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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楞严经》讲解 第23课 · 连讲 29 段,这是第 28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楞严经卷二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楞严经卷一

《楞严经》讲解 第14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29节选

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整理初番显见性是心:阿难以眼成见例手成拳,佛破——无手者拳毕竟灭,无眼者非见全无,盲人唯见黑暗,见无亏损(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眼例拳事义相类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以我眼根,例如来拳
所立
事义相类
因
既无我眼,不成我见

眼拳不相类 · 本方 · 破

有法
汝言相类
所立
是义不然
因
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无眼亦能见 · 本方 · 破

有法
他的这种观点
所立
并不合理
因
在现实中,即使眼睛没有起作用,依然可以见到许多事物
喻
比如闭眼所见的黑暗或梦中所见的山河大地

眼见不可靠 · 本方 · 立

所立
眼见显然不可靠
因
眼根终究是无常的,人在死后,这个肉团的眼根就会灭尽

见无亏损 · 本方 · 立

有法
“见”本身
所立
并没有任何缺损
因
不过是有眼者见到光明,无眼者见到黑暗而已

例拳(对方喻)、盲人(举例)、梦中所见的山河大地(举例)

原段(26 段,节选)

对方| 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原段 ›

对方“以什么来见?我阿难是用自己的肉眼来观见。云何成为拳相?佛陀屈握庄严的五轮手指而展示于大众前,因此有光明拳之相。” 原段 ›

转述佛陀为了引导众生,将妙明五指蜷握起来向大众展示,因此有了光明拳相;阿难说自己是用肉眼看到,而非用耳朵听到,亦非用心灵觉知。表面上看,这样回答似乎没错,很多人都会这么想。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 原段 ›

本方“阿难,以我的拳为例,如果没有我的手就无法形成这个拳;如果没有你的眼睛,也不可能有你的见。这样一来,以你的眼根之见来比喻我的拳相,意义是否相同呢?” 原段 ›

本方此处以二法互喻,一方面是佛陀的拳头,另一方面是阿难的眼根,以手成拳比喻以眼成见,故说以譬喻令智者了悟。 原段 ›

本方佛陀问:如果没有我的手,就没有这个拳头;同理,如果没有你的眼睛,你就无法见到。你认为这二者的道理是否类似?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唯然,世尊。因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所立事义相类。 原段 ›

对方阿难说:“是的,世尊,您说得非常对。如果没有我的眼睛,就无法见到如来的光明拳。以我眼根所成之见来比喻如来手指所成之拳,就事相和义理而言,二者是类似的。” 原段 ›

转述阿难认为,没有手就不可能有拳,没有眼就不可能有见。他的这种观点所立并不合理,因为因在现实中,即使眼睛没有起作用,依然可以见到许多事物,喻比如闭眼所见的黑暗或梦中所见的山河大地。 原段 ›

转述在世人的观念中,见通常被认为是眼睛的功能,心似乎无法参与其中;但如果用智慧来观察,便会发现,通过眼睛固然可以见到事物,但在很多情况下,即使没有眼睛,单单靠心的感知也能在名言中成立为“见”。 原段 ›

本方心见比眼见更为重要,而且眼见并不可靠,为什么呢?因为眼睛只是一个肉团。有部宗认为眼根是像胡麻花一样有形状的清净色法,有的宗派认为眼根是一种特殊的功用或能力。根据《释量论》所说,前世五处的习气可以延续到后世的阿赖耶。无论如何,因眼根终究是无常的,人在死后,这个肉团的眼根就会灭尽。在此前提下,所立眼见显然不可靠。而心见则有所不同,心的本体是光明如来藏,是一种常恒的明觉,这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意义。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所立是义不然。何以故?因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阿难:“你说眼和手类似,这种说法不对。为什么呢?确实,没有手的人就没有拳头,但即使是没有眼睛的人,也并非完全无法‘见’。” 原段 ›

本方佛陀驳斥阿难的观点:你搞错了。世间没有双臂的人确实无法握拳,但与之不同的是,没有眼睛并不代表一个人什么都看不见。 原段 ›

本方| 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 原段 ›

本方“为什么呢?你试试在路上询问盲人:‘你见到了什么?’他会回答你:‘如今我眼前只见黑暗,除此之外,更无其他事物可见。’” 原段 ›

本方在许多城市的道路上,都铺设了专供盲人使用的盲道,盲人能够借助拐杖在这些通道上行走。如果此时问他们:“你见到了什么?”他们通常会回答:“我眼前只见一片漆黑,此外什么都没看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原段 ›

本方“以这样的意义来观察,黑暗只是面前对境自身所具之法,见又有什么亏损呢?并没有缺损。” 原段 ›

本方对盲人而言,见到黑暗确实可以称为“见”。盲人的见难道有缺损吗?因不过是有眼者见到光明,无眼者见到黑暗而已,“见”本身所立并没有任何缺损。 原段 ›

转述这种观察方式很有逻辑性。结合一些现代方法进行分析,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但有些人未必承认,他们认为:“不是的,盲人什么也没有见到,他只是处于一种黑暗的情境中。”但其实,“黑暗”也是一种所见。当我们在灯光下闭上眼睛时,会感受到微弱的亮光,而在完全没有光的地方,眼前只会见到一片漆黑。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楞严经》讲解 第1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9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

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

整理阿难难盲人唯睹黑暗云何成见,佛反问盲人之黑与有眼人处暗室之黑有别无别,阿难许无异(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黑暗不可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黑暗
所立
根本不可能被见到

二黑等同 · 本方 · 立

有法
他们所感受到的黑暗
所立
是等同的
因
盲人无法用眼根察觉环境,而即使有眼者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也同样无法看到任何物体

例暗室(举例)、闭黑关(教学例)

原段(10 段)

对方|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 原段 ›

对方阿难说:“这些盲人只看到黑暗,怎么能说是见呢?” 原段 ›

对方阿难对佛陀的话感到疑惑,他认为,光明是所见之法,而黑暗所立根本不可能被见到。盲人见不到万法,而有眼者能看到外境种种,所以没有人会承认盲人见到黑暗就算是“见”。 原段 ›

本方| 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阿难:“没有眼睛的盲人唯一能见的黑暗,与有眼者处于暗室中的所见,这两种黑暗有没有差别?” 原段 ›

本方佛陀劝解阿难,你不要这么固执,我再为你详细分析。其实,盲人所见和有眼者所见的黑暗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原段 ›

本方盲人面前的漆黑一片,在同样漆黑的环境中所见的状态,是否存在不同?比如说,如果将一个房间的门窗全部遮住,就像藏传佛教中“闭黑关”的闭关房那样有三层墙壁,内外没有一丝光亮,在这样的情况下,明眼人所经历的黑暗,与盲人所经历的黑暗,还有什么区别呢? 原段 ›

对方|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较量,曾无有异。 原段 ›

对方阿难也不得不承认:“是的,世尊。在暗室中,有眼者与盲人所见的黑暗比较起来,确实没有区别。” 原段 ›

本方我们可以亲自观察,盲人对黑暗的感受与一个正常人在黑屋子里的感受,确实没有差别。因盲人无法用眼根察觉环境,而即使有眼者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也同样无法看到任何物体。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所感受到的黑暗所立是等同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14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3/29节选

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整理初番显见性是心:暗中人得灯见色应名灯见,灯若能见自不名灯;灯只显色、见者是眼,同样眼只显色、见性是心非眼(经文+堪布释)

同等理

应名灯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前者叫眼见

应成:后者就应该是灯见

灯能见则不名灯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灯见者

应成:灯能有见,自不名灯

见性是心非眼 · 本方 · 立

有法
见性
所立
是心非眼
因
眼能显色
喻
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

眼非见者 · 本方 · 立

有法
眼睛本身
所立
并不是见者
因
有些人在死时仍然睁着眼睛

眼能见则耳指亦能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眼睛被视为能见

应成:那么耳朵和手指也是能见

例灯(主论证喻)、从窗户里往外看(教学例)、尸体的眼睛(举例)、气功师(举例)

原段(16 段,节选)

|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 原段 ›

佛陀继续说:“阿难,比如一个没有眼睛的人,其所见是漆黑一片,依靠种种因缘忽得眼光而能见到眼前的景象,能见种种色法故称之为‘眼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这里说的是之前无见、后来有见的例子。由于眼根恢复的原因,在一个人面前出现各种景象,包括亲人、房屋、光线和鲜花等,这种状态被称为“眼见”。这是第一个方面。 原段 ›

| 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 原段 ›

和上述道理一样:“处在黑屋子里的明眼人面前全是黑暗,当突然有灯光照耀时,他可以见到种种色法,这种情形应称为‘灯见’。” 原段 ›

如果前者叫眼见,应成后者就应该是灯见。这个推理十分关键。 原段 ›

| 若灯见者,应成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 原段 ›

“就灯见而言,如果具备了见的能力,灯就不名为灯;而且就算灯能见,‘见’也是灯的功能,跟你有什么关系?” 原段 ›

作为无情法,灯如果是能见者,就应该被称为眼睛,而不是灯。一方面,灯是用来照明的色法,只是为了显现事物、遣除黑暗而已。我们虽然可以依靠灯来看见外境,但灯本身没有感知的能力;另一方面,就算灯能见色法,那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是灯独立地看到了瓶子和其他物品。 原段 ›

| 是故当知,喻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因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所立是心非眼。 原段 ›

“是故应当了知,灯的作用只是照亮和显现色法,见者是眼根而不是灯;眼睛本身也只是显现色法,并不具备真正的知觉能力。知觉是心性自体的功能,而非眼睛拥有的能力。” 原段 ›

进一步说,不仅灯不是见者,眼睛也并非真正的见者。按照同等理,如果眼睛是见者,那么其他法就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管是现代科学还是佛教的观点,都承认眼睛就是眼球。仅靠眼球自身能不能见外境呢?当然不能。如果眼睛能看见色法,因有些人在死时仍然睁着眼睛,那尸体的眼睛是否能够看到色法呢?答案是否定的,因此眼睛本身所立并不是见者。 原段 ›

什么才是见者?“是心非眼”。眼睛要看到外境,需要依赖心的主导作用,此心就是我们所说的“眼识”。若没有眼识的介入,眼睛是无法见到色法的。根据佛教的说法,作为所依根,眼睛只是一种助缘。就像一个人从窗户里往外看,虽然没有窗户就看不到外面的景色,但屋里的人才是真正的见者。尽管人们通常认为是眼睛见到色法,但其实只是心识借助眼根去见而已。 原段 ›

如果认为眼根是能见,就会产生很多过失。例如,有些气功师能够借助耳朵、手指等感知物体的颜色和形状,这与心借助眼睛见色法的原理相似。如果眼睛被视为能见,应成那么耳朵和手指也是能见。 原段 ›

眼根并不能见色法,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就像有眼者依靠灯光来见事物,灯只是助缘;同样,心识依靠眼根来显现色法,因此眼根也仅是一种助缘,佛陀的光明拳实际上是阿难用心来见到的。这里的直指方式比较特殊,阿难认为是眼睛在见,但是佛陀说,见性是心非眼。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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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5课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4/29节选

外境之佛掌在动,内心之见性远离动与不动

整理二番对外境显见性不动:佛屈伸五指问是手开合还是见开合、谁动谁静,阿难答佛手不住而见性尚无有静,佛印可(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手开合非见开合 · 对方 · 立

所立
非我见性有开有合
因
我见如来手自开合

见性离动静 · 本方 · 立

有法
见性
所立
既没有静,也没有动,远离了这二种戏论
因
这个见者连静止之相都没有

心不随佛手动 · 本方 · 立

有法
心
所立
确实不会随着外境——佛手的开合而动摇
因
心没有颜色、形状,也没有实体

例百宝轮掌(举例)

原段(26 段,节选)

本方| 即时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谓阿难言:汝今何见? 原段 ›

本方当时,如来在大众中蜷起五轮指,然后又伸开,接着再蜷起,随后问阿难:“你现在看见了什么?”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我见如来百宝轮掌众中开合。 原段 ›

对方阿难说:“我见如来的百宝轮掌,在大众前合后再开,开后又合。”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告阿难:汝见我手众中开合,为是我手有开有合,为复汝见有开有合? 原段 ›

