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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观察时,“一”是成立的,六根的本体也似乎存在,但如果真正以理观察,一和六都不可得

《楞严经》讲解 第52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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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楞严经卷四

《楞严经》讲解 第52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节选

阿难,若言一者,耳何不见?目何不闻?头奚不履?足奚无语?

整理六根一异之破一:佛问六根为一为六;若是一,耳何不见、目何不闻、头何不行、足何不语;堪布释:一体则无区别,盲人应能见色、聋人应能闻声,诸根也无差别,故六根一体不合理

一体则无能见不能见之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一体的

因
一体就不可能存在区别

应成:六根就应该没有能见与不能见之分

一体则盲聋应能见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我们承认六根是一体的

因
因为只要有一个根存在,就应具备与其一体的其他根的功能

应成:如此盲人就应该能看到色法,聋人也能听到声音

一根具他根功能则诸根无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一根具足了其他根的功能

应成:那么耳根、眼根、鼻根等诸根就没有区别了

六根非一 · 本方 · 破

有法
六根一体
所立
是不合理的

例盲人(举例)、聋人(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下面佛陀将为阿难分析六根是一体还是他体。 原段 ›

|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为一为六? 原段 ›

“你现在观察当前的六根,是一还是六?” 原段 ›

佛陀对阿难说,你应当观察当前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它们究竟是一个还是六个本体? 原段 ›

| 阿难,若言一者,耳何不见?目何不闻?头奚不履?足奚无语? 原段 ›

“阿难,如果你认为它们是一个,那耳朵为什么不能见到色法,眼睛为什么不能听到声音,头为什么不能行走,脚又为何不能说话?” 原段 ›

如果认为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一体的,如因明所推:因一体就不可能存在区别,应成六根就应该没有能见与不能见之分,那为什么耳朵看不到色法,眼睛听不到声音?身根之间也存在差异,头为什么不能像脚那样行走,脚又为何不能像嘴一样说话?如果上述情形都无法实现,就表明六根不是一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如果我们承认六根是一体的,那它们就可以互用,应成如此盲人就应该能看到色法,聋人也能听到声音,因因为只要有一个根存在,就应具备与其一体的其他根的功能,但这是与现实相违的;而且,如果一根具足了其他根的功能,应成那么耳根、眼根、鼻根等诸根就没有区别了,因此六根一体所立是不合理的。这里的推理比较简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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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52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2/4

若此六根决定成六,如我今会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谁来领受?

整理六根一异之破六:佛问若六根决定是六,闻法以哪一根领受;阿难答用耳闻;佛破:耳自闻则与身口无关,你却口来问义、身起钦承;堪布释:他体则诸根无关,闻法时却眼耳舌身意都参与,可见六根非别别他体

持论阿难

唯耳闻法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我用耳闻

耳自闻则与身口无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由耳根来听受声音

应成:就与你的身口无关

他体则诸根无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真的是他体

应成:六根之间就应该是无关的

六根非别别他体 · 本方 · 破

有法
六根
所立
不是别别他体
因
在闻法时,我们不止用眼睛看上师和法本、用舌根讨论法义、以身体恭敬或翻书等,包括意根也在思维法义

例口来问义,身起钦承(举例)

原段(10 段)

本方| 若此六根决定成六,如我今会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谁来领受?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说六根肯定是六个,那么,我今天在楞严大法会中,为你们宣讲殊胜、微妙的法门,你是用六根中的哪一个来领受呢?” 原段 ›

本方如果承许六根是六个本体而不是一个,那么问题来了:今天在楞严法会中,如来为大众宣讲的深广微妙之法,是你用六根中的哪一根来领受的呢? 原段 ›

对方| 阿难言:所立我用耳闻。 原段 ›

对方阿难回答说:“我用耳朵听闻。” 原段 ›

对方阿难认为,声音这一对境并不是用鼻闻、用眼看或用身体触摸的,如来的法音应该以耳根接受,于是他立即回答:“我知道!法音只有六根中的耳根才能闻受,而其他五根不能。” 原段 ›

本方| 佛言:汝耳自闻,何关身口?口来问义,身起钦承。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如果声音是由耳朵听闻,那与你的身、口有什么关系?可你却用口来提问法义,身体站起来恭敬应承。” 原段 ›

