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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人的所见不能断定是刹那性并不是因为诸行有刹那性与非刹那性的差别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 · 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 · 连讲 7 段,这是第 7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二 别说依理证成无常与无我 › 癸一 证成无常 › 子二 别说 › 丑二 证成外诸行无常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证成外诸行无常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立论自续式连讲 1/7

非刹那恒常的本体永远不可能得到变化

整理外诸行刹那:水干涸增长、风动摇增减、地由水风生且有四种变化,故刹那;色香味触为大种所造,同理刹那

水增减故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水
所立
是刹那的自性
因
有增有减的缘故

常则无增减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非刹那的一个常有的本体

应成:那么不可能有增减

风增减故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风
所立
是刹那性
因
有越来越增大、越来越减小

地四变故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地
所立
成立是刹那自性无常
因
由四种本性变化的缘故

所造同大种 · 本方 · 立

有法
色香味触四者
所立
可证成它们是刹那性
因
四大种所造的缘故
原段(8 段)

大种与六境,说为刹那性, 原段 ›

干涸与增长,性动增减故, 原段 ›

相系彼大故,四种变化故, 原段 ›

色香味及触,同故与彼同。 原段 ›

地水火风四大种、色声香味触法处无表色六境也说为刹那性:1、水是小溪、河流、泉眼、湖泊、池塘等,以冬季春季等及干旱等因而逐渐减少干涸,依夏季的雨水等缘渐渐增长,所以所立是刹那的自性,因为因有增有减的缘故。如果是非刹那的一个常有的本体,应成那么不可能有增减。 原段 ›

2、风也是自性就不会不动摇住于一处,而是飘荡各方,因此所立是刹那性。因有越来越增大、越来越减小,所以是刹那性。常法不该有动摇增减的情况。 原段 ›

3、地依于风大与水大而产生,与之相关的缘故,因由四种本性变化的缘故所立成立是刹那自性无常。水与风中如何形成地呢?世界最初形成时,虚空中风动摇而形成风界;风界中形成水界,降下车轮大的雨,形成水轮界;依靠水风搅拌的水泡,形成大地的须弥山四洲,因此水与风中形成地界。如是因所生的因果二者均是刹那性。由大地四种变化可得:(1)以业的差别变化可得。积善业的天人,大地如木棉般光滑柔软可得;造不善业的地狱众生,显现极热的烧铁大地、险地与荆棘等痛苦的种种大地;人间的大地也是,在没有用工具耕作时,不会生长庄稼等,用工具耕作,会生长良好的庄稼,这是第一种变化。(2)用锤子、锄头等敲打、挖掘,会形成坑、穴等,这是第二种变化。(3)以火焚烧或风吹动而变高变低,以水滋润而破坏大种造成的变化是第三种。(4)以时节变异:良辰吉日以大地作为能长出优质粮食等之因,恶时会生长恶劣之物,夏季绿草荫荫,冬季变得茫茫一片,变成冰冻的自性,有些地方先前是寂静处后来变成城区,有众生的纷杂,有些先前是城区现今变成静处等,前后显现不同,是第四种变化。这四种变化也是由刹那相续中变化的,而每一刹那无有不同情形,非刹那恒常的本体永远不可能得到变化。由于前后刹那产生其他行相才如此变化,所以,地大也成立是刹那性。 原段 ›

4-7、色香味触四者,同样是因四大种所造的缘故,色等四种与大种相同,以建立大种是刹那的理证,所立可证成它们是刹那性。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假设有实法不是刹那性而是自本体于一段时间不变,那么不可能得到与第一刹不同的变化差别」(同一推理)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立论自续式连讲 2/7

如果柴多,火也大,若柴少,火也小,因此成立是刹那性

整理火随柴多少而大小,故火与柴都刹那

火随柴故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火
所立
成立是刹那性
因
如果柴多,火也大,若柴少,火也小

柴亦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柴
所立
也是刹那性
因
柴次第焚烧后产生火
原段(3 段)

依柴运行故,渐大可得故, 原段 ›

随心问难故,外亦刹那性。 原段 ›

8、火是依赖柴而运行,如果有柴就会燃烧,若无柴则不燃,因如果柴多,火也大,若柴少,火也小,因此所立成立是刹那性。如同火是刹那性一样,柴所立也是刹那性,因柴次第焚烧后产生火,如果柴如前一样安住而产生火,那么火与柴二者如何灭尽呢?如果柴用尽,火就不存在,为此这两者以因刹那与果刹那的次第乃至有因期间作为果的火会产生,若无因,作为果的火也消失不见。因此,一切有实法均是不间断显现因果生灭。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因不动摇而新生动摇之果不合理」(同一推理)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破斥应成式连讲 3/7

