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4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2节选
如果名相和法相成为一体,就会有许多过失
整理破章那巴等「法相名相一实体」:则见法相的根识成分别识、名相应根识见、证成名言成证成义理、名相成实有
所破章那巴论师、因明前派
对方:法名一实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法相和名相在实际外境的本体上是一味一体的
- 因
- 因为它们是依靠名言证成量来成立的
见法相根识成分别识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按照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的那样,名相和法相成为一体
见法相、事相的根识也应成为名言、自相混合执著的分别识了
名相应根识见 · 本方 · 破
名相也应该依靠根识来照见
证成名言成证成义理 · 本方 · 破
这种推理就不是证成名言量了,应该是证成义理量了
名相成实法 · 本方 · 破
名相就已经变成实法了
例项峰垂胡
原段(14 段,节选)
转述有谓法名一实体。名言许为名事相。 原段 ›
转述我们首先说对方的观点,然后进行破斥。对方是因明前派的章那巴论师等,他们有两种观点:一个认为名相和法相是一实体,另一个把名相的事相认为是名言。对方这两种观点是错误的。 原段 ›
对方“有谓法名一实体”,法指的是法相,名指的是名相。因明前派的有些论师认为,所立法相和名相在实际外境的本体上是一味一体的,因因为它们是依靠名言证成量来成立的。名言证成量来成立的话,它是自性因。我们后面还会学习的,所谓自性因是指因和立宗无二无别的一种推理。这里的名相和法相应该是一味一体的,为什么呢?对方唯一的理由是,它们是名言证成量来成立的,也是依靠自性因来成立的。如“声音是无常,它是所作之故”,就像这样的自性因。所以,我们这里的名相和法相也应该是无二无别的。这是因明前派的观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首先,他们说的名相和法相一味一体的观点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颂词中对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原段 ›
本方名相即以名为体,故见法相之根识, 原段 ›
本方亦成有分别识矣,证成义理亦实有。 原段 ›
本方这一个颂词给他们讲了:如果名相和法相成为一体,就会有许多过失。有什么过失呢?下面进行分析。 原段 ›
本方所谓的名相,大家都应该知道,是依靠如项峰垂胡一样的法相来进行推理,而建立的事物名称。也可以说,名相就是名称。所以,名相的本体实际上是以名为体的,并没有实在的内容。就像黄牛,黄牛虽是一种名相,但黄牛并不是外面真正具足项峰垂胡特点的花白动物,而是指所有同类动物的名称。所以,所谓名相应该是以名为体,并不是以实在自相的物质为体。但是,如果按照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的那样,名相和法相成为一体,而以名称为特征的名相是分别识所见的,那么应成见法相、事相的根识也应成为名言、自相混合执著的分别识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项峰垂胡,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因为它是外境上面的法,它是法相。事相是指具体的动物,白色的黄牛也好,黑色的黄牛也好,花白的黄牛也好,这些都是我们可以看得见的。所以说,外境上的事相和法相,我们可以通过眼识看到。 原段 ›
本方从另一角度来讲,如果按照因明前派的观点,名相和法相无二无别、混为一体,那么就像事相和法相能看到一样,应成名相也应该依靠根识来照见。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前面也讲了,名相只能在我们分别念面前,依靠遣余意识来了知,而不可能依靠眼根看见与法相无二无别的名相本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如果你们真的承许名相和法相融为一体,那就有这种过失。 原段 ›
本方还有变成证成义理量以及名相实有的过失。所谓证成义理量是从义理的角度来成立的,就像依靠所作,将柱子建立为无常一样。“这个花白的动物是黄牛,它具有项峰之故”,其实这是证成名言量,因为是从名言上建立的。如果你们说名相和法相融为一体,那应成这种推理就不是证成名言量了,应该是证成义理量了。就像“柱子无常,所作之故”,成了这样的一种推理。还有一种过失“亦实有”,这样的名相应该变成实法了。本来我们前面讲了,名相是心法,不是实法。但按照你们的观点,名相跟外面项峰垂胡的外境无二无别,那应成名相就已经变成实法了,如此即有众多的过失。所以说,你们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当然我们下面建立自宗的时候,也说名相、事相、法相无二无别,下面有这么一个颂词。那下面的颂词会不会与这个颂词冲突呢?不会有冲突。因为我们下面的颂词,主要是从以遣余识建立的角度来讲的。在遣余识面前,黄牛的事相、名相和法相三者,我们以融为一体的方式来建立自性因,这是合理的;所以在遣余识面前不会有过失,到时候我们可以说明。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