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辨析
整理增上果不先于因并别于士用果
对比有部宗、其他的论师
量界、限定如若果在前
果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若果在前
则有因成了无意义的过失
原段(1 段)
转述增上果的法相:如若果在前,应成则有因成了无意义的过失,因此观待因,非为前生的新生有为法与因同时以及后来产生的一切法是一切有为法的增上果。所谓的“唯一”表示除开无为法,原因是无为法不会有增上果。事相:与自因一起或后来产生的一切有为法。若问:如此一来,那不是与士用果无有差别了吗?士用果唯是作者的果,而增上果是指不障碍自生之所有法的果。这是有部宗的回答。还有其他的论师说:增上果是总果,士用果为别果。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