本方佛陀破斥阿难:如果由耳根来听受声音,应成就与你的身口无关,那为什么它们会参与其中?我先前讲法时,你用口提出问题。如果你只是用耳朵听法,嘴巴就不必参与,因为与它没有关系;而且你听法时内心感动,身体也恭敬地应承顶礼,这就意味着,在耳根听法的过程中,眼、舌、身等其他根也参与其中了。 原段 ›

本方六根并非独立存在的他体。如果真的是他体,应成六根之间就应该是无关的,那么在讲闻佛法时,除了耳朵在听闻以外,其余的根应该都不能参与,但事实并非如此。因在闻法时,我们不止用眼睛看上师和法本、用舌根讨论法义、以身体恭敬或翻书等,包括意根也在思维法义,可见六根所立不是别别他体,我们应该明确这个道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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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52课立论辨析连讲 3/4节选

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

整理六根非一非六:经文结「非一终六,非六终一,终不汝根元一元六」,并说一六之义由无始颠倒于圆湛中生;堪布释一则五根多余、名言中又显有六根,六则应全然无关;又提出一不成则六不成(堪布说「能不能这样观察」),一六之执如演若达多无故发狂

量界、限定名言中、究竟意义上

根非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是一

有法
六根
所立
不是一个法
因
在名言中显然有不同的六根存在

应成:拥有其中一根就够了,其他五根都无需存在

根非六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六个根以他体的方式存在

有法
六根
所立
也不是六
因
事实上六根可以统一作用于一件事上

应成:就应该完全无关

一不成则六不成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一不成立

所立
那么六也不成立
因
因为六建立在一的基础之上——能不能这样观察?

一六由颠倒生 · 本方 · 立

所立
妄生出一根与六根的执著
因
众生从无始以来被颠倒无明所迷惑

例演若达多(教学例)

原段(10 段,节选)

| 是故应知非一终六,非六终一。终不汝根,元一元六。 原段 ›

“是故应当知道,若不是一就是六,若不是六就是一,但这两者都不成立,所以终究不能这么认为:六根本来是一或是六。”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此处是总结。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六根非一非六。六根所立不是一个法,如果是一,应成拥有其中一根就够了,其他五根都无需存在;而且因在名言中显然有不同的六根存在,所以六根不能是一。另一方面,六根所立也不是六,如果六个根以他体的方式存在,应成就应该完全无关,但因事实上六根可以统一作用于一件事上;此外,如果一不成立,所立那么六也不成立,因因为六建立在一的基础之上——能不能这样观察? 原段 ›

佛陀先让阿难观察六根究竟是一还是六,随后破斥了“是一”和“是六”的观点。“终不汝根,元一元六”,最终,无论你的根是一还是六,都无法成立。如果是六,那根之间应该毫无关系,如果是一体,六个根就没有必要存在。对此大家还可以参考其他注释。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无始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 原段 ›

“阿难,你应当明白,这些根既不是一,也不是六。由于众生无始以来的颠倒迷惑、沉沦交替,所以在圆满、湛然的光明如来藏中生出一个根或六个根的虚妄假名。” 原段 ›

从究竟意义上讲,无论六根是一个本体还是六个本体,都不成立。既然不成立,那为什么它们在众生面前却现似真实地存在呢?原因在于:因众生从无始以来被颠倒无明所迷惑,沉溺于轮回苦海之中,故而在圆满、湛然的光明如来藏中,无缘无故地所立妄生出一根与六根的执著。 原段 ›

就像之前提到的演若达多——大家要记住他,这是我们在《楞严经》里最亲切的一位朋友。如果连演若达多都忘记了,就意味着你对经中关于基和基现、一念无明之由的道理还没有牢记于心。演若达多发疯的原因很难找到,同样,我们的六根最初在如来藏中是圆满互通的,但却无缘无故地幻变、分隔成了或六或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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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52课展开观察连讲 4/4节选

未经观察时,“一”是成立的,六根的本体也似乎存在,但如果真正以理观察,一和六都不可得

整理以虚空喻明六根非一非六:堪布先以六个玻璃杯中虚空为例,虚空一味、「一个虚空」的实体也不成立;经文说须陀洹虽销六犹未亡一;虚空随器形异名异空、除器说为一,太虚空本无同不同、是一非一,六受用根亦复如是;堪布释虚空非实有,问一体他体徒劳