本方佛告阿难:“你见到我的手在众中开合,那到底是我的手有开有合,还是你的见有开有合?” 原段 ›

本方佛陀引导阿难思考更深层的问题:你见到我的手在四众弟子中有开有合,那我问你,到底是我的手在开合,还是你的见在开合呢? 原段 ›

对方| 阿难言:世尊宝手众中开合。因我见如来手自开合,所立非我见性有开有合。 原段 ›

对方阿难说:“世尊,您的宝手在众中开合,我见到如来之手自行开合,并非我的见性有开合。”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谁动谁静? 原段 ›

本方佛陀继续问:“那到底谁动?谁静?”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 原段 ›

对方阿难答:“佛手是不住而动摇的,而我的见性连静止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动摇?” 原段 ›

对方不住就是动的意思。阿难认定外境是动摇的,佛手在屈伸之间显现出开合之态,所以作为外境的佛手没有安住可言;而自己的见性尚且没有“静”,怎么会有动摇呢? 原段 ›

本方所谓的见性,正是自己能见佛手的这颗心。前文提到,真正的见者并非眼睛,而是心。因这个见者连静止之相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动摇呢?见性所立既没有静,也没有动,远离了这二种戏论。 原段 ›

本方在这次问答中,阿难算是“考及格了”。他的回答得十分善巧:虽然佛陀的手是动摇的,但我的见性远离了动与静,因为心超越了一切动静、是非、有无等戏论——这样的回答已经接近真相了。 原段 ›

本方| 佛言:如是。 原段 ›

本方佛陀说:“不错。” 原段 ›

本方阿难变聪明了,他的回答显得很善巧。确实如此,外境之佛掌在动,内心之见性远离动与不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举例来说,我们可以看到上师的身体时而动摇、时而静止。这种动与不动互相观待,可以通过眼睛清晰地观察到。外境依靠种种因缘而生灭,所以是不稳固的;但究竟来说,我们的心远离动和不动。 原段 ›

本方在佛陀指示之后,阿难对本性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如理观察,我们也同样能发现,心所立确实不会随着外境——佛手的开合而动摇,因为因心没有颜色、形状,也没有实体。如来藏的本性远离一切思维和言说,对此,我们可以通过种种因缘来了知。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15课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5/29节选

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

整理二番对内身显见性不动:佛放光令阿难左右回头,问头动还是见动,阿难答头自动而见性尚无有止,佛印可;堪布以动静互相观待释;佛结示头动、手开合而见无所动,云何以动为身为境(经文+堪布释)

观待

持论阿难

头自动而见性无摇 · 对方 · 立

有法
我见性
所立
尚无有止,谁为摇动
因
我头自动

无静则无动 · 本方 · 立

所立
如果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能成立
因
动和静本是互相观待的
喻
就像父亲和儿子、左和右的关系一样

心中无静故动不可得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找不到静止

有法
观待它的动摇
所立
就如同龟毛兔角一般,根本得不到
因
无论怎么观察,我们的心中都找不到微尘许静止的实体

例父亲和儿子(教学例)、左和右(教学例)、龟毛兔角(教学例)

原段(25 段,节选)

本方| 如来于是,从轮掌中,飞一宝光,在阿难右,即时阿难,回首右盼;又放一光,在阿难左,阿难又则回首左盼。 原段 ›

本方接着,如来从轮掌中飞出一束珍宝光芒,照在阿难的右边,阿难见状便往右观望;随后,又有一束光芒飞至左边,阿难又转头往左看去。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何因摇动? 原段 ›

本方佛陀问阿难:“现在你的头为什么动来动去?” 原段 ›

对方| 阿难言:我见如来出妙宝光,来我左右,故左右观,头自摇动。 原段 ›

对方阿难说:“我见到如来手中发出的妙宝光明在左右出现,所以才左右观看,头自然就摇动起来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汝盼佛光,左右动头,为汝头动,为复见动? 原段 ›

本方佛说:“阿难,你为了看佛光而左右摇头,是你的头在动,还是你的见在动?” 原段 ›

本方佛陀故意发出宝光,令阿难难以安住,然后紧接着问:你这样东张西望,到底是你的头在动,还是你的见在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世尊,因我头自动,而我见性,所立尚无有止,谁为摇动? 原段 ›

对方阿难说:“世尊,是我的头自己在动,而我的见性连静止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动摇呢?” 原段 ›

本方这是一个很巧妙的回答。阿难意识到,虽然他的头在动,但他的见性却无所动摇。因为心性中连静止都不不存在,怎么谈得上动摇呢?换句话说,见性本来是空性的,连静止都没有,怎么会有动摇?因动和静本是互相观待的,所立如果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能成立,喻就像父亲和儿子、左和右的关系一样。 原段 ›

本方如果心是静止且有实质的法,那么也应存在一个与静止相观待的动摇状态;但是因无论怎么观察,我们的心中都找不到微尘许静止的实体。如果找不到静止,那么观待它的动摇所立就如同龟毛兔角一般,根本得不到。总之,阿难认识到是自己的头在动,而见性却无可动摇,这显然是接近开悟的表现。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如是。 原段 ›

本方佛说:“是这样的。” 原段 ›

本方佛陀发光令阿难左右瞻视,并问道:“这是头动还是见动?”阿难尊者回答:“我的见性中连静止都不存在,怎么可能有动呢?”佛陀对阿难的回答表示认可:“是的,没有错。”佛陀对阿难越来越认可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 原段 ›

本方“你们见到阿难的头自行动摇,但是见没有动摇;你们又见到我的手自行开合,但是见无有舒卷。为什么你们仍将动摇者执著为真实的身体和外境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佛陀指出,阿难的头有动摇,我的手也有动摇,但是见性没有动摇,你们为什么要将动摇者执为自己的身体和外境呢?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对方接着提 →

楞严经卷二

《楞严经》讲解 第15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6/29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节选

波斯匿王说:“我虽然遇到了佛法,至今仍心存疑问:如何能证知此心不生不灭之地?”

整理三番显见性不灭之起:波斯匿王述外道说身死断灭、疑如何证知心不生灭;佛先问身常住否、未灭云何知灭,王以念念迁谢、如火成灰推身终灭尽,佛印可(经文+堪布释)

持论波斯匿王

身当灭尽 · 对方 · 立

有法
此身
所立
当从灭尽
因
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
喻
如火成灰

例如火成灰(对方喻)

原段(27 段,节选)

问者|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槃。 原段 ›

问者这时波斯匿王起身对佛说道:“在我尚未接触佛法、未接受佛陀教诲之前,曾遇见迦旃延和毗罗胝子,他们都说:‘这个身体死后会断灭,称为涅槃。’”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波斯匿王又称月光王,他和佛陀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福报深厚,身相庄严,当日请佛应供的正是他。有大乘经典提到,他的境界相当高,早已是四地菩萨。波斯匿王站起身来对佛说到,迦旃延和毗罗胝子都认为,人在死后身体归于地水火风,心归于虚空,这便是涅槃。如今在印度的外道中,仍有不少人持此观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 我虽值佛,今犹狐疑,云何发挥,证知此心不生灭地?今此大众,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原段 ›

问者波斯匿王说:“我虽然遇到了佛法,至今仍心存疑问:如何能证知此心不生不灭之地?与会大众和凡夫初学者,都想听闻佛陀的开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 原段 ›

本方佛陀没有回答,先向波斯匿王提出了一个问题:“你的肉身是像金刚一样常住不朽,还是终会坏灭?” 原段 ›

本方虽然可以直接回答,但佛陀在这里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引导。波斯匿王提问后,佛陀先通过反问来启发他的思考。 原段 ›

对方| 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灭。 原段 ›

对方国王说:“世尊,我的这具身体终究会毁灭,确实是无常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 原段 ›

本方佛陀明知故问:“国王啊,你尚未死亡,怎么能知道此身会毁灭呢?” 原段 ›

对方| 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因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喻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所立当从灭尽。 原段 ›

对方国王答道:“世尊,我这具无常变坏的身体,虽然目前尚未完全灭尽,但是我观察到,我前前的念头产生后后的念头,前面的念头已经不复存在,而新的念头也并不住留。前生后灭的心念,就像事物被火烧以后变成灰烬,殒灭不息。因此,我知道这具躯体终究是无常的,刹那之间无法停留,最终一定会灭尽。”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波斯匿王说,我虽然现在还没有死,但我的身心生生灭灭而不住,犹如火烬化为冷灰。身体、住处等一切事物,最后终将示现无常,对此没什么可怀疑的。 原段 ›

本方|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龄,已从衰老,颜貌何如童子之时? 原段 ›

本方佛陀认可了波斯匿王的无常观,说道:“确实是这样的,大王。如今你年近衰老,容貌与童年时相比如何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世尊,我昔孩孺,肤腠润泽。年至长成,血气充满。而今颓龄,迫于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发白面皱,逮将不久。如何见比充盛之时? 原段 ›

对方国王说:“世尊啊,情况完全不同!在孩童时代,我的皮肤红润细腻;成年之后,我身强力壮、气血充沛;如今我已步入晚年,因衰老而面容枯瘦、精神昏昧,白发苍苍、满脸皱纹,随时可能离开这个世界,怎能与年轻时相比啊!”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国王讲述了自己从少年到成年的整个过程,最后总结到:年老的衰朽怎能与青春的时光相提并论呢?如今人已经老了,我对此也无可奈何。就像米拉日巴道歌里所说的那样,人老了以后,连起身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然规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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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6课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7/29接着辨节选

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皱者为变,不皱非变。

整理三番显见性不灭:王三岁与六十二岁观恒河之见无童耄,面皱而见精不皱;变者受灭、不变者元无生灭,何以引末伽黎说身死全灭(经文+堪布释)

引证交光大师、蕅益大师

量界、限定名言中、就有境而言

见无童耄 · 本方 · 立 · 限定:就有境而言

有法
见的本质
所立
是没有差别的

见精不皱 · 本方 · 立

有法
此见精
所立
性未曾皱

不变者无生灭 · 本方 · 立

有法
彼不变者
所立
元无生灭
因
不皱非变

变者受灭 · 本方 · 立

有法
变者
所立
受灭
因
皱者为变

例恒河(举例)、发白面皱(举例)

原段(34 段,节选)

本方| 佛告大王:汝见变化,迁改不停,悟知汝灭。亦于灭时,汝知身中有不灭耶?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波斯匿王:“你见到了迁移不停的变化,因此领悟到身体一定会灭亡;在这坏灭的过程中,你是否知道身中有不生不灭的自性存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波斯匿王虽然了解无常的概念,但佛陀进一步问他:“你说自己一定会死,那你是否知道当身体坏灭之时,自己有一个不灭之性。” 原段 ›

对方| 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实不知。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大王,你见恒河水时几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王言:我生三岁,慈母携我谒耆婆天,经过此流,尔时即知是恒河水。 原段 ›

对方国王说:“我3岁的时候,慈母带我拜谒耆婆天,经过一条河,那时我就知道这是恒河水。”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大王,如汝所说,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则汝三岁见此河时,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大王,如你所说,20岁时较10岁衰老,跟50岁比较起来,60岁时老了很多。这样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在你3岁时见到此河,直到你13岁期间,恒河水有没有差别?”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 原段 ›

对方国王回答:“我3岁时见到的恒河与我如今六十多岁时见到的恒河相比,在我的印象中没有变化。”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其面必定皱于童年。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国王你自伤于发白面皱,脸上的皱纹肯定比幼时多。你如今观此恒河的‘见’,和孩童时观河的‘见’,是否有老少之别?”国王回答:“世尊,没有什么差别。”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从对境的角度讲,恒河没什么差别;而从身体的角度来讲,国王你自己也承认有很大的变化。现在,从“见”的角度来说,你3岁时对恒河的见与现在62岁时的见有没有差别呢? 原段 ›

本方就有境而言,见的本质所立是没有差别的。这里的“见”并不是指眼根,如前文所说:“见性是心非眼。”从有色根的角度来看,小时候的眼根与现在的眼根肯定有差别,但是从能见之心的角度来看,见有没有年轻和衰老的差别呢?没有。这一点非常关键。 原段 ›

本方| 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所立性未曾皱。因皱者为变,因不皱非变。 原段 ›

本方佛说:“大王,虽然你脸上有皱纹,但这个见精本性是没有皱纹的。皱代表着变化,而不皱的见性则不会变。” 原段 ›

本方有皱纹意味着一个人在经历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会生出皱纹,对此每个人都很清楚。没有皱纹的是什么?就是你的心。心的本体没有任何变化,不仅小时候到现在的心没有变化,从本性上来讲,乃至前世和来世的心也都没有变化。 原段 ›

