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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及三相二遣余,与灰白色及所知,自相紧密相联系,反体联二故合理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一 认识因之观待事 › 壬二 同品遍异品遍之观待事同品与违品 › 癸三 除诤论 › 子一 遣除观察二方则不合理之诤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子二 认识因之破立对境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立论自续式连讲 1/2

所谓实体即有实,遣余之外无反体

整理立:实体即有实,反体即遣余,二者误为一体而行破立

实反误一而破立 · 本方 · 立

所立
将外境自相的有实法实体与浮现在分别念前的反体这两者误为一体而进行破立
因
实体并不是有实法以外的事物,除了遣余以外所谓的反体也一无所有
原段(3 段)

所谓实体即有实,遣余之外无反体, 原段 ›

是故实体与反体,误为一体行破立。 原段 ›

因实体并不是有实法以外的事物,除了遣余以外所谓的反体也一无所有,因此所立将外境自相的有实法实体与浮现在分别念前的反体这两者误为一体而进行破立。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子一 遣除观察二方则不合理之诤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烟及三相二遣余,与灰白色及所知,自相紧密相联系,反体联二故合理

整理遣难:烟与三相二遣余各与灰白色、所知自相相联,不成第三品;总反体联同品异品,心前立第三品合理。

遣余

失毁量之安立 · 对方 · 反诘

应成:如此一来将失毁你们关于量的安立

不共遣余联自相 · 本方 · 立

所立
不会成为第三品物体
因
烟和三相的这两种不共遣余分别与灰白色和所知二者的自相息息相关

总反体联二品 · 本方 · 立

所立
在心前安立第三品物也是合理的
因
由于灰白色和总所知的总反体也分别与同品、异品密切关联

例灰白色(举例)

原段(6 段)

对方谓烟因中灰白物,三相之因总所知, 原段 ›

对方观察同品异品摄,则已失毁量安立。 原段 ›

本方烟及三相二遣余,与灰白色及所知, 原段 ›

本方自相紧密相联系,反体联二故合理。 原段 ›

对方辩方提出:如果按照你们所说实体反体不相分开来建立,那么对于在由因证成“山上有火”中灰白色的实体与由三相齐全的因证成所作反体因时所知总反体或三相齐全的总反体包括在同品还是异品当中进行分析,结果不可确定,应成如此一来将失毁你们关于量的安立。 原段 ›

本方驳:并没有这种过失,原因是,因烟和三相的这两种不共遣余分别与灰白色和所知二者的自相息息相关,因此所立不会成为第三品物体。而且,因由于灰白色和总所知的总反体也分别与同品、异品密切关联,因此所立在心前安立第三品物也是合理的。也就是说,烟的灰白色是同品,非烟气体的灰白色是异品,二者不相分割的灰白色的遣余是二者的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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