持论阿难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

一个虚空亦不成 · 本方 · 立

有法
所谓“一个虚空”的实体
所立
也不成立
因
因为虚空是无为法,并不是一个实有的事物
喻
玻璃杯

问虚空一异徒劳 · 本方 · 立

有法
若有人问这两者是一体还是他体、相同还是不同
所立
这样的探寻就显得苍白无力
因
因为虚空本身并非实有之法,只是用以描述“色法不存在”的名称而已

六根亦如是 · 本方 · 立

所立
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喻
太虚空

例太虚空(主论证喻)、玻璃杯(教学例)

原段(17 段,节选)

下面佛陀还将阐释究竟一乘的圆通奥秘,用虚空喻说明六根其实并不成立。具体而言,虽然在显现上六根都存在,但实际上一体与异体都不成立。未经观察时,“一”是成立的,六根的本体也似乎存在,但如果真正以理观察,一和六都不可得。例如有六个喻玻璃杯,每个杯子里都有虚空,你能说六个杯子里的虚空是实有的六吗?不能,因为虚空一味无别;那么一个虚空是否成立呢?显现中可以暂时这么说,但实际上所谓“一个虚空”的实体所立也不成立,因因为虚空是无为法,并不是一个实有的事物。既然不是实有的法,就不存在一与多的本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汝须陀洹,虽得六销,犹未亡一。 原段 ›

“你已经证得了须陀洹果位,虽然已经销除了对‘六’的执著,但是仍然有个‘一’的执著没有消灭。” 原段 ›

佛陀继续对阿难说:作为证得须陀洹的初果圣者,你与凡夫不同,已经断除了部分烦恼,达到不为六尘所转的境界。长水子璇引《金刚经》和《涅槃经》解释到,一般而言,在证得预流果以后,此初果圣者就不会像凡夫那样随逐外境,入于六尘而为之奔波,但还有一个执著没有断除。作为须陀洹,阿难依然执著无为果位,这主要是因为他相续中的所知障等修断还未断除。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如太虚空,参合群器,由器形异,名之异空;除器观空,说空为一。 原段 ›

“譬如太虚空可以包容各种各样的容器。由于容器的形状各异,可以将虚空赋予不同的名称。如果把容器拿掉,这时再观察虚空,可以说只有一个虚空。” 原段 ›

这个比喻非常重要。例如,辽阔的太虚空中能容纳很多容器,如之前所述的六个玻璃杯,假设每一个杯子都有三角形、长方形、圆形、椭圆形等不同的形状,因其形色相状各异,所以其中的虚空也随之不同。 原段 ›

我们用同样的道理来观察房屋、教室或会议室,如果建筑是四方形、圆形或椭圆形的,那么它们内部的虚空也会因建筑的外部形态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一旦移除了外部的形器,无论是玻璃杯还是建筑物,它们内部的虚空便不再受限于先前的形状,而回归到广阔的大虚空之中。这便是“说空为一”的含义。 原段 ›

| 彼太虚空,云何为汝成同不同?何况更名是一非一? 原段 ›

“对于那个喻太虚空,怎么能说它是相同或者不同呢?又怎么能说它是一或非一呢?” 原段 ›

对于大虚空与六个玻璃杯中的虚空,如何界定它们的相同与不同呢?当我们审视那六个玻璃杯内的小虚空与浩瀚无垠的大虚空时,若有人问这两者是一体还是他体、相同还是不同,所立这样的探寻就显得苍白无力。因因为虚空本身并非实有之法,只是用以描述“色法不存在”的名称而已。 原段 ›

“何况更名是一非一”,这个虚空,不管是玻璃杯里的小虚空还是浩瀚无垠的大虚空,若谁妄图将其界定义为一体或他体,无疑是痴人说梦,徒劳无功。 原段 ›

| 则汝了知,所立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原段 ›

“因此你应当明白,六受用根的道理也是如此。” 原段 ›

六根如同六个容器,如来藏相当于大虚空。如来藏的光明智慧在众生面前显现的时候,虽然暂时会因容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现相,因为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根识以及个体间千差万别的业力与习气;但实际上,这一切相背后蕴含着深邃而恒常的真如。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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