本方| 变者所立受灭,彼不变者,所立元无生灭,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犹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 原段 ›

本方“变化者有生灭,而不变者原本无有生灭。无生灭的见性怎么会在你身中与变坏之身一同受其生死呢?你为什么还要引用末伽黎等外道的话来说明‘此身死后全灭’呢?” 原段 ›

本方佛陀说,有变化的事物定会灭亡,就像身体最终会灭尽;而不变者是无生无灭的,这就是我们的心性。佛陀直指心性,不知国王是否明白。如果心性没有生灭,怎么会在你的身体中不断地生死轮回呢?这是不可能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末伽黎等外道声称,人死后心和身体都会断灭——你为什么还要跟随他们的观点呢?佛陀一边呵斥国王,一边为他讲解心性不生不灭的道理。 原段 ›

对方|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与诸大众,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交光大师、蕅益大师等大德指出,所谓“舍生趣生”,主要是遮破外道断见派的观点,并且令我们进一步了知心性无生无灭的道理,即名言中轮回生灭流转,但究其本质,“生”并不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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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6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8/29回应上段节选

在佛手的上举和下垂中,其实都找不到一个实有的颠倒

整理四番显见性不失:阿难难见闻不生灭何以说遗失真性;本条答颠倒一层:佛垂手竖臂,正倒只是首尾相换、互相观待,汝身佛身颠倒之名在何处(经文+堪布释)

观待

持论阿难引证蕅益大师

量界、限定现相中、实相本体中

手无正倒 · 本方 · 立

有法
手臂上
所立
没有什么正与倒,只有手指朝下或者朝上的差别

正倒互相观待 · 本方 · 立

有法
所谓正和倒
所立
都是互相观待的
喻
就像左右或彼此一样

颠倒不可得 · 本方 · 破

有法
在佛手的上举和下垂中
所立
其实都找不到一个实有的颠倒

例母陀罗手(举例)、左右或彼此(教学例)

原段(30 段,节选)

对方|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原段 ›

对方阿难便从座而起,在佛陀的座下礼拜,合掌长跪说道:“世尊啊,如果见性不动,见到恒河、听到河水奔流的这些见闻不生不灭,那么您为什么说我们遗失了真性,颠倒而行?请佛陀以大慈大悲的智慧甘露,洗去我相续中的客尘垢染。” 原段 ›

对方佛陀在第二番直指见性不动中,讲到凡夫从无始以来失去了真心。阿难对此提问:“如果心性不生不灭,为什么我们这些凡夫人会迷失真心并颠倒而行呢?”阿难恳请佛陀转法轮,以解答他的疑惑。 原段 ›

本方|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为正为倒?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 原段 ›

对方阿难说:“一般而言,世间众生认为这样下垂的手是倒,但我实在不知道何者是正,何者是倒。” 原段 ›

对方阿难尊者在之前被呵斥过,所以现在变得比较谨慎。他回答说,一般人认为下垂是倒,但我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正、哪个是倒。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绵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原段 ›

本方佛陀于是竖臂,对阿难说:“如果世间以竖手为正,那把下垂的手竖起来,安立手指朝上是倒、朝下是正,只是在同一手臂上首尾相换而已,世人也会很容易明白。” 原段 ›

本方刚才佛陀的手是垂着的,阿难说垂手是倒、举手是正,于是佛陀就将手臂向上竖立说,如果换过来说这样举手是颠倒,也只不过是把手臂的首尾互相交换了一下而已。其实,手臂上所立没有什么正与倒,只有手指朝下或者朝上的差别。假设手指朝上是倒、朝下是正,对于这样的安立,世间人也能明白。 原段 ›

本方蕅益大师将“一倍瞻视”解释为“极其明白”。世人通常认为手指向下是倒、向上是正,但如果反过来说向上是倒、向下是正,其实也没有本质的差别,只不过是手的朝向不同而已。所谓正和倒,喻就像左右或彼此一样,所立都是互相观待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清净法身,比类发明。 原段 ›

本方佛陀进一步直指道:“阿难,你要知道,你不清净之身与如来的清净身,以此方式类推也很容易明白。” 原段 ›

本方明白什么呢?世人认为如来的身体是清净的,阿难的身体是不清净的,但究竟而言二者无二无别。清净和不清净在现相中虽有差别,但在实相本体中没有任何的差别与增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如来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号性颠倒。随汝谛观,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字何处,号为颠倒? 原段 ›

本方佛陀说:“一般来讲,如来的身体称为正遍知,你们的身体却称为本性颠倒。你现在好好地观察,在与佛身相比而称为颠倒的你的身体中,颠倒的名称在哪里成立?” 原段 ›

本方如前所示,在佛手的上举和下垂中,所立其实都找不到一个实有的颠倒。世间人本来认为往下是倒、往上是正,但佛陀指出,如果朝上叫作颠倒、往下叫作不颠倒,在本质上和前者也没有差别。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于时阿难,与诸大众,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原段 ›

对方这时,阿难和大众被佛陀这么一问,都目瞪口呆,凝眸直视,瞻仰如来,不知道身心颠倒之所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这样推究起来,所谓不清净的轮回、不清净的心念,也都是在何处都找不到的。经过直指后,阿难与诸大众处于一种愣然、明然、灿然的状态。按常人的理解,阿难的身体和佛身有很大的差别,阿难之身被世人称为颠倒,但是通过上述观察,所谓的颠倒在哪里都找不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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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7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9/29接着破节选

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

整理五番显见性无还之起:阿难说以缘心听法、未敢认为本元心地;佛说缘心听法、法亦成缘,如观指为月,若认分别法音之心为心,离声应另有分别性(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缘心听法非得法性 · 本方 · 破

有法
此法
所立
亦缘,非得法性
因
汝等尚以缘心听法
喻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

认分别心为心则离声应有分别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

应成: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

攀缘心非常住真心 · 本方 · 破

有法
它
所立
肯定不是常住真心
因
离开了所分别的对境之后,能分别的心也随之消失

例以手指月示人(主论证喻)

原段(26 段,节选)

对方|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 原段 ›

对方阿难承蒙佛的慈悲救护、深心教诲,一边泣不成声,一边合掌对佛陀说:“我承蒙如来微妙法音的加持,了悟自己的光明妙心本来是圆满常住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 原段 ›

对方“但我所悟的法音,依然还是用分别心来缘取的。这颗攀缘心,确是我瞻依仰慕而难以舍弃的,尽管我枉具此常住真心,却不敢认定它就是自心的本来面目。” 原段 ›

转述虽说在听法时阿难明白了一些道理,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真心,只是以一种分别心来缘取“我”所听闻的妙法而已。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 愿佛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原段 ›

问者“请佛陀慈悲,宣示直指心性的圆满法音,拔除我的怀疑之根,令我趋入无上之道。” 原段 ›

问者阿难意识到自己之前的理解都只是停留在文字和分别心的层面,所以感到有些伤心。尽管阿难在佛陀面前频频出错,但他依然以极大的恭敬心向佛请法,希望不仅在词句上,而且在意义上也能消除自己的怀疑,从而踏上真正的实修之道。 原段 ›

本方| 佛告阿难:因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所立亦缘,非得法性。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阿难:“你们现在是以攀缘心来听法的,如此一来,法也变成了一种分别念的所缘,而不是真正的法性。” 原段 ›

本方我们听法时不能仅仅耽著在词句和概念上,因为这些不是真正的法性。依靠分别念,也无法触及真正的心性。接下来,佛陀讲了一个比喻。 原段 ›

本方| 喻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 原段 ›

本方“譬如一个人用手指月,示之于人,后者本应顺着手指去看月亮。如若那人将手指观为月亮,不但失去了月轮,连同手指也失去了。” 原段 ›

本方设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沿着我手指的方向有月亮”,如果后者不笨,这时候就应该顺着手指看月亮;但若他不看天空而只盯着手指,并且把手指当作月亮的本体,那么他不仅看不到圆满的月轮,甚至连手指也失去了。月轮圆满且散发着清凉的甘露光芒,而手指的特点与之截然不同。如果他误把手指当作真正的月亮,那么实际上他将两者都失去了。 原段 ›

本方| 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岂唯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 原段 ›

本方“为什么?因为用手指只是为了标示明月。这个人不仅失了手指,而且对明与暗之间的差别也无法辨识。” 原段 ›

本方手指代表暗,月轮则代表明。这个人连明与暗的基本特征都不能够区分。 原段 ›

本方| 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 原段 ›

本方“为什么呢?因为他把手指当成了明月,导致他无从了知明与暗。” 原段 ›

本方月亮象征着真心,而手指则表示声尘为体的法音。佛陀用法音为阿难指点真心,但是阿难并没有见到真心,只是听到了法音,犹如不观明月而只看手指一样。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亦如是。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应成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 原段 ›

本方“你也是如此,如果你将能了知如来法音的分别心认作你的真心,那么这颗攀缘心在离开了所分别的声音之后,应该另有能分别的自性,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原段 ›

本方因离开了所分别的对境之后,能分别的心也随之消失,因此它所立肯定不是常住真心。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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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8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0/29节选

真心不会因为声音的有无而生灭,而妄心则与声音随存随灭

整理五番:以主客喻破缘心为真心——真心如亭主无所去,缘心离声、离色乃至离法缘即无分别性,各有所还,不能为主(经文+堪布释)

引证子璇

离声无分别故非真心 · 本方 · 破

所立
说明这还不是真心
因
离开声音之后,妄心就消失了
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

随声来去者是妄心 · 本方 · 立

有法
随着声尘而或来或去的
所立
就是妄心

冥谛不究竟 · 本方 · 破

有法
这一境界
所立
并不究竟
因
一旦离开了各种细微的法尘,分别性也就同样泯灭了

会还灭之心非主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心会还灭

有法
这样的心
所立
便不是主人
因
主人是常住的,而不会暂时停留之后又离开
喻
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

例有客,寄宿旅亭(主论证喻)、掌亭人(主论证喻)

原段(25 段,节选)

本方| 喻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喻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 原段 ›

本方“譬如一个行路的旅客寄宿在客店,暂时休息之后就会离开,不会常住。旅店的主人不会离去,所以被称为店主。” 原段 ›

本方旅亭是以前的叫法,现在则有客栈、饭店、宾馆、旅馆、民宿等说法。旅客在旅店短暂停留一阵便会离开,因为客人不可能久留。这表示什么呢?众生的妄心相当于客人,是暂时性的。与之不同,旅店的主人除了偶尔外出以外,不会长久地离开。这又表示什么?真心、觉性或本有的心性永远不会离开众生。 原段 ›

本方|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则无所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阿难:“同样的道理,如果是真心或觉性,就像主人一样不可能离去,为什么你的攀援心离开了声尘,就没有能分别的自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如果是真心,就没有什么可去的。那为什么离开声音后,心就了无分别?所立说明这还不是真心。声音出现时,妄心才会显现;因离开声音之后,妄心就消失了,从而也就没有心的分别性。可见,随着声尘而或来或去的,所立就是妄心。 原段 ›

本方真心不会因为声音的有无而生灭,而妄心则与声音随存随灭。比如大家在听课时,心随着声音而有了分别;如果声音停止,跟随法义进行分别的心也自然消歇了,而真心不会因此动摇。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斯则岂唯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 原段 ›

本方“这样的道理不单单指妄心缘声音能产生分别,其实,对于如来的三十二相也能生分别,而一旦离开这些色相,便同样没有独立的分别自性。” 原段 ›

本方前文提到,真心不会与声音随存随灭,无论声音是存在还是消失,任何时刻本元明性始终不会离开。这里进一步阐明,不仅是在倾听声音时会生起“声分别心”,在观见色法时,同样会产生“色分别心”。此外,当香、味、触等任一外境显现时,也会随之引生对相应的分别念。 原段 ›

本方举色分别心为例,如果去观察佛陀相好庄严的身相,只有在关注这些相好时才会产生分别,若不看时便没有这种分别心——妄心正是这样与色法一起随存随灭的。其他的香、味、触等外境也是如此,只有对境出现之际才会有分别,一旦对境消失则无任何分别。可见,妄心皆是如此随境生灭,而真心则始终如一,不会为无常所动摇。 原段 ›