有些人说:声是常有,因为它的相续不像色法等一样

整理破声常:声随发声动作渐大渐小,故刹那

所破有些人

对方:声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声
所立
是常有
因
它的相续不像色法等一样

声渐大渐小故刹那 · 本方 · 破

所立
成立是刹那性
因
作者以发音动作等使声音的相续越来越大,可得、铃等声音传出是越来越变小
喻
人以发音动作口中说出语句次第生灭

无刹那则无大小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声音没有消失之前,一个声音无有刹那

应成:那么不该变得越来越大或越来越小

例人以发音动作口中说出语句次第生灭(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对方9、有些人说:声所立是常有,因为因它的相续不像色法等一样,声音传出多久,期间是恒常的,不是刹那性。 原段 ›

本方答复:并非如此,由于因作者以发音动作等使声音的相续越来越大,可得、铃等声音传出是越来越变小,因此所立成立是刹那性。如果声音没有消失之前,一个声音无有刹那,应成那么不该变得越来越大或越来越小,因此声音是刹那性,如同喻人以发音动作口中说出语句次第生灭一样。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立论自续式连讲 4/7

作为因的心是无常,作为果的无表色也成立是刹那性

整理无表色随行于心,心无常故无表色刹那

无表色随心 · 本方 · 立

有法
作为果的无表色
所立
也成立是刹那性
因
作为因的心是无常
原段(1 段)

10、别解脱戒、禅定戒与无漏戒之类的法处无表色、身语无表色也是随行于心,因为没有依靠心的因,它们不会产生,因作为因的心是无常,作为果的无表色所立也成立是刹那性。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作为因的心是刹那性,作为果的诸行也成立刹那性」(同一推理)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5/7

一切行法仅仅自法相不同这一点对自宗他宗来说都成立,但它并不能证明诸行不是刹那无常的法相

整理问难故:对方许灯火刹那而不许瓶子刹那,法相不同不能证明运转不同,灯火反可作喻证成瓶等刹那

所破世间人与外道

对方:不见灭故非刹那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承认这种刹那毁灭
因
没灭之前见不到刹那毁灭

对方:柱瓶法相坚稳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柱子、瓶子等他法
所立
具有坚硬及稳固的法相
因
产生后于一段时间里起到撑梁及装水等作用

法相不同不证非刹那 · 本方 · 破

有法
一切行法仅仅自法相不同这一点
所立
并不能证明诸行不是刹那无常的法相

以灯火喻证瓶等刹那 · 本方 · 立

有法
瓶子等其余行
所立
是刹那性
喻
灯火

例灯火(主论证喻)、柱子、瓶子(举例)

原段(8 段)

对方所谓“问难故”,虽然世间人与外道承许诸行最终灭的无常,但他们认为在没有直接见到诸如人死与瓶子碎之类灭亡期间,就不是刹那性,而是以自本体安住。 原段 ›

本方对此,请问对方:你们承许诸行最终一时无常,但为何不承认期间是刹那的无常? 原段 ›

对方他们说:诸行最终毁灭可见,因没灭之前见不到刹那毁灭,因此所立不承认这种刹那毁灭。 原段 ›

本方再问:油灯的火焰与河流的相续等刹那重新产生,前面灭,这一点虽然佛教与外道均承认,但河水从远看,灯火没有被风吹动,以根不能现量见到是刹那毁灭,为何承许它们是刹那性呢? 原段 ›

对方他们回答:流水从远看,似乎是一个,但到了跟前看水是新的,不是一个水,这一点现量可见;油灯也是前前火焰顶端次第灭尽消失后,从根部次第产生火焰,最终油尽时火越来越小,直至熄灭,这一点可见,而后来看不见恒常如前一样,所以不能说它们不是刹那性。柱子与瓶子、舍宅、众生、磐石等放置数月数年也不会变得越来越小,如先前见到的那样后来也存在着,因此,没有见到它们刹那毁灭。 原段 ›

本方再问:柱子、瓶子等事物也是最初显现,中间以外缘使色形等不同于从前,最终遇到外缘会真正灭亡,难道不是吗?明明这样存在,这些为什么不像灯火一样是刹那性呢? 原段 ›

对方他们说:灯火及除它以外的柱子、瓶子等诸行法相不同,灯火以热性、能明、不稳固而具有刹那生灭的法相,这一点可见。柱子、瓶子等他法,因产生后于一段时间里起到撑梁及装水等作用,因此可见所立具有坚硬及稳固的法相,所以它们二者不同。 原段 ›

