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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于外境行破立,量之对境不得知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 · 连讲 7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癸一 破他宗 › 子二 破彼观点 › 丑二 分开实体反体建立非理 › 寅一 若观察则非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子一 宣说对方观点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1/7要连上下读节选

某些论师将实体与反体分别开来

整理某些论师:分实体、反体各断二品,并立三种建立方式

持论某些论师

分实反体则第三品无过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这时对反体而言即使出现第三品物也没有过失
因
因为当时并不在反体上进行破立
原段(4 段,节选)

有师不知量对境,分实反体而说明。 原段 ›

称实体法一异体,反体依于自反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于比量的对境是通过自相与义共相混合来缘取这一点不了解的某些论师将实体与反体分别开来,他们说:在建立依靠实体的法时,在实体上断定两品,所立这时对反体而言即使出现第三品物也没有过失,因因为当时并不在反体上进行破立。同样,在建立依靠反体的法时,在反体上断定两品,而实体纵然出现第三品物也没有过失,因为当时并不在实体上进行破立。他们还说:建立的方式也有三种,如果建立实体法,则有以所作建立无常一样的一体以及以烟建立火一样的异体两种;如果建立反体,则只有一种,那就是像所作的自反体以三相齐全推理建立一样依靠自反体来建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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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一 若观察则非理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观察连讲 2/7接着破

若于外境行破立,量之对境不得知

整理破分实反体建立:于外境破立、于心前破立两皆不成

外境破立不知量境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在外境单独的自相上进行破立

所立
就不能了知量的对境
因
因为在它上面仅仅破立的界限也不存在

心前破立成三种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在心识前进行破立,就会导致决定有、决定无、模棱两可三种情况

原段(3 段)

若于外境行破立,量之对境不得知, 原段 ›

若于心前行破立,将成有无不定矣。 原段 ›

如果在外境单独的自相上进行破立,所立就不能了知量的对境,因因为在它上面仅仅破立的界限也不存在。应成假设在心识前进行破立,就会导致决定有、决定无、模棱两可三种情况。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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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 太过分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应成式连讲 3/7

若不许初观待事,宗法法相实难立

整理破断定二品:第一观待事欲知法无立足处,宗法与二遍难立

第一观待事成无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断定两相

应成:由此一来三个观待事当中第一项欲知法就不复存在了

宗法法相难立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不承认第一观待事,那么在此所谓的宗法实在难以另外立为第一相的法相

二遍难说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承认第一观待事定为同品与异品中任意一者,那么决定其余两个观待事的同品存在、异品不存在的同品遍与异品遍也极难说出

原段(5 段)

不许欲知为宗法,故观待事初成无, 原段 ›

若不许初观待事,宗法法相实难立。 原段 ›

初观待事定二品,其余二种观待事, 原段 ›

决定有无同异遍,启齿而说亦极难。 原段 ›

如果断定两相,那么在中间,第一相的观待事欲知法不是这两者而是第三品物这一点对方也不承认,应成由此一来三个观待事当中第一项欲知法就不复存在了,应成如果不承认第一观待事,那么在此所谓的宗法实在难以另外立为第一相的法相。应成假设承认第一观待事定为同品与异品中任意一者,那么决定其余两个观待事的同品存在、异品不存在的同品遍与异品遍也极难说出,这也是同品对境欲知法另行不存在的缘故,因为在真因的场合中所诤事也是同品;在相违因的场合中所诤事也是异品。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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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应成式连讲 4/7

宗法二品若一体,亦以反体而区分,诸因皆堕真违中

整理破宗法与二品一体、以反体区分:不定因无立足处

诸因只落真违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认为异品也是凭借不同反体来辨别的话

应成:那么所有因就只会落到相违与真因两种当中

原段(3 段)

宗法二品若一体,亦以反体而区分, 原段 ›

诸因皆堕真违中,不定之因岂可能? 原段 ›

另外,如果认为:对于宗法与二品是一体而言,从因成立的角度来说也是宗法,从具有所立的角度来说也是同品;如果认为异品也是凭借不同反体来辨别的话,应成那么所有因就只会落到相违与真因两种当中,而所谓的不定因又岂能有立足之地?绝不可能有。对此,有些书籍中有多余的一句“聚义同品……”,这也是将注释中对方的观点遗失到颂词中的,因此不包括在内。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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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三 与安立相违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应成式连讲 5/7

若许所知定二品,观待事三诚相违

整理破:既许所知定二品又许因有三观待事,自相矛盾

二品与三观待事矛盾 · 本方 · 破

所立
对方承认所知决定有两品、因有三种观待事的观点是矛盾的

观待事二则因成二相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承认观待事也有两种,那观待它的因也就无需证实宗法,而成了只具备两相

原段(3 段)

若许所知定二品,观待事三诚相违。 原段 ›

若许观待事亦二,观待彼因成二相。 原段 ›

所立对方承认所知决定有两品、因有三种观待事的观点是矛盾的。实际上,应成如果承认观待事也有两种,那观待它的因也就无需证实宗法,而成了只具备两相。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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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四 非阿阇黎之意趣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应成式连讲 6/7

决定同品异品二,此阿阇黎不承许

整理破:一次论式断二品非法称意趣,分实反体将毁世间名言

引证法称论师

分实反体毁名言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跟随实体反体各自分开的观点,则由于外境自相不是分别识的对境、分别识的对境单单以遣余不可得到,故将失毁一切世间的名言

原段(3 段)

决定同品异品二,此阿阇黎不承许。 原段 ›

若随实体与反体,各自分开毁名言。 原段 ›

无论是任何所知,通过一次论式来决定同品与异品这一点,法称论师并不承认,因为《定量论》中明明说:“如是相之名词即是宗法,而并非同品与异品任意一者,经过观察(指同品异品二者)与一法分开决定(指宗法)相违之故。”可见,应成如果跟随实体反体各自分开的观点,则由于外境自相不是分别识的对境、分别识的对境单单以遣余不可得到,故将失毁一切世间的名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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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三 分别依于自反体建立非理

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观察连讲 7/7

依自反体而建立,观察此理无实质

整理破单依自反体建立:一体、他体、非一非异皆不成

依自反体无实质 · 本方 · 破

所立
没有实质性可言
因
因为这种建立方式要么是依赖无二无别的本体,要么是依赖各不相同的他体,要么是依于非一非异

单以反体不能破立 · 本方 · 破

所立
都是以实体反体混合来建立的

应成:否则,以单独的反体不可能实现任何破立

原段(2 段)

依自反体而建立,观察此理无实质。 原段 ›

如果对依赖自反体来建立的这种方式加以观察,则所立没有实质性可言,因因为这种建立方式要么是依赖无二无别的本体,要么是依赖各不相同的他体,要么是依于非一非异。前两种是自性因和果因,无论是这两种中的哪一种,所立都是以实体反体混合来建立的,应成否则,以单独的反体不可能实现任何破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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