本方| 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昧为冥谛,离诸法缘,无分别性。 原段 ›

本方“如是对于香、味、触等其他对境也没有分别。在这种状态下,说空不是空,说色亦不是色,处于一种非色非空的境界。拘舍离等外道就将此境界执为最高的冥谛,但其实冥谛一旦离开了法尘,就没有真正的分别性。” 原段 ›

本方“非色”表示远离外境色、声、香、味、触的有相境界,而“非空”则指这种境界并非真正的空。这是一种既不是空、又不是有的境地,若证得此境,也只是离开了法缘就没有分别心,一有法缘就会起分别心,所以这种境界仍不究竟,因为真心并非色、声、香、味、触及虚空等有相无相法之境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拘舍离外道愚昧地认为“非色非空”就是“冥谛”,但实际上这一境界所立并不究竟。因为因一旦离开了各种细微的法尘,分别性也就同样泯灭了。尽管它远离了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但并没有超越意识的对境。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原段 ›

本方“你执著六尘的心识观待各自的对境都会还灭,既然如此,这样的心怎么会是主人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对声音的分别来自声,因此应归于声;对法的分别源于法,因此也应归于法。如果心会还灭,那这样的心所立便不是主人,因为因主人是常住的,而不会暂时停留之后又离开。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接下来,我们要分析八种还灭。在《楞严经》中,这也是历代高僧大德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的话题。子璇曾说:“真心如主,妄心如客”,如果这颗心存在生灭变化,那毫无疑问它不是主人。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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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8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1/29接着辨节选

见性不能还于暗、通、塞等一切法,所以见性无有还灭

整理五番显见性无还:阿难问妙明元心云何无还;佛举明暗通塞等八相各还本因(明还日轮),见精明性无处可还——若还于明,不明时应不见暗;可还者非汝,不还者即汝(经文+堪布释)

明还日轮 · 本方 · 立

有法
明
所立
还日轮
因
无日不明,明因属日

见若还明则不明时不见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还于明

应成:则不明时,无复见暗

见性无还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见性无有还灭
因
见性不能还于暗、通、塞等一切法

可还者非汝 · 本方 · 立

有法
诸可还者
所立
自然非汝

例日轮(举例)、大讲堂(举例)

原段(31 段,节选)

问者|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则如来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惟垂哀愍,为我宣说。 原段 ›

问者阿难说:“如果我的妄心都有还灭,那么佛陀您所说的觉性本心为什么没有还灭?请佛陀您悲悯我等愚昧众生,为我们宣说甚深法义。”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应谛听,今当示汝,无所还地。 原段 ›

本方佛陀说:“你要认真听闻,我现在为你开示无所还地。”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此大讲堂,洞开东方。日轮升天,则有明耀; 原段 ›

本方“阿难,这个大讲堂中,窗户洞然大开、内外通彻。当东方日轮升起时,太阳光射入,就出现了光明。”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分析明与暗、通与塞、缘与空、杂与净等这八种对立的相,称为“八还辩见”。凡夫的所见所闻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二元对立法,但佛陀将之归纳为人们较为执著的八种相。列出八相也只是为了指出,这些相最终都会消归于各自的本体。 原段 ›

本方| 阿难,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因处。云何本因? 原段 ›

本方佛陀说:“阿难,你看这八种不同的变化相,我今日要将这些相都归于各自的因上。怎么把每一个相归于其因呢?” 原段 ›

本方| 阿难,此诸变化,明所立还日轮。何以故?因无日不明,明因属日,是故还日。 原段 ›

本方“阿难,这些变化相中,明相还于日轮。为什么呢?因为没有日轮便没有光明,光明是属于日轮的,所以还入于日轮。”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暗还黑月,通还户牖,壅还墙宇,缘还分别,顽虚还空,郁孛还尘,清明还霁。 原段 ›

本方“暗还归于黑月,通还归于户牖,塞还归于墙宇,外尘还归于分别心,顽虚还归于虚空,郁孛还归于尘土,清明还归于晴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 原段 ›

本方佛说:“外在诸相虽然还灭,但是阿难,你的见精有境或能见之明性,应当还与谁呢?无处可还。” 原段 ›

本方| 何以故?若还于明,应成则不明时,无复见暗。 原段 ›

本方“原因何在?假若此见精明性能还于明相,那么不明的时候就应该不能见暗,但这与事实不符。” 原段 ›

本方自心到底有没有真实本性?在见精还灭的情况下,若还于明,那么在不明的时候就应该连黑暗都见不到,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见精不能还于明。同理可知,因见性不能还于暗、通、塞等一切法,所立所以见性无有还灭。 原段 ›

本方| 虽明暗等,种种差别,见无差别。 原段 ›

本方“虽然所见有明暗、通塞等种种差别,但见性无有任何差别。” 原段 ›

本方外境固然有明暗等种种差异,能见的心识似乎也有见明、见暗的区别,但是真正的见性没有任何差别。 原段 ›

本方| 诸可还者,所立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原段 ›

本方“凡是有还灭者,自然就不是你的本性;如果还存在一个没有还灭的明性,不是你的真心又是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则知汝心,本妙明净。 原段 ›

本方“如此可知,众生的心本就是殊妙明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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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9课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12/29接着辨节选

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则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

整理六番显见性非物之起:阿难问云何知无还之见是我真性;佛令于所见中择自他——日月宫至草芥人畜咸物非汝,物类自有差别而见性无殊,此精妙明即汝见性(经文+堪布释)

所见是物非汝 · 本方 · 立

有法
从日月宫
所立
是物非汝

见性无殊即汝见性 · 本方 · 立

有法
此精妙明
所立
诚汝见性
因
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

例四天王所住宫殿(举例)、七金山(举例)

原段(26 段,节选)

问者|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原段 ›

问者阿难说:“我虽然已经知道这个见性无有还灭,但如何确认它就是我的真性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阿难虽然对佛陀有信心,自己也非常渴望开悟,但可能由于分别念较重,他一直找不到切入点。见性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一直纠结于此,所以进一步问佛陀:虽然见性无有还灭,但我怎么知道它就是我的真性呢?它是否为外物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所住宫殿,中间遍览水陆空行。虽有昏明种种形像,无非前尘分别留碍。 原段 ›

本方佛说:“阿难,现在我和你一起遍览四大天王所住的宫殿,以及天地之间的水、陆、空行等一切众生。虽然有昏暗和光明等种种形象,但这些无非都是现前的外境在分别心上留下的虚幻影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应于此分别自他。今吾将汝择于见中,谁是我体,谁为物象。 原段 ›

本方“你应该于此分别自性和他法。现在我来引导你,在现前之法中,分辨何者为能见之见精,何者是所见之物象。” 原段 ›

本方这里的“自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己与他人,“自”指见性,“他”指外物。佛陀对阿难说,观看了天王宫殿、水陆空行等景象之后,接下来你应该分析一下到底什么是见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所立是物非汝。 原段 ›

本方“阿难,穷你目力所及,上至日月宫殿种种所见,都只是外物而不是你的见性。”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四天王殿、水陆空行等一切都是外在的事物而非你的心,言下之意,见性不是外物而应是自己的内心。 原段 ›

本方| 至七金山,周遍谛观,虽种种光,亦物非汝。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渐渐更观,云腾鸟飞,风动尘起,树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原段 ›

本方“渐次再去观察,云腾雾卷、飞鸟奋翅、流风激荡、尘土飞扬,树木、山川、草芥、人畜皆是外物,而非你的见性。” 原段 ›

本方无论是天界的景象,还是人间的风貌,包括山河大地、人畜鸟兽等种种现象,从显现为境的角度来讲,都属于外在的物象而不是内在的见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则因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 原段 ›

本方佛说:“阿难,这些山河大地、内情众生等远近对境,所有物类的属性,尽管存在千姿百态的差别,但统统都是你见精的清净所见。上述物类虽有差别,但是你的见性没有差别。” 原段 ›

本方| 此精妙明,所立诚汝见性。 原段 ›

本方“此一光明、殊妙的见精,实则就是你的见性。” 原段 ›

本方佛陀对阿难说,包罗万象、千姿百态的各种现象,最终在见精这一层面上没有差别,而此见精就是你的见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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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9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3/29节选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整理六番显见性非物:若见是物,汝应见吾之见;若说同见一物即见吾见,吾不见时汝何不见吾不见之处;见与不见吾不见之处两难,见性非物即是汝性(经文+堪布释;堪布另从因明补:二人所见角度各异,本非同见)

相违

见是物则可见吾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见是物

喻
就像有眼睛的人能看到瓶子

应成: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同见则应见我不见之处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见性是外物,二人所见一样

应成:那么一人不见之处,另一人也应见到

所见一样则眼识合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我们的所见一模一样

应成:那你就应该坐在我的位置上,而且两人的眼识也应该合为一体

说已见不见亦不合理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阿难说“已见”

所立
同样也不合理
因
见和不见的法相是相违的

不见我不见之地故非物 · 本方 · 立 · 限定:若不见吾不见之地

所立
自然非物

例瓶子(主论证喻)、茶杯(举例)、一朵花(举例)

原段(20 段,节选)

本方| 若见是物,应成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原段 ›

本方佛说:“如果你认为见性是外物,那么你应该可以看见我的见性。” 原段 ›

本方如果见性是外物,那么其他人应该能见到自己的见性。就像这里有一个瓶子,只要有眼根就能见到它,这样一来,别人也应该能见到我的见性,但这是不可能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有人认为,见到本性就是见到一个外在具体的法,就像眼睛看到瓶子,瓶子是所见,眼睛是能见,二者以他体的方式存在,这就叫开悟。 原段 ›

本方其实并非如此。如果见是外物,那么你阿难也应该能够见到我的见,因为这个见是有形有相的法,喻就像有眼睛的人能看到瓶子。那你为什么见不到呢?有这样的过失。这里基本上是用中观和因明的推理方法进行剖析的。 原段 ›

本方| 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 原段 ›

本方“假若你我二人同时看见同一外物时,就说你看见我的见性了,那当我闭眼不看的时候,你为什么看不见我不见之处呢?既然不见,而说能看见我的见性,这是不对的。” 原段 ›

转述没有经过详细观察的时候,我们或许认为,两个人可以同时见到同一样东西。比如我见到了这个茶杯,你也同时见到了这个茶杯,就承许我们见到了对方的所见。然而从因明的角度来讲,二人所见的茶杯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呢?我坐在这里,你坐在我身边,各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所见事物的形状、方向、大小等各方面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 原段 ›

本方虽然在世俗中人们经常说:我和他都见到了某人,但这只是一种比较粗大的假立概念。以理分析之后可知,我的所见和你的所见不可能一样,比如我从南侧、你从北侧看向同一事物,如果我们的所见一模一样,应成那你就应该坐在我的位置上,而且两人的眼识也应该合为一体……会有很多过失。 原段 ›

本方当然,经中没有这样分析。本经的观察角度是,如果认为你我同一时间中看到了同一事物,就承许你见到了我的见性,那么当我闭眼或转移视线不见此物的时候,你为什么见不到我不见之处呢?比如佛陀和阿难共同见到一朵花,如果阿难见到同一朵花就等于见到了佛陀的见性,那么佛陀不见花之处,阿难也应该看到它,但阿难你为何看不到佛陀不见之处呢?有这样的过失。 原段 ›

本方总之,若见性是外物,二人所见一样,应成那么一人不见之处,另一人也应见到,但实际上不成立。 原段 ›

本方| 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说能够看见我闭眼不见之处,那你见到的分明不是不见之相。” 原段 ›

本方佛陀问:“你到底有没有见到我的不见之处?”如果阿难回答“不见”,那就有不见见性的过失;如果阿难说“已见”,所立同样也不合理,因为因见和不见的法相是相违的。见到“不见”,哪有这样的道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以上是第一步,如果真能见到不见之相,就会引发很多过失。 原段 ›

本方| 若不见吾不见之地,所立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原段 ›

本方“假若你看不见我闭眼不见的地方,就说明见性不是外物。既然见性不是外物,那不是你的真性还能是什么呢?” 原段 ›

本方第二步观察,假设佛陀闭着眼睛,阿难没有见到佛陀的不见之处,这就说明佛陀的见性不是外在的事物,否则就应该能被见到;既然见性不是外物,那这个见性为什么不是阿难你自己的呢?原来见性并不在外面,如果你认为见性是外在的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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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19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29节选

汝既见物,物亦见汝,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整理六番:若见是物,汝见物时物亦见汝,有情无情体性纷杂,世间不成安立;见性周遍是汝非我,何必向佛求实(经文+堪布释)

