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光明和黑暗、热和冷,属于世间上的不共存相违

俱舍精钥 · 第044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宣说因果 › 宣说因 › 广说 › 能作因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能作因

俱舍精钥第044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1/2要连上下读节选

光明和黑暗、热和冷,属于世间上的不共存相违

整理相违不相属为何仍能作因之难

不共存相违·对方用

光明和黑暗、热和冷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可能有因果关系
因
既然是相违
原段(4 段,节选)

问者下面有一个疑问:既然如此,光明黑暗、冷热是如何成为能作因的呢? 原段 ›

对方光明和黑暗、热和冷,属于世间上的不共存相违,因既然是相违,所立不可能有因果关系。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因明当中讲到,光明和黑暗不是相属而是相违的关系,而因和果必须有系属关系,否则因不可能存在。在世间上,人们认为:光明和黑暗相违、寒冷和酷热相违。那么,怎么会变成因呢?光明的因如果是黑暗,光明与黑暗就不相违了;寒冷的因是酷热的话,这二者不是也不相违了吗?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辨 →

俱舍精钥第044课辨析连讲 2/2接着辨要连上下读节选

有部自宗对此解释说:光明等能障碍黑暗等未生之有法,并不能障碍已生之有法

整理待核辨析:有部以只碍未生、不碍已生救能作因

持论有部宗

原段(3 段,节选)

转述《俱舍论》有部自宗对此解释说:光明等能障碍黑暗等未生之有法,并不能障碍已生之有法,因此安立为能作因。有部宗承许存在一种未生法,也即永远不会产生的法。光明虽然障碍黑暗,但它并不是直接障碍黑暗,因为直接的黑暗已经产生了,没有什么可以障碍的,即使黑暗在第二刹那消失,这也只是因缘消失,而在黑暗存续期间,光明并未起到障碍作用。光明起到什么作用呢?光明可以障碍的是黑暗的未生法。这是有部宗的一种说法。《自释》里用一个间接因的比喻来说明,地狱众生酷热的痛苦也可以作为无色界众生之蕴的能作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俱舍论大疏》里说:光明只是遮止黑暗的未生法。本论第一品就讲到了非抉择灭,它是一种未生法,也即永远不会产生的法,它不是众生相续所摄。所以,这里的能作因断开非抉择灭这种法。有些人认为:二灭一定是相续所摄。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非抉择灭是永远不能产生的法,并不是相续所摄。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