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1/7节选
常者若不起功用,乃无实故实一致
整理破大自在派许有实法常:不起作用即无实,起则变不变皆过
所破大自在派
存在因不定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大自在天等
- 所立
- 有实法与常有的同体存在这一点并不相违
- 因
- 由于有实法的能力千差万别
- 喻
- 大多数乌鸦是黑色的,但也会有白色的现象
不起用即无实 · 本方 · 破 · 限定:常有的自在天如果不能起作用
- 所立
- 那就是无实法
变则失常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变化
就已失去常有的身份
不变违能作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不变
- 因
- 因为他在不起作用的阶段始终不变
那么起作用显然就矛盾了
例乌鸦
原段(6 段,节选)
对方谓如乌鸦会有白,有实法常不相违。 原段 ›
对方大自在派声称:比如,喻大多数乌鸦是黑色的,但也会有白色的现象。同样,因由于有实法的能力千差万别,虽说瓶子等大多数有实法是无常的,然而大自在天等所立有实法与常有的同体存在这一点并不相违,由于它存在的因成立而无常的所立不成立,因此你们前面所说以存在的因证实无常是不一定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常者若不起功用,乃无实故实一致, 原段 ›
本方若能力变失常有,若无变则违能作。 原段 ›
本方常有的自在天如果不能起作用,所立那就是无实法,因此只不过你们对它命名为自在天罢了,实际上我们双方观点是一致的。所以,对于虚名不必争执。假设他能起作用,那么请问他在做事的过程中,由先前的自性中变化还是不变化?如果变化,应成就已失去常有的身份;倘若不变,应成那么起作用显然就矛盾了,因因为他在不起作用的阶段始终不变。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