引证无垢光尊者

见是物则物亦见汝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见性是外物

应成:外物也应该能见到你

物亦见汝则世间不成安立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汝既见物,物亦见汝

应成: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山是心则山火心亦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山是你的心

应成:那么山起火的时候你的心也应起火

见性非外物 · 本方 · 破

有法
见性为外物的观点
所立
不能成立
因
如果你的见和外境都有“见性”的话,那世间名言就会混为一谈

例柱子(举例)、山(教学例)

原段(12 段,节选)

|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应成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原段 ›

“如果见性是外物,既然你能见到外物,那么应成外物也应该能见到你,因为它也有见性。如此一来,岂不是无情之外物和有情之见性混淆不清?这样你、我以及有情、无情诸世界都无法安立了。 原段 ›

子璇、蕅益等前辈大德对这里的解释,意义都是相通的。虽然他们的注疏文辞古雅,但其意义完全符合教义。这里主要在强调,不能承认外境中有一个实有的见性。我们在学中观的时候也知道,实有的法不管在哪里都不能成立。尤其在讨论见性的时候,哪里会有一个实有的法?如果实有存在,会引生非常多的过失。 原段 ›

这里可以参考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心性休息》和《七宝藏》。无垢光尊者说,如果山是你的心,应成那么山起火的时候你的心也应起火,或者你见到佛的时候佛陀就是你。如果承许外境是心,就会产生这样的过失。 原段 ›

同理,如果你的见性是外在的事物,那么外物也应该能见到你。比如柱子在外面,它又有见性,那么柱子也能看见你,这样一来,整个器世界与有情世界、能见与所见就混淆难分了,如此就有毁坏名言的过失。 原段 ›

在名言当中,境和有境、外境和内心、器世界与有情世界都要分清楚。因如果你的见和外境都有“见性”的话,那世间名言就会混为一谈,所以见性为外物的观点所立不能成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原段 ›

“阿难,当你见事物之时,是你自己见而不是我见。见性并不是狭隘、有为、无常的法。见性周遍,此见性不是你的,还会是谁的呢?” 原段 ›

佛陀具有恒常、周遍、任运自成三大功德,真正的见性也有这样的特点。这就是你的真性,除了是你自己的以外,还会是谁的?除了当下开悟,你的见性在外面何处也找不到,它不是其他任何外在的事物。 原段 ›

|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原段 ›

“你怎么还对自己的真性有所怀疑?你不敢将自己本有的心性认以为真,为何反而向我寻求真性实相?”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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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0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15/29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节选

阿难心想,原来的见那么广大,现在在屋子里却变得那么小,难道是我的见缩小了吗?

整理七番显见性无碍之起:阿难难——见性若是我,在日月宫周遍娑婆,回精舍只见伽蓝、入室唯满一室,是见缩大为小,还是墙宇夹断(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见本周遍今唯一室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此见
所立
其体本来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

例日月宫(举例)、檐庑(举例)

原段(16 段,节选)

对方|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余。我与如来,观四天王胜藏宝殿,居日月宫,此见周圆,遍娑婆国。 原段 ›

对方阿难对佛陀说:“世尊,如果这个见性就是我的真性,而不是外在的事物,那么当我跟如来一起去参观四天王天的妙宝宫殿时,在日月宫远望,所见周遍圆满,能清清楚楚地遍览娑婆世界,全无阻碍。”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阿难之所以特别提到他与佛陀在四天王天及日月宫殿的所见,是为了强调见性的广阔无垠。实际上,不仅仅是四天王天,就连登上珠穆朗玛峰等世间的高峰,在没有云雾阻隔的情况下,视野也极其广阔,远眺时周围的景致都能一览无余。 原段 ›

对方| 退归精舍,祇见伽蓝。清心户堂,但瞻檐庑。 原段 ›

对方“若回到祇桓精舍,就只能看见清净讲堂。坐在内堂中则视野更狭,只能看见垂檐和廊庑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阿难先回到祇园精舍,视野明显变得狭窄;再到禅房时,只能看见屋檐和走廊,视野又进一步缩小了很多。 原段 ›

对方| 世尊,此见如是,所立其体本来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 原段 ›

对方“世尊,如果这个能见的体性,在天宫本来是周遍一界的,为何现在处于室内就忽然缩小,只能遍于一室之内?” 原段 ›

对方阿难对佛陀说,如果这个见性就是我的真性,而不是外在的事物,那么在与如来一起参观四天王天的妙宝宫殿时,我的见性能够周遍整个娑婆世界;而当我回到禅房以后,见性却只能够遍满一间屋子。假设我刚从天界回到经堂,就会觉得经堂小得多;再回到我自己的小禅房,‘见’就更小了。先前我的‘见’极为广阔,而现在却显得那么狭小。 原段 ›

对方| 为复此见缩大为小,为当墙宇夹令断绝?我今不知斯义所在,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原段 ›

对方下面阿难的疑惑来了:“为什么见性会忽大忽小?难道是因为见性被墙壁隔断而阻碍了其周遍性?我实在不明白。愿世尊以慈悲心垂愍,为我开示这个道理。” 原段 ›

对方“为”是表疑问的语气词。阿难心想,原来的见那么广大,现在在屋子里却变得那么小,难道是我的见缩小了吗?还是墙壁和屋宇夹断、阻隔了我的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是他的疑惑。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这里的见性是以眼见为主。阿难前往四天王天时,虽然用眼睛见到了很多景象,但还是不明白心的见性。他想,既然两者都是见,为什么原本如此广阔,现在却变得如此狭小?难道我的见缩小了,还是被外法隔断了呢?他仍执著于一个实有的见。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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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0课回应应成式连讲 16/29回应上段节选

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整理七番答难:大小内外各属前尘,不应说见有舒缩;以方器中空为喻,空若定方,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方器中应无方空,故空无定相(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引证长水子璇

见无舒缩 · 本方 · 破

所立
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因
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
喻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

空若定方则圆器空不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定方者

应成:别安圆器,空应不圆

空若不定则方器无方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不定者

应成:在方器中,应无方空

虚空非实有 · 本方 · 破

有法
虚空
所立
不能是实有的法
因
如果虚空实有,就会有以上两种过失

例方器(主论证喻)、茶杯(举例)

原段(19 段,节选)

| 佛告阿难:因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所立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原段 ›

佛告诉阿难:“世间的一切显现,大也好、小也好,外也好、内也好,所有的物象全都属于前尘,因此,不应该说见有舒展和卷缩。” 原段 ›

长水子璇说:“大小内外对待假立。”分别念也好,外在的事物也好,一切有大小观待之法都是假立的,并不存在真正的大小、内外等实有之法,这些都是前尘外境的显现。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佛陀对阿难说,外界境尘的大小都是分别念的假立,你不应该说见有大小等种种变化。 原段 ›

| 喻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 原段 ›

“譬如一个四方形的器皿,里面的虚空是四方的。我现在问你:这个四方形器具里的虚空,是确定是方形,抑或不确定是方形?” 原段 ›

为了便于理解,佛陀宣说了一个比喻:比如一个四方形的器皿,其中的虚空自然也是方的,因为外面的形状已经固定了,里面的空间必定是四方形的——这一点阿难也承认。 原段 ›

佛陀继续提问:此虚空确定为四方形,还是不确定呢?只有这两种可能。 原段 ›

| 若定方者,应成别安圆器,空应不圆; 原段 ›

“假若方器中的虚空确定是方形的,那么再放一个圆形的器具在里面,空就不应该是圆的,但这明显与事实不符;” 原段 ›

这里分两方面进行观察:第一,如果器皿中的虚空是决定的四方形,那么在此中再放一个茶杯等圆形的东西,茶杯中的虚空是否仍是圆形?按照你的承许,它不应该是圆的,因为你刚才承认里面的虚空确定是四方形——但阿难显然无法这么承认,因为现量可见圆形茶杯里的虚空就是圆的。 原段 ›

以上是因明辩论的一种形式,首先让对方承认四方形的虚空不能改变,那么就算放进圆形的杯子,杯子里的虚空也不能变成圆形。如果对方说:“刚开始是四方形,后来变成圆形。”那就说明了虚空并不确定是方形的,这与他们最初的承许相违。你既然承认了里面的虚空是实有的四方形,就永远也不能改变。如果一会儿变成圆形,一会儿变成三角形,一会儿变成长方形,那就说明虚空没有确定的本性。这一点学过《中观庄严论释》的人都能明白。 原段 ›

以上是第一种分析。 原段 ›

| 若不定者,应成在方器中,应无方空。 原段 ›

“如果说虚空没有定形,那么在四方的器皿中,虚空就应该不是四方形的,但这又与事实相违。” 原段 ›

第二,如果其中的虚空是不确定的,那么在四方形的容器中就应该没有四方形的虚空。为什么呢?因为虚空不定就意味着不能确定它是四方形。 原段 ›

因如果虚空实有,就会有以上两种过失,因此虚空所立不能是实有的法。这里的“空”可以代表我们的心,外面的四方形、三角形等各种器皿则代表外境事物。我们也可能像阿难一样认为:在狭小的房间里观修时,我的心好像变小了;在广阔的山顶上观修时,心似乎也变得宽广了。很多人喜欢登高望远,心情也因此变得开阔起来,但实际上,心跟虚空一样没有固定的本体,而凡夫却被外境的显现所束缚。 原段 ›

阿难一直搞不清楚心的本性,佛陀在这里就通过比喻直接斩断他对阻碍的实执,宣说了“见性无碍”——就像虚空没有阻碍一样,心也没有任何阻碍。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2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7/29节选

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整理七番破阿难二计:见如虚空无所在,除器方则空体无方;入室缩见令小,仰观日时岂挽见齐日;墙宇若能夹断见,穿小窦应有续迹;众生迷己为物,故观大观小(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引证憨山大师

除器方则空无方 · 本方 · 立

所立
空体无方
因
但除器方

见忽大忽小则非真实 · 本方 · 破

有法
一会变小、一会变大的见性
所立
绝对不具真实的本性

墙宇不能夹断见 · 本方 · 破 · 限定:若筑墙宇,能夹见断

所立
是义不然
因
穿为小窦,宁无续迹

例器方(举例)、小窦(举例)

原段(17 段,节选)

本方| 汝言不知斯义所在,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原段 ›

本方“你说不明白见性义理之所在,但见性就像虚空一样,又怎么会有其所在之处呢?” 原段 ›

对方阿难刚才提到,在四天王天的宫殿中时,见性广阔无垠,而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里,见性就变小了。 原段 ›

本方佛陀对阿难说,实际上,见性没有大小、舒缩,没有上下、好坏、美丑……见性的意义就像虚空一样,怎么会有固定的所在呢?通过比喻,这一意义应该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原段 ›

本方|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因但除器方,所立空体无方。不应说言,更除虚空方相所在。 原段 ›

本方佛陀进一步开示:“阿难,如果你想让虚空成为无方无圆的形状,只需将方形和圆形的器皿拿开。虚空上本来就没有方圆,因此不应说去除了虚空的方相。” 原段 ›

本方要进入广阔无垠的境界,就打破束缚。束缚我们的并不是虚空,而是外物。如果能远离对外物的执著,所有的相执都可以破除。憨山大师说,我们的心被根和身束缚着,如果破除了内外之别,就会发现真心没有大小和形状。如果不执著于对境,轮回中的二取迷乱也就随之消失。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说进入禅房时见性缩小了,那当你仰望日轮时,难道你的见性就延伸至太阳了吗?” 原段 ›

本方佛陀在此为阿难讲一个窍诀:如果担心在禅房中见性缩小,那你可以试着把天窗打开,或者到门口仰望太阳——虚空浩瀚,这时见性自然就扩大了。可是如此一来,一会变小、一会变大的见性,所立绝对不具真实的本性。 原段 ›

本方| 若筑墙宇,能夹见断。因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所立是义不然。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说,因为墙壁和屋宇隔断了你的见性,那么你可以在墙壁上穿一个小洞,你的见性为何没有接续的痕迹呢?因此,这个说法不合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 原段 ›

本方“一切众生从无始至今,都被无明遮蔽,迷惑自己的真心,误将自己视作外物。一旦失去真心,就被外物所转,所以在万物中见大见小。” 原段 ›

本方这是一个甚深的窍诀:三界轮回中,所有众生的心本来是光明清净的,但因无始以来被无明、烦恼障蔽,在业惑的驱使下,众生认为外境中有实实在在的法,所以一直漂泊于轮回,迷失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对方接着提 →

《楞严经》讲解 第21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18/29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节选

阿难问佛陀,如果当下现在面前的就是见性,它与身心似乎就没有关系,那这个身体和心又是什么?

