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遍
在本论分类:法相三总过 › 不遍 相关于:法相三总过 › 过遍;法相三总过 › 不容有
定义2 条摘句
讲记释法相三过
不遍、过遍、不容有
首先是法相对名相不遍的过失,因为名相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法,而这个错误法相的定义并没有遍于名相所摄的一切内涵,这是一个过失;还有一种过失是过遍,也就是说你对这个事物安立一个法相,但这个法相不仅是你所安立的同类事物上有,而且在其他另类事物上也存在着这个法相,这叫做过遍的过失;最后一种是不容有的过失,你对这个事物安立的法相,在该事物上绝对不可能有,就像火的法相是水,牦牛的法相是瓶子一样。
本论自宗
举花白垂胡说法相不遍
第一个是不遍的过失,我们自宗的法相必须要远离不遍的过失。不遍的过失是什么样的呢?比如我们说“这个动物是黄牛,因为它具有花白的垂胡之故”,其实这有不遍的过失。为什么有不遍的过失呢?因为,花白的垂胡对花白的黄牛来讲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对黑色的黄牛来讲,用花白的垂胡来进行推断,就有不遍的过失。因为花白的黄牛有这个特点,黑色的黄牛没有这个特点,并没有遍于黑色的黄牛。所以,如果我们用了一个这样的法相,就有不遍的过失。
辨析2 条摘句
本论自宗
法相的过失总摄为三种
不遍过遍不容有,即是法相之总过。量理宝藏论
非有否定即否定不遍
所有名言否定均可包含在非有否定、别有否定以及非可能否定三者当中,这三者依次是否定不遍、否定过遍与否定不容有的语义。一切义否定也只有这三种而别无其他,因此定数是成立的。《量理宝藏论释》第八品 观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