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77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5
共称若由事理成,如比量境成决定
整理以应成显共称非事理所成:若由事理成,对境应如真实比量决定唯一;然名称依欲说命名,对境不定
所破外道
量界、限定从将来可共称的角度
共称若由事理成则对境决定 · 本方 · 破 · 限定:共称如果以事理而成或者说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
那么就像比量一样,它的对境完全成为决定性的了
共称比量对境不固定 · 本方 · 立
- 有法
- 共称比量的对境
- 所立
- 并没有固定
- 因
- 因为它是依靠自己的意乐和想象力发挥而命名的
例火和烟、柱子的无常和所作、黄牛
原段(6 段)
共称若由事理成,如比量境成决定。 原段 ›
依欲说意所命名,诸名无有何不用。 原段 ›
共称如果以事理而成或者说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应成那么就像比量一样,它的对境完全成为决定性的了,但并不是这样的,世间共称的名称并不是决定的。比如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叫黄牛,如果这个动物只能叫黄牛不能叫其他名称,那么它的对境已经固定了。这要以事势理成立或者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就像火的本体中产生烟或者火的本体中产生热性,这不是分别念假立的,而是真正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如果我们的名称也像外道所说的那样,与事物的自相有密切的联系的话,那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名称,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其他的名称。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共称名称的对境也会像真实比量的对境一样,决定成为唯一。 原段 ›
大家都知道,真实比量的对境决定是唯一的。以彼生相属来推理,如火和烟之间的关系,烟唯一是在火中产生,而在蚂蚁窝等其他法中不能产生,可见比量的对境是固定的。柱子的无常和所作之间是同体相属的关系,这样的比量的对境也是固定的。因此,比量推理的对境决定是固定性的。 原段 ›
但是共称比量的对境所立并没有固定,为什么没有固定呢?因因为它是依靠自己的意乐和想象力发挥而命名的。任何一个名称不可能存在无法应用于某法上的情况,它可以用在任何一个法上,而且没有世间的违害。当然,这是从将来可共称的角度来讲的。 原段 ›
大家应该知道,归纳起来共称比量就是前面所讲的比量。但是如果从不同角度来分,可分为真实比量和共称比量,共称比量的对境并不是固定的,它是可以变动的。因为名称是人们凭借想象来安立的,这种安立没有任何理由。最开始的时候这个红色的东西叫做柱子,这是最初的立名者安立的。但是这样立名有没有什么决定的理由呢?绝对不会有,只是凭他自己的分别念安立的。这样的名称叫做世间共称。这跟真实比量在对境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这样一来,我们要理解月亮对任何法都可以安立:人可以叫做月亮,牦牛也可以叫做月亮。这样的道理我们一定要明白。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