整理八番「见性不分」起:阿难计见精现在我前即是我真,则难——身心复是何物?见无分别,何能分辨我身?见性若实是我,身便非我,且同佛先前所破「物能见我」(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见性实我则身非我 · 对方 · 反诘 · 限定:若实我心令我今见

应成:见性实我,而身非我

原段(11 段,节选)

对方|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 原段 ›

对方阿难对佛说:“世尊,如果这个周遍万物的光明见精就是我的真性,如今这个善妙的见性当下就显现在我面前,若见精是我的真性,那么有漏五蕴所摄的身心又是什么?”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阿难问佛陀,如果当下现在面前的就是见性,它与身心似乎就没有关系,那这个身体和心又是什么? 原段 ›

对方| 而今身心分别有实,彼见无别分辨我身。 原段 ›

对方“这个有漏五蕴所摄的身心是有分别的,在显现中是起功用的有实法,而见性没有分别,因此并不能分辨我的身体。” 原段 ›

对方真正的见性不会分别上下高低,也不会辨别我的身体。阿难问,见性既然不能分辨我身,又怎么能分辨万物呢? 原段 ›

对方| 若实我心令我今见,应成见性实我,而身非我。何殊如来先所难言:物能见我。 原段 ›

对方“如果这个现前的见性确实是我的真心,能令我见到诸法,那么在我面前的见性应该是我,而这个身体就不是我了!这就引出如来先前破斥我的过失:如果见是外物,那么外物应该能见到我。” 原段 ›

对方前面如来曾给阿难发太过:如果见性是外物,你能见到外物,那外物也应该能见到你。这样一来,世间一切安立都混乱颠倒、无法建立了。如果承许见在面前,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原段 ›

对方阿难一方面觉得见性就在面前,另一方面又担心出现很多过失。第一,见性是无分别之法,身心是有分别的有实法,见性如何分辨我身呢;第二,如果见性是我,那自己的身体和分别心就不是我了;此外,佛陀之前发太过说,如果见性是外物,你能见到物,那么物也能见到你,如此能见、所见的安立就会变得错乱。如果承许见性在前,就会有以上的过失,所以阿难感到有些困惑。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楞严经》讲解 第2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9/29接着破节选

若实汝前,汝实见者,则此见精,既有方所,非无指示

整理佛破阿难「见在汝前」:见精若实在面前,应有方所、可以指示;万象有形无不指著,空若是见何者是空、物若是见何者为物;阿难答举手所指皆是物、离一切物别无见精自性,佛印可(经文+堪布释:破见性实有)

一体还是他体

持论阿难

量界、限定实有

见在前应有方所可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实汝前,汝实见者

有法
此见精

应成:既有方所,非无指示

实在之物不可能指不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既然存在一个实在的东西

所立
那你不可能无法指认

应成:若无可指认,那这个法就与石女儿和兔角没什么区别

物与见一体则有情无情混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一体

应成:有情法和无情法就混淆了

物与见他体则永不见物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他体

应成:你就永远都见不到物

离物无别见精 · 对方 · 立

所立
离开万物,没有独立存在的见性

例草树纤毫(举例)、花朵、瓶子(举例)

原段(32 段,节选)

本方|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见在汝前,是义非实。 原段 ›

本方佛陀告诉阿难:“如你所说‘见性就在面前’,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若实汝前,汝实见者,则此见精,应成既有方所,非无指示。 原段 ›

本方“如果见性在你面前,你可以真实地看见,那么此见精定然有方向和处所,而不是不能指示之法。” 原段 ›

本方既然存在一个实在的东西,所立那你不可能无法指认;应成若无可指认,那这个法就与石女儿和兔角没什么区别。关于这个道理,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有类似的分析。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佛陀对阿难说,如果你认为见精是真实存在的法,那它肯定有其方所;如果有方所,那就不可能指不出来。如此见精到底是什么样的?你指出来看一看——阿难被逼到这个程度上来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汝今于我师子座前,举手指陈是种种相。阴者是林,明者是日,碍者是壁,通者是空。 原段 ›

本方“如今在我的狮子座前,你可以举手指陈种种形相:荫凉的是森林,明照的是太阳,有碍的是墙壁,通透的是虚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如是乃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可有形,无不指著。 原段 ›

本方“乃至小草与大树、细微的毛发等,虽然大小、形状不同,但只要是有形的法,没有一个不能被指示出来。”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若必其见,现在汝前,汝应以手确实指陈,何者是见。 原段 ›

本方“如果所谓的见性就在面前,那么你应当能用手指明确地指出,究竟哪个是你的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当知:若空是见,既已成见,何者是空?若物是见,既已是见,何者为物? 原段 ›

本方“阿难你要知道,如果说虚空是你的见,虚空既然成了你的见,那么虚空又在哪里?如果实物是你的见,既然已成了你的见,那么实物又在哪里?” 原段 ›

本方佛陀说,如果虚空成了见,那虚空本身又在哪里呢?因为这个无碍法成为你的见后,就不能再说此法是虚空了。同样,如果花朵、瓶子等是你的见,那花朵或瓶子等实物又在哪里安立?实物跟你的见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是一体,应成有情法和无情法就混淆了;如果是他体,应成你就永远都见不到物。这样观察之后不难发现,如果把见当作实有之法,就会产生很多过失。 原段 ›

本方| 汝可微细披剥万象,析出精明净妙见元,指陈示我。同彼诸物,分明无惑。 原段 ›

本方“你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细致入微地观察万物,分析出这个精纯、明了、清净、胜妙的见性,历历分明、准确无疑地指陈出来给我看看,像其他事物一样。”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我今于此重阁讲堂,远洎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指皆是物,无是见者。 原段 ›

对方阿难说:“我处在这层层楼阁的讲堂之中,乃至远方的恒河、上方的日月,举手所指、极目所见到的一切全部都是物,没有一者是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世尊,如佛所说,况我有漏,初学声闻,乃至菩萨,亦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 原段 ›

对方阿难说:“佛陀啊,如您所说,不用说我这样的有漏初学声闻,即便是一来果、无来果、阿罗汉、辟支佛乃至一到十地的菩萨,都不可能在万物的现象中单独剥离出一个见性。所立离开万物,没有独立存在的见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如是,如是。 原段 ›

本方佛说:“对,对,你现在已经明白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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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1课破斥观察连讲 20/29

任何一个法都与见既不能是他体,也不能是一体

整理佛反过来问万物中何者非见,阿难答:树若非见云何见树,树若即见复云何树,空亦如是,万象中无非见者;佛印可(经文+堪布释:破见性无实,物与见既不能是他体也不能是一体)

既不能是他体,也不能是一体(即一体还是他体)

持论阿难

量界、限定实执

万象无非见 · 对方 · 立

有法
是万象中,微细发明
所立
无非见者
因
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

树与见他体则不可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树跟见没有任何关系

应成:那么树永远都不可能被见到

树即是见则树不可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树成了见

应成:见虽然有了,但树就找不到了

物与见非一非异 · 本方 · 立

有法
任何一个法
所立
都与见既不能是他体,也不能是一体

例树(举例)

原段(19 段)

本方前面我们已经遮破了见性实有,接下来将破斥见性无实。执著于有和无,是凡夫最主要的两个障碍。这一部分也分三段宣说:佛陀提问,阿难回答,佛陀印证。 原段 ›

本方|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见精,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 原段 ›

本方佛陀又对阿难说:“如你所言,离开一切实物而另外存在的见精是根本不存在的。在你所指的山河大地等万物之中,也没有什么法是见性。” 原段 ›

本方| 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乃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 原段 ›

本方“现在我再告诉你:你与如来坐在祇林精舍中,观赏林苑、日月、经堂与恒河等不同景象,必然无法从其中指出见精来;然而,你再次观察,所有的这些事物当中,哪一个不是你的见精?” 原段 ›

本方现在跟前面反过来了。刚才问的是:所有事物中哪个是你的见性?阿难答,没有一个是我的见性;现在佛陀问:有没有不是见性的事物?林苑、恒河、日月等哪一个不是你的见性? 原段 ›

对方| 阿难言:我实遍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何以故?因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 原段 ›

对方阿难回答:“我遍观此祇陀林,实在不知道其中哪个法不是见性。为什么呢?如果树不是见,怎么能说见到了树?但如果树就是见,树成了见,那树又在哪里呢?” 原段 ›

本方没有一个法能远离见性,因为如果树跟见没有任何关系,二者就是别别的他体,应成那么树永远都不可能被见到;然而,也没有一个法是见性,因为若树成了见,应成见虽然有了,但树就找不到了——也许阿难和我们都有点晕。 原段 ›

对方| 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 原段 ›

对方“如果空不是见,人是怎么见到空的?如果空就是见,空本身又在哪里?” 原段 ›

本方推而广之,任何一个法所立都与见既不能是他体,也不能是一体。如果空不是见,那么空就不能被见到,如果空就是见,那什么法是空?这跟之前的观察方法完全一致。 原段 ›

对方| 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所立无非见者。 原段 ›

对方“我又思维,对于万事万物,只要仔细探究,没有一个法不是见。” 原段 ›

本方如果万法与见没有任何关系,这也说不过去。我们既然能见到万物,那见和物之间必然有某种联系。 原段 ›

本方《楞严经直指》中说:“世间现前。亦如梦见。诚非他事。”世间的所有显现如梦一般,没有任何实有法存在。同样的道理,所有的现象离开见也不行,因为万法跟见息息相关;不离开见也不行,因为如果万法就是见,既然见已经占据了万法的本体,那万法又该依于何处呢? 原段 ›

本方以上破除了无的执著。如果没有实有的执著,说有说无都可以,但凡有芥子许的实执,那么说有说无都会产生很多过失。 原段 ›

本方| 佛言:如是,如是。 原段 ›

本方佛陀说:“是的,是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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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2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21/29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节选

如果有一个实在的东西,要么能指出来,要么就见不到,但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立,文殊菩萨在此指出了这一矛盾

整理文殊代四众陈难: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应可指陈;若非见,应一无所见;两边都不成,请佛开示物象与见精元是何物、于中无是非是(经文+堪布释)

物象是见则应可指 · 对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见者

应成:应有所指

物象非见则应无所见 · 对方 · 反诘 · 限定:若非见者

应成:应无所瞩

原段(18 段,节选)

对方| 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 原段 ›

对方“世尊,此诸大众不明白如来开演的法义,即见性是万法或者见性不是万法这两种义理。” 原段 ›

对方大众中很多人没有了悟如来阐明的两种法——“精见”和“色空”之间的关系是“是”还是“非是”。 原段 ›

本方能见的心性叫“精见”,它是光明无为法,与觉性类似;“色空”泛指万物,即色、声、香、味、触、法等所有境尘,也有说是有色无色、有为无为等法。精见和色空之间的关系,究竟精见是色空,还是精见非色空,对此很多人不知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文殊菩萨再次代表阿难为主的四众弟子,向佛陀陈白:他们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不明白精见和色尘等之间的关系。 原段 ›

对方| 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成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成应无所瞩。 原段 ›

对方“世尊,假若当前所缘之色空等物象是见性,那么就应当可以指陈出来;假若物象不是见性,就应该一无所见。” 原段 ›

对方文殊菩萨把阿难等人的疑惑重新叙述了一番:如果我面前所缘的色空等万物是见性,就应该能够指示出见性在哪里,就像瓶子、柱子等一样,但这与现量相违;如果面前所缘的物象不是见性,那这些色法就会像石女儿和兔角龟毛一样不成为所见,但这也与事实不符。 原段 ›

对方如果有一个实在的东西,要么能指出来,要么就见不到,但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立,文殊菩萨在此指出了这一矛盾。 原段 ›

对方| 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 原段 ›

对方“如今阿难等人不知其中意义的归趣所在,因而有惊疑和怖畏。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往昔所种的善根浅劣,而是因为法义甚深。”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惟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原段 ›

对方“祈愿大慈大悲的如来您为大家开示阐明,物象和见精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究竟物象是见,还是物象非见?” 原段 ›

