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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破外境相属的这一理证,可以将承认俱有、会合、聚集、差别、差别者、能作、接触等相属的所有观点一并推翻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六品 观相属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一 观察相属 › 庚一 破境之相属 › 辛二 别破 › 壬三 破其余相属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三 破其余相属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对方立论辨析连讲 1/2要连上下读

凭借破外境相属的这一理证,可以将承认俱有、会合、聚集、差别、差别者、能作、接触等相属的所有观点一并推翻

整理凭破外境相属之理,可将诸家所许俱有、会合、聚集、差别、能作、接触乃至主仆配偶等相属一并推翻。

持论有的宗派、另有派系、还有宗派、也有宗派论师、另外也有人、还有些人、愚者们

例枣核依于铜盆(对方喻)、通过手杖而了解持杖者(对方喻)、眼睛看色法(举例)

原段(20 段)

本方依此可将俱会集,差别以及差别者, 原段 ›

本方能作接触等相属,所有观点一并遮。 原段 ›

本方凭借破外境相属的这一理证,可以将承认俱有、会合、聚集、差别、差别者、能作、接触等相属的所有观点一并推翻。 原段 ›

本方那么这些观点究竟是指什么呢? 原段 ›

对方有谓枣核依铜盆,彼为俱有之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无常依常有,称为会合之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所作无常等,聚集一境之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依他知他法,即是差别法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灭因现在果,称为连结之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我与所作二,则具能作之相属。 原段 ›

对方有谓眼睛见色法,乃是接触之相属。 原段 ›

转述主仆以及配偶等,皆是相属愚者说。 原段 ›

对方有的宗派说:所谓的俱有相属,是指诸如枣核依于铜盆,本体不同、时间相同的事物虽然不是同性相属与彼生相属,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所依与能依的关系,因而叫做俱有相属。 原段 ›

对方另有派系声称:檀香树等无常“别”法依于树的常恒所依“总”的关系是会合相属。 原段 ›

对方还有宗派宣称:所作、无常与声音相属等是异体法汇集于一个事物上,因此是在一个外境上的聚集相属。 原段 ›

对方也有宗派论师承许说:依靠不同他体来了知他法,就像通过手杖而了解持杖者一样,这是差别法相属。 原段 ›

对方灭尽之因与现在之果虽然不会同时存在,但它们二者的关系需要由取名相联,这叫做连结相属。 原段 ›

对方另外也有人发表看法说:常有的我与其所作的伸屈等无常形态二者之间存在着能作相属。 原段 ›

对方还有些人说:诸如眼睛看色法之类的事物,是一种接触相属。 原段 ›

转述此外,也有人说,诸如,杜鹃与燕子,是主仆关系,天鹅与黄野鸭是配偶相属……愚者们众说纷纭。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2/2接着破

承许外境有相属,依观一异而遮破

整理总破其余相属:外境上依一异破,心前则摄于二相属

观一异(即一体还是异体)·援用前证

有能害非相属 · 本方 · 破

有法
承认俱有者等神我与作用等假立的相属
所立
因此不能算得上是相属
因
存在着能害量

无能害摄于二属 · 本方 · 立 · 限定:如若只是承认能依与所依、“总”与“别”之类的相属,无有能害

所立
但均可以包含在两种相属当中,而不该另行分类
原段(6 段)

本方承许外境有相属,依观一异而遮破。 原段 ›

对方若谓俱有等相属,以遣余连而理解。 原段 ›

本方俱有者等有能害,若无能害摄二中。 原段 ›

本方下面将这所有观点综合在一起加以破斥:承认外境上存在相属,是他体法不可能有一体相属、是一体法则自己与自己不可能相属的道理按照前文中的观察已经遮破完毕。 原段 ›

对方假设辩方说:俱有等关系虽然在外境上不存在相属,但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以遣余来衔接的话,心里便能明白是相属。 原段 ›

本方驳:承认俱有者等神我与作用等假立的相属因存在着能害量,所立因此不能算得上是相属。如若只是承认能依与所依、“总”与“别”之类的相属,无有能害,这种情况在心前虽然成立,所立但均可以包含在两种相属当中,而不该另行分类。此处“若谓如何有能害……”一个偈颂本是自释中失落到本颂中的,而不应当归属在颂词里。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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