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十一品 观他利比量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1/2要连上下读
雪域派的论师们这样承许:一般来说,凡是运用应成论式都分为四类,从中又分出十四种
整理雪域派:应成分四类、十四种,真似各七
持论雪域派的论师们
原段(14 段)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原段 ›
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 原段 ›
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原段 ›
雪域派的论师们这样承许:一般来说,凡是运用应成论式都分为四类,从中又分出十四种。具体而言:根本的四种分类有因遍俱不成、唯因不成、唯遍不成、因遍俱成。 原段 ›
其一,因遍俱不成:比如在佛教徒面前,立论说“声是常有故应成非所量”。 原段 ›
其二,唯因不成:如云“声是无常故应成非所作”。 原段 ›
其三,唯遍不成:如云“声是所量故应成常有”。 原段 ›
其四,因遍俱成:分为四种,即因遍俱依量成、因遍俱依许成、因依量成遍以许成、因依许成遍依量成。 原段 ›
(一)、因遍俱依量成:“声音所作故应成无常”这种应成论式在佛教徒前运用时,由于因与周遍依量和承许都成立,因此本无相违。在承许声是常有者面前运用的时候,虽然因以量和承许都成立,但是周遍仅仅以量成立,而以承许不成立,因此它存在承许相违。 原段 ›
(二)、因遍俱依许成:“声是眼所量故应成常”这一论式在承许“声音是眼所量,若是眼所量决定是常有”者面前运用时,如果对方确定以量成立声音是无常,那么就会招致量相违;如果对方曾经承认(声是常有),也有承许相违临头;如果尚未决定声音是无常,那么因周遍二者虽然以量不成立,但以承许成立,所以本无相违。 原段 ›
(三)、因依量成遍依许成:“声音是所作故应成常有”这种论式在承认“声音决定是所作、决定是常有”者面前运用时,如果对方确定声音是无常以量成立,那么就会有量相违。如果他曾经也承认(声音是常有),那么就有承许相违。假设仍旧没有确定声音是无常,则因以量和承许成立、周遍以量不成立却以承许成立,因此本无相违。 原段 ›
(四)、因依许成遍依量成:“声音是常有故应成非所作”这一论式在承认“声是常有、决定是非所作性”者面前运用时,此中有无相违的方式与前相同也有三种。 原段 ›
以上十四种应成论式中,对于因遍俱不成,而答复说“二者俱不成”;对于唯因不成,答复说“因不成”;对于唯遍不成,答复说“遍不成”;对于四种本无相违,而答复“承许”。这七种是通过答复能予以推翻。所剩余的那些以答复不能遮遣。其中,所有后面的这些是真应成,前面的是似应成,每一个各有七种。七种真应成中的有法作为所诤事,各自的因倒过来(也就是立宗与因更换)即是应成,法倒过来运用时,前面六种不引自续因,因为如果反过来则三相不全。这里所说的第七类或者第四种当中的第四类——因依许成遍依量成当中,具有量相违也有下列两种情况:如果以声音的总反体作为有法,则因倒过来就是无常,这一点在声音的总反体上并不错,倘若以共相自相作为有法,则成了三相齐全,因此它的一半引出自续因,一半不引自续因。 原段 ›
以上是对方的观点。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