本方“是”和“非是”为此处的关键。见精和外物到底是一还是非一,究竟外物是见,还是外物非见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在这里,文殊菩萨复述了阿难的疑问,祈求大慈大悲的佛陀再次为四众弟子开示,见精和外物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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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2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29回应上段节选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

整理佛答文殊: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于中无是非是;佛以文殊相问,文殊答若有「是文殊」则成二文殊,然非无文殊,于中实无是非二相,佛印可,说见与空尘亦复如是(经文+堪布释)

持论文殊菩萨

量界、限定名言中

真文殊无是文殊 · 对方 · 立

有法
我真文殊
所立
无是文殊
因
若有是者,则二文殊

无文殊亦不合理 · 本方 · 破

有法
“无文殊”
所立
也不合理
因
这样就落入断见

见与空尘无是非 · 本方 · 立

有法
此妙明见性和空尘等物象
所立
也是如此,没有是与不是
喻
文殊

例文殊(主论证喻)、虚空华(教学例)

原段(25 段,节选)

本方|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 原段 ›

本方佛陀慈悲地对文殊菩萨和与会大众说:“四方四隅上下十方的所有如来以及菩萨摩诃萨们,安住在自性寂静的首楞严三摩地当中,因此一切的见、见之所缘以及心中所取的相,都如空花般虚幻不实、本无所有。” 原段 ›

本方如来首先开示了一个很高的境界,在此境界中,根境识所摄的一切法就像虚空中的鲜花一样了然无实。这种三摩地的境界对凡夫而言还很遥远。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佛陀对文殊菩萨及四众弟子说,我们的所见所闻、根识所摄的一切法,实际上从未存在过。空花有没有产生过?没有。现在显现的一切法,无论是见精或是外在的物象,从来都没有生过。既然无生,也就无灭,犹如梦中的花园,一无所成。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原段 ›

本方“这个能见的自性和所缘的物象本来就是菩提,皆为妙净明体,怎么能在其中找到是见或非见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万法就如空花一样,哪里会有“这是见精”“这是外物”“见精就是外物”“见精不是外物”等是与非是的分别?在法身光明中,有也好、无也好,一切的概念都不成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为无文殊? 原段 ›

本方佛陀继续以比喻的方式直指心性:“文殊,我现在问你,如你文殊,还有没有第二个文殊?如果有,那这个文殊究竟是‘是文殊’还是‘非文殊’?” 原段 ›

本方如果不结合前面的内容,有人可能会疑惑:“这算什么问题呢?”其实,这是因为阿难等不知物象“是见性”还是“非见性”,所以佛陀站在最高的境界——了义真实文殊的角度来阐述“是”和“非”都不成立。 原段 ›

本方与自性无二无别的真正了义的觉性文殊之外,还有没有另一个文殊“是文殊”或“非文殊”?“是”“非”两种概念在本性上能不能找到?既然文殊菩萨是发问者,佛陀便当机指示:从你的境界来讲,除了真正的文殊之外,还有没有另一个文殊“是文殊”或“非文殊”? 原段 ›

对方|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所立无是文殊。何以故?因若有是者,则二文殊。 原段 ›

对方文殊菩萨回答:“是的,世尊。我就是真正的文殊,没有另外一个文殊唤作‘是文殊’。为什么呢?如果有这个文殊,就会有两个文殊,但了义的文殊不可能有两个。”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然我今日,非无文殊。于中实无是非二相。 原段 ›

对方“而且当下的我也不是‘无文殊’。在我文殊中,实在没有是和非两个相。” 原段 ›

本方真正的法性文殊不可言诠,这里只是以假立强说。“是文殊”是不对的,因为这样会成为两个文殊;而“无文殊”所立也不合理,因为因这样就落入断见,而且在名言中文殊菩萨并不是不存在。因此,在文殊菩萨的了义境界当中,并没有是与非两种相。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从阿难的境界来看,名言中要么是“是”,要么是“非”;而实相中万法都是无二的,了义的心性就是真正的喻文殊菩萨。此心性中,能不能找到“是”和“不是”这两种相?确实找不到。 原段 ›

本方| 佛言: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 原段 ›

本方佛陀说:“此妙明见性和空尘等物象所立也是如此,没有是与不是。”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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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2课展开辨析连讲 23/29

真心之中没有是非等戏论,但由于无明而显现了类似眼翳、二月或毛发等迷乱相

整理佛续答:见与空尘本是妙明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如第二月,谁是月谁非月,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观见与尘种种发明皆是妄想,悟真精妙觉明性则能出指非指(经文+堪布释)

引证六祖大师、长水子璇

见与尘中出不了是非 · 本方 · 立

有法
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
所立
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
喻
如第二月

二月是月则违事实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说二月是月

应成:则与事实相违

二月非月则违无欺显现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说二月非月

应成:在众生面前又确实有无欺的显现

例第二月(主论证喻)

原段(13 段)

| 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 原段 ›

“见性与物象本来就是微妙光明的无上菩提、清净圆满的本源真心,但因一念无明而起妄念,分出了空色等相分,以及见闻等见分。” 原段 ›

如六祖大师云:“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众生本来具足无上菩提的功德,但是这一无有染污及缺陷的圆满真心,却被无明等外缘遮障,出现了色空等相分,于是执著所取;同时也出现了见闻等见分,于是执著能取。 原段 ›

| 喻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原段 ›

“就像出现二月时,谁为月,谁为非月?文殊,其实只有一个真月,一个月亮里没有所谓的是月和非月。” 原段 ›

真心之中没有是非等戏论,但由于无明而显现了类似眼翳、二月或毛发等迷乱相,如中观宗常说的“无而显现”,万法本来没有,只是从无中显现了一切。 原段 ›

作为比喻,真月代表我们的心性或真实的自性,即经中所说的“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定解宝灯论》里也用天月、水月和画月三者,比喻行者见法性的不同境界。因缘具足时,眼前虽然可以显现二月,但哪个是月、哪个是非月?只有真月存在,此外不能说是月、非月。否则,若说二月是月,应成则与事实相违;若说二月非月,应成在众生面前又确实有无欺的显现。 原段 ›

|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所立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 原段 ›

佛陀说:“阿难,你对所观的见性、外尘等所生的种种执著,其实都是妄想,在妄想中没有人能超出是与非的范畴。” 原段 ›

凡夫要么处于“是”的状态,要么是在“非”的状态,无法触及不可思议的境界。 原段 ›

| 由是真精妙觉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原段 ›

“所以,如果明悟了真精妙觉的法身,此人就可以超越‘指’与‘非指’。” 原段 ›

根据长水子璇的注疏,“指”即“是见”,“非指”就是“非见”。如果众生真正懂得了自心的本来面目,就可以离开见与非见的境界——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是,这就是所谓的不可思议。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对方接着提 →

《楞严经》讲解 第22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24/29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节选

阿难问佛:如今您说“觉性常住,不生不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乎是表示觉性并非因缘所生,这样一来,觉性来与外道所说的“自然”有什么差别?

整理九番「见性超情」起:阿难难——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与娑毗迦罗所谈冥谛、投灰外道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佛在楞伽山说外道说自然、佛说因缘,今说觉性非生非灭似非因缘,与外道自然有何不同(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原段(17 段,节选)

对方|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 原段 ›

对方阿难对佛言:“世尊,正如您所说,觉缘遍于十方世界,湛然常住,本性不生不灭。”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从显现层面而言,觉性清明澄澈地遍于十方而住;从其本性而言,觉性不生不灭。 原段 ›

对方| 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原段 ›

对方“这样一来,见性与先前梵志娑毗迦罗所言及的冥谛,以及投灰外道所说遍满十方的真我相比,有什么差别?” 原段 ›

对方阿难问佛,数论外道认为主物冥谛遍于万物,裸体外道认为真我遍于十方。同样是遍于十方,那见性和这些外道所说的主物和真我有什么差别?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原段 ›

对方“世尊曾经在楞伽山,为大慧开衍《楞伽经》经义时说:这些外道常常认为万法都是自然而生,而我所说的诸法因缘所生,并非是这些外道所能契及的境界。” 原段 ›

对方在楞伽山为大慧菩萨等宣讲《入楞伽经》时佛陀说过,这些外道承许万法自然而有,周遍不灭;而佛陀说万法因缘生,这不是那些外道的境界。 原段 ›

对方|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 原段 ›

对方“我现在仔细观察,世尊所说的觉性自然,不生不灭,远离一切虚妄和颠倒相,这些法似乎不是因缘所生,如此与外道所说的自然有什么区别?” 原段 ›

对方佛陀在《入楞伽经》中提到,有外道认为万法是自然而生,但我们佛教承许万法是依靠因缘而产生。阿难问佛:如今您说“觉性常住,不生不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乎是表示觉性并非因缘所生,这样一来,觉性来与外道所说的“自然”有什么差别?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原段 ›

对方“请佛慈悲开示,令众生不入邪道,获得真心及妙明觉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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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5/29接着破

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

整理佛答阿难:见性若必是自然,须甄明其自然之体——以明为自应不见暗,以空为自应不见塞,以暗为自则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以任何法为见性自体都不成(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引证麦彭仁波切

以明为自应不见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明为自

因
因为如果这个“明”的本体有变化,那就不是周遍和恒常的自然本性了

应成:应不见暗

以空为自应不见塞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复以空为自体者

应成:应不见塞

以暗为自则明时见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

因
因为光明中绝对没有暗,而暗又是见性的本体

应成:则于明时,见性断灭

自然体不成 · 本方 · 破

有法
以任何法为见性的自体
所立
都不能成立
原段(15 段)

本方|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 原段 ›

本方佛陀慈悲地告诉阿难:“我如今以种种方便为你开示,反复地告诉你真相,但你依然无法领悟,仍迷惑地把见性与外道所谓的自然相混淆。” 原段 ›

对方阿难之前不断地问问题,而佛陀也再再地用各种比喻、事例、道理、公案来回答他。阿难认为,见性要么是因缘而生,要么是自然而生,不会有除此之外的第三种情况,对此佛陀告诉阿难: 原段 ›

本方| 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 原段 ›

本方“阿难,如果你认为见性是自然的,那就必须明确辨别见性的自然本体。你好好地用智慧观察,这个殊妙、光明的见性,以什么作为自然的本体?”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认为有一个不生不灭的自然本体,那你必须把它指出来。 原段 ›

本方| 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 原段 ›

本方“这个见性是以光明为自然之体?还是以黑暗为体?或者以空为体?还是以塞为体?” 原段 ›

本方“自”有时指“自然”,有时指“自我”,但在此处指见性的本体。以理观察时,见性要么以明为体,要么以暗为体,要么以空为体,要么以塞为体,无非是这几种情况。 原段 ›

本方| 阿难,若明为自,应成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成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应成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原段 ›

本方“阿难,如果以明为见性的自然本体,就应该看不见暗;若以空为自体,则应不能见塞;同理,如果以暗相为见性的自体,那么在有明相时,见性便应断灭,又怎能看到明相呢?” 原段 ›

本方佛陀继续为阿难分析:如果你认为明是见性的自然本体,就永远都不能见到暗,因因为如果这个“明”的本体有变化,那就不是周遍和恒常的自然本性了。 原段 ›

本方同样的道理,若见性以空为自体,就永远都不能见塞;反之,如果以塞为自体,则永远不能见空。刚才的四个法当中还有一个暗,如果暗是见性的自体,那么在光明中,见性理应断灭。为什么呢?因因为光明中绝对没有暗,而暗又是见性的本体,因此在明时见性就会断灭。如果没有见性,又怎么能见到光明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外道认为,自然、主物、神我或造作者等是一种实有之法,既然是实有,就永远不会改变。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阐释,在所知范围内,如果存在一个成实的事物,那么形形色色的所知都无法得见——以理来推断,必然会导致这样的过失。 原段 ›

本方同样的道理,如果像阿难所说的那样,心性是一种自然之法,那么以理分析,它是以明为自,还是以暗为自,还是以空或塞为自?经过观察,以任何法为见性的自体所立都不能成立。总之,实有的自然法不可能存在,了知这一点非常关键。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楞严经》讲解 第2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6/29接着破节选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

整理阿难转计见性因缘生,又疑见性常住如何合因缘性;佛先从因破:见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因暗有应不见明,因空因塞同于明暗,皆与现量相违(经文+堪布释)

