春天播下青稞的种子,经过精心耕耘,秋天就可以收割庄稼,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任何一个法,所立只要有因就能生果,因因发生变化时,果也随之变化,这是一种因果规律。理自在法称论师说:“若此有彼生,若此变彼变,说此是彼因,此于彼亦有。”这样的因果推理说得非常好。因和果的关系是有因定生果,一旦因发生变化,果也随之而发生变化。譬如,种子被火烧焦了,就不可能产生苗芽,恶业通过忏悔得以清净,就不会成熟果报。这种因果观念在世间也是存在的,有些人为什么不承认呢?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入行论广解第17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4回应上段

对方争辩道:如果说因果是存在的,那种子为何不具足果的所有特征呢?

整理答难:种子上无莲花等差别相,并非不能生——因在种子上不以现行方式存在,否则种子即成花

所破顺世外道引证月称论师

量界、限定现行

因在种上 · 本方 · 破 · 限定:但这种存在并不是以现行的方式存在

所立
莲花、莲根、莲茎等的因,在种子上其实也是存在的

现行则种成花 · 本方 · 反诘

应成:种子上有花蕊、花瓣的话,那它就变成花了

收种徒劳 · 本方 · 反诘

应成:世间人为获得果实而辛辛苦苦收集种子,此举就成了徒劳无益

无因不生 · 本方 · 破

所立
因若不存在,果是不能产生的

例莲花的种子(举例)

原段(3 段)

对方对方争辩道:“如果说因果是存在的,那种子为何不具足果的所有特征呢?比如,莲花的种子只是灰色的一小粒,上面根本没有莲根、莲茎、莲花、莲叶等差别相,既然二者如此不同,种子又岂是枝叶花果的生因?” 原段 ›

本方这种说法很荒唐。所立莲花、莲根、莲茎等的因,在种子上其实也是存在的。但这种存在并不是以现行的方式存在,不然,应成种子上有花蕊、花瓣的话,那它就变成花了,我们没必要求果了,献花的时候,供养一粒种子就可以,不必非要花钱买花。如此一来,应成世间人为获得果实而辛辛苦苦收集种子,此举就成了徒劳无益,如月称论师言:“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原段 ›

本方既然因上没有果的差别相,那因是不是不能生果呢?并非如此,这一点,我们讲大缘起因时也会剖析。所立因若不存在,果是不能产生的,但因生果只是一种因缘显现,此甚深奥秘在其他论典中也会宣说。因此,大家应该知道,顺世外道所承认的无因生不合理,是极其低劣的见解。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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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第17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4回应上段节选

对方又问:“假如种子有莲花茎叶的不同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因又是谁来造的呢?”

整理答难:差别因非常有或无常的作者所造,由往昔不同的因而来,各因功能不同故果各异

所破外道

量界、限定名言

差别因由昔因 · 本方 · 破

所立
这些差别因没有常有的作者,也没有无常的作者,它只是由往昔的不同因而来

因异故果异 · 本方 · 破

所立
故呈现的果也是各种各样
因
诸法各自因的功能不同

例水是湿润性(教学例)

原段(4 段,节选)

转述谁作因差别?由昔诸异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对方又问:“假如种子有莲花茎叶的不同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因又是谁来造的呢?”外道认为是上帝、梵天、帝释天所造,这样比较有说服力,但若这一点也不承认,岂不是证明诸法是无因而生? 原段 ›

本方答曰:所立这些差别因没有常有的作者,也没有无常的作者,它只是由往昔的不同因而来。种子有生根茎叶的不共能力,这是一种缘起法,《解义慧剑》云:“缘起生诸法,皆具依自体,住不共法相,坚硬湿热等,名言此法尔,不可否认也。”因为构成万法的四大有不同法相,例如水是湿润性、地是坚硬性、风是轻飘性,因诸法各自因的功能不同,所立故呈现的果也是各种各样,这就是万法的名言规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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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第17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4/4回应上段节选

对方继续问:“何故因生果?”既然因中有产生种种果法的功能,为什么它只产生同类的果呢?

整理答难:因只生同类果——有实法各住自体,往昔因力如何果亦如何;不观待因则成恒有恒无

观待

引证法称论师

同类因生同类果 · 本方 · 破

所立
它的同类因只能生同类果
因
有实法的特性只是安住于自己的本体

非无因生 · 本方 · 破

所立
诸法并不是无因而生
因
它必须观待各自的因

不观待则恒有无 · 本方 · 反诘

应成:不观待因的法,就会有恒常有或恒常无的过失

例小麦的种子(举例)、从糖中产生酸菜(教学例)、从石头中产生苗芽(教学例)、空花(教学例)

原段(5 段,节选)

转述何故因生果?从昔因力故。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对方继续问:“何故因生果?”既然因中有产生种种果法的功能,为什么它只产生同类的果呢?譬如,小麦的种子为什么只产生小麦,而不产生莲花呢? 原段 ›

本方答曰:“从昔因力故。”原因很简单,每个法并非有能生一切的功能,因有实法的特性只是安住于自己的本体,如《释量论》云:“有实依自性,安住各本体。”火安住于火的本体,水安住于水的本体,糖安住于糖的本体,不可能从糖中产生酸菜,也不可能从石头中产生苗芽。往昔因力如何,所生之果也如何,尽管外缘能产生一些影响,比如所加的肥料不同,庄稼的味道就有所不同,但所立它的同类因只能生同类果,这不用观待任何法。 原段 ›

本方所以,所立诸法并不是无因而生,因它必须观待各自的因。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声称无因生,有能力的话,一定要推翻他的观点。世间上的白天光明、夜晚黑暗,夏天满山鲜花、冬天光秃秃的,这些现象都跟因缘有关,应成不观待因的法,就会有恒常有或恒常无的过失。《中观庄严论》云:“不观待他故,应成恒有无。”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中也说:“无因不待他,故成恒有无。”一切法皆依赖于因缘,若不观待因缘,我们现在所见到的众生也会看不见。因为这些众生并没有转生到地狱、饿鬼,而偏偏来到了人间,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这就是一种共同因缘。如果没有共同因缘,我们便无法缘取这些众生,《入中论》云:“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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