持论阿难

见性因缘生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此妙见
所立
是因缘生

因明有应不见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明有

因
因为在暗的情况下,明的因缘消失,见性就应该不复存在

应成:应不见暗

因暗有应不见明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因暗有

应成:应不见明

见性非以因成 · 本方 · 破

有法
见性
所立
不能以因成立
因
这些情况都与现量相违
原段(14 段,节选)

对方|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所立是因缘生。 原段 ›

对方阿难问:“这种殊妙见性的本体应该非为自然,我现在认为它是因缘而生的。” 原段 ›

对方佛陀在《楞伽经》中对大慧菩萨说万法因缘生,此时阿难也认为见性是因缘所生的。 原段 ›

对方| 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原段 ›

对方“然而,我心里对此仍不太明白,所以想再次请问如来,这个见性既然是周遍常住的,又如何符合因缘生的特性呢?” 原段 ›

对方阿难认为,既然是因缘和合,那么见性应该是无常生灭的;而前文提到,觉缘周遍十方、湛然常住不灭,所以他对此感到困惑。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 原段 ›

本方佛陀说:“你认为见性是从因缘而生,我再问你,你现在因为见到了种种相而令见性现前,这一见性是因‘明’而有,还是因‘暗’而有?是因‘空’而有,还是因‘塞’而有?” 原段 ›

本方阿难提出问题之后,佛陀开始从因和缘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原段 ›

本方首先从因的角度观察。佛陀问阿难:“你说见性是依靠因来显现,那么这个见性是依靠明作为因而有的,还是依靠暗作为因而有的?或是因为空、还是因为暗而有此见性的呢?” 原段 ›

本方| 阿难,若因明有,应成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成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原段 ›

本方“阿难,假若见性是因明而有,那就不应看见暗;如果因暗而有,那就不应见到明。如此分析见性是因空而有或因塞而有,也跟明暗的道理相同。” 原段 ›

本方如果见性依靠明为因而有,那就应当见不到暗,因因为在暗的情况下,明的因缘消失,见性就应该不复存在,如此永远都见不到暗。如果是因暗而产生见,那就永远不能见明。同样的道理,如果以空而见,就永远不能见塞;如果以塞而见,则永远不能见空……但因这些情况都与现量相违,所以见性所立不能以因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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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7/29节选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

整理佛再从缘破:见若缘空有应不见塞,缘塞有应不见空,缘明缘暗同于空塞;堪布引窍诀书辨见性依缘是能现所现、非能生所生;结成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经文+堪布释)

缘空有应不见塞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缘空有

因
因为塞时没有空作为助缘

应成:应不见塞

缘塞有应不见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缘塞有

因
因为空时缺乏助缘的缘故

应成:应不见空

见性非以缘生 · 本方 · 破

有法
见性
所立
并非以助缘而生

因缘生则非法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样因缘而生

应成:否则见性就不是真正的法性,而只是世俗中的有为法而已

例风吹散乌云(教学例)

原段(18 段,节选)

本方|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原段 ›

本方佛陀又问阿难:“这个见性是缘明而有,还是缘暗而有?是缘空而有,还是缘塞而有?” 原段 ›

本方《正脉疏》中将“因”解释为种子,将“缘”解释为助缘,这样可能容易理解一些。当然,也有大德没有将因和缘分开解释。 原段 ›

转述阿难认为见性是以因缘而产生,佛陀就先从因或者种子入手分析:如果见性的种子是明,那就没办法见暗;如果种子是暗,那就没办法见明。空和塞的情况也能以此类推。 原段 ›

本方接下来,佛陀从缘的角度分析:见性的助缘究竟是明、暗、空、塞哪一种?推理的方法跟前面是一样的。 原段 ›

本方| 阿难,若缘空有,应成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成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原段 ›

本方“阿难,假若见性是缘空而有,应该见不到塞;如果缘塞而有,那么应该无法看见空;乃至见性缘明和缘暗而有的道理,和空塞是一样的。” 原段 ›

本方如果缘空而有见,以空为缘,则永远不能见到塞,因因为塞时没有空作为助缘;如果缘塞有见,那就永远不能见空,因因为空时缺乏助缘的缘故。同样的道理,如果缘明而有见,则永远无法见暗,助缘是明之故;若缘暗而有见,则永远都不可能见明,助缘是暗之故。这以上的情况都不能成立,因此见性所立并非以助缘而生。 原段 ›

本方有些窍诀书中提到,一般来讲,弟子依靠某种表示法认识心性时,是以能现所现的方式,而不是以能生所生的方式。所谓以能现所现的方式认识心性,指的是心的自性本来具足,只不过依靠某种因缘而现前。就像虚空本来是以无为法的方式存在,依靠风吹散乌云而令虚空显现,但并不能说风产生了虚空。只是借助风的外缘见到虚空,风和虚空并不是能生所生的关系。 原段 ›

本方前文抉择了见性自然不成立,因为如果见性是自然,那么以明为自还是以暗为自都会有过失。此处分析见性不能以因缘而生,否则无论是依靠因还是依靠缘而产生,以上情况都不合理。如此一来,见性到底是什么样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 原段 ›

本方“应当知道,这个精觉妙明的真心,不是靠因缘而生,也不是依‘不因缘’而生;不是自然而生,也不是以‘不自然’而生。见性中没有非和不非,也没有是和不是。” 原段 ›

本方心性远离一切戏论,超越了有边、无边、二俱边、非二俱边之四边。“是”也不是,“非”也不是,“亦是亦非”也不是,“非是非非”也不是。 原段 ›

本方| 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原段 ›

本方“见性超离一切相,但又没有离开一切法。”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至此我们应该明白,见性并不像外道承认的那样,是有实体、遍于一切的自然生法;也不是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样因缘而生,应成否则见性就不是真正的法性,而只是世俗中的有为法而已。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见性“离一切相”,又“即一切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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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3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8/29回应上段节选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整理十番「见性离见」起:阿难难——既说妙觉性非因非缘,何以常对比丘说见性具空、明、心、眼四种缘,似自相矛盾;佛答:所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经文+堪布释,引蕅益「依于世谛名随情说」)

持论阿难引证蕅益大师

量界、限定第一义、世谛

因缘相非第一义 · 本方 · 立

有法
我说世间,诸因缘相
所立
非第一义
因
这是佛陀为了令声闻乘等众生不堕落而宣说的不了义法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原段 ›

对方阿难问佛陀:“世尊,您说妙觉真性不是以因缘而生,那么世尊您为什么常对比丘们宣说见性具有四种因缘?所谓见性因空、因明、因心和因眼,这是什么意思呢?” 原段 ›

对方从某种意义上看,阿难是在间接指出:佛陀您如果不承认因缘生,似乎就存在自相矛盾的过失,因为您常对比丘们说见性依靠四缘产生,但您刚才又说见性非因非缘,这两种说法之间怎么避免矛盾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刚才阿难问:如果见性非因非缘,佛陀您为什么在小乘经典中说依靠四缘而生见?有注释说,此处所谓的见,阿难是针对眼根中的眼识来发问,而如来是就眼根中的见性来作答,所说以心为主。一般而言,唯物论或有实宗比较重视“眼见为实”;而以心见的观点,与大乘唯识宗以上的见解较为相合。阿难提出的问题,以及明缘、空缘、心缘和眼缘等四缘,都跟眼见有一定的关系;而如果是心见,则与明、空没有特别大的关系,这一点下文还会提到。 原段 ›

本方|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所立非第一义。 原段 ›

本方佛陀回答说:“阿难,我虽然说过器情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因缘相,但这并不是胜义谛。” 原段 ›

本方所谓因缘相,就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因这是佛陀为了令声闻乘等众生不堕落而宣说的不了义法。有人认为世间万物无因而生,有人认为万法依靠常因而生,有人认为依靠邪因而生,比如造恶业得快乐、造善业感痛苦等……为了遮破这些观点,佛陀宣说了万法因缘生,但这些说法是有密意的,旨在引导不同根性的众生。 原段 ›

本方蕅益大师在注释中说:“依于世谛,名随情说;依第一义,名随智说。”佛陀所说的因缘法并不是究竟的第一义谛。《大乘入楞伽经》云:“一切法不生,是第一义性。愚夫堕有无,分别诸因缘。”万法本来无生,这是胜义谛;愚痴的凡夫要么堕入有边,要么堕入无边,于其中执著各种因缘。 原段 ›

本方对于阿难的提问,佛陀回答:“我确实说过因缘法,但这只是为了引导众生而宣说的不究竟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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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2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9/29节选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

整理佛问何名为见,阿难答因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见、无光不能见;佛破:无明名不见应不见暗,见暗只是无明;暗中不见明名不见,明中不见暗也应名不见;明暗自相陵夺,见性于中不暂无,二俱名见;结: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空、塞亦然,四义成就(经文+堪布释:以同等理)

同等理

持论阿难

因光名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
所立
名之为见

无明名不见则应不见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无明时,名不见者

应成:应不见暗

明中不见暗亦应名不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

应成: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

见性不随明暗 · 本方 · 立

有法
见性
所立
与明暗的变化无关,它始终存在

见性不随四境改变 · 本方 · 立

有法
见性
所立
并不会以这些因缘而改变
原段(29 段,节选)

本方|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 原段 ›

本方佛陀继续说:“阿难,我再问你,世间人说‘我能见’,那什么叫作见?什么叫作不见?” 原段 ›

本方世人常说:“我见到了柱子”“我见到了瓶子”。如果随顺世间,确实可以承许有见,但如果以理抉择,所谓的见和不见都经不起观察。虽然佛陀说过因缘法,但当我们以理分析时,这些因缘法也经不起推敲。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 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所立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原段 ›

对方阿难答道:“世人因为有日光、月光、灯光而见到种种相,这就叫作见。如果没有这三种光明,就不能见。” 原段 ›

对方白天有阳光,晚上有月光或灯光,光明所及之处,山河大地、房屋舍宅、瓶子柱子等都可以被见到,这叫作见;如果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那自然就不能见到万法,这叫作不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成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原段 ›

本方“阿难,如果没有光明故称为不见,那就应该不能见到黑暗。如果能见到暗,这只是没有光明而已,怎么会是无见呢?” 原段 ›

转述世间人通常认为,漆黑一片的时候见不到东西。其实不然,应该承认这时能见到黑暗,因为在没有光明的情况下,见到黑暗也是一种见。下文还会分析,如果认为见不到光明就无有见,那其实见光明也不能算见,没有见到黑暗的缘故。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应成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 原段 ›

本方“阿难,如果你说在黑暗中,因不见光明而命名为不见;那么在光明中,因为见不到黑暗,也可以称其为不见。” 原段 ›

本方佛陀在这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同等理指出阿难的问题:如果不见光明可以称为不见,那么不见黑暗也应该是不见,为什么不这么承认呢?这种辩论方式很有意思,我们或许还没反应过来,阿难的立宗就已经被遮破了。 原段 ›

本方| 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原段 ›

本方“这样一来,光明、黑暗之中都可以叫不见。” 原段 ›

本方在光明之中没有见到黑暗,黑暗之中也没有见到光明,如此一来,二者都可以称为不见;或者反过来说,光明和黑暗中各自都有见,光明中见到了明,黑暗中见到了暗。既然都是假立的,见和不见就都可以同等安立。 原段 ›

本方|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 原段 ›

本方“如果光明时黑暗隐没,黑暗时光明隐没,二者互相遮蔽,但这并不意味着见性会消失,哪怕这种消失只是暂时性的。” 原段 ›

本方举例而言,晚上黑暗出现,光明就消失了;白天有光明,黑暗就隐没了,虽然相违的二者互不并存,但见性一直存在。我们不能因为在光明中见不到黑暗,或黑暗时见不到光明,就认为见性也消失了。见性所立与明暗的变化无关,它始终存在,不会随着明暗生灭而发生变化。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因此,就算光明和黑暗二者互相交替,见性也不会随之暂有或暂无。 原段 ›

本方| 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原段 ›

本方“如此你应该知道,见光明、见黑暗二者都叫作见,怎能说为不见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 原段 ›

本方佛陀得出结论:“是故阿难,你应当知道,见到光明时,见性不是明;见到黑暗时,见性也不是暗;见到虚空时,见性不是空;见到阻塞时,见性也不是塞——这四种意义可以成立。” 原段 ›

本方随着对境明、暗、空、塞的变化,世俗之心会有改变,眼根、眼识也会随之迁变,但是见性所立并不会以这些因缘而改变。跟前面的分析类似,这四种意义是可以成立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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