本方对此应当这样讲:一切行法仅仅自法相不同这一点对自宗他宗来说都成立,但它所立并不能证明诸行不是刹那无常的法相。其原因是:法相不同有两种,自性不同与运转不同。自性不同,诸如火的自性热与水的自性湿。运转不同:灯火等每一刹那生灭,瓶子等其余行产生后住留一段时间才毁灭,因此运转不同,这显然是你们承许的。虽然灯火与瓶子等自性不同,但依此不仅不成立刹那运行不同,而且对你们来说喻灯火成立是刹那性,它作为比喻,可证成瓶子等其余行所立是刹那性。某个比喻,像证成灯火列举灯火为比喻,证成黄牛用黄牛作为比喻之类,一个自性不能充当比喻,要涉及或要建立不同自性的其他事物的一个法,如同说太阳与火相似都是热性、黄牛如野黄牛一样,虽然瓶子等与灯火自相行态不同,但能证成总相无有差别均是刹那的无常。仅仅行相不同,有些法刹那毁灭、有些暂时安住后来毁灭是不可能的,因为诸行无有差别均是刹那毁灭。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6/7

因不动摇而新生动摇之果不合理

整理破「灯芯、瓶、根不刹那而生刹那之果」:如马在原处而人到别处,不可能

不动之因不生动摇之果 · 本方 · 破

有法
因不动摇而新生动摇之果
所立
不合理
因
承认这些果的因是那些不动摇的法
喻
马在此处而骑马的人到了别处

灯芯渐尽故因果刹那 · 本方 · 立

所立
因果二者都是刹那性
因
灯芯也是以油再三提供而被火焰吞食逐渐逐渐灭尽

灯芯无生灭则灯不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灯芯无有生灭产生灯火

应成:那灯芯永远不会泯灭,灯火永远不会熄灭

例马在此处而骑马的人到了别处(主论证喻)、灯芯(举例)

原段(3 段)

本方此外,按照你们的观点,灯芯不是刹那性而安住,它次第产生刹那性的火焰,柱子、瓶子等不是刹那性而以自本体安住,那么就是认为去年、今年、明年等时间产生盛水、撑梁等不同多种果。所以请问你们:人骑马到别处,马没有去在原地而人到别处的情况有吗? 原段 ›

对方他们说:这种事在世间中也不可能有,因此不承许,马与人是一同到别处。 原段 ›

本方对其答复:假设依你们的承许,灯芯不是刹那性而是安住,产生刹那性的火焰,瓶子动摇而住,起到盛水的作用,眼等诸根于前面特性中不动而住,产生眼识等,这些都是同样,因不动摇而新生动摇之果所立不合理,因为因承认这些果的因是那些不动摇的法,所以与喻马在此处而骑马的人到了别处怎么不同呢?因灯芯也是以油再三提供而被火焰吞食逐渐逐渐灭尽,如果油用尽,油灯就会熄灭,灯芯也化为灰迹,而如果灯芯无有生灭产生灯火,应成那灯芯永远不会泯灭,灯火永远不会熄灭,可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所立因果二者都是刹那性。同样可知,柱子、瓶子等起作用与根产生根识一切都如灯火一样因果二者均是刹那性。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另见「诸行之果心成立是刹那性,由此证明能生它的诸行也是刹那性」(同一推理)另见「所依不变异而恒常安住的同时,能依识不可能不住留而变异」(同一推理)另见「如果柴多,火也大,若柴少,火也小,因此成立是刹那性」(同一推理)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7/7回应上段

世间人的所见不能断定是刹那性并不是因为诸行有刹那性与非刹那性的差别

整理答「世人为何不见刹那」:是同类相续的迷乱,若世人所见皆真则本来解脱或永不解脱

不见非因有非刹那 · 本方 · 破

有法
世间人的所见不能断定是刹那性
所立
并不是因为诸行有刹那性与非刹那性的差别
因
同类不间断产生的迷乱作为因才产生颠倒分别之想

所见皆真则无解脱可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无有颠倒心世间人一切所见都是真实所见

应成:那就成了一切本来解脱或者永无解脱

例黄眼病者将海螺看成黄色(教学例)、旋火轮(教学例)、绳子执为蛇(教学例)

原段(3 段)

对方他们说:如果诸行是刹那性,那为何世间人不能像灯火等一样见到而断定是无常呢? 原段 ›

本方世间人的所见不能断定是刹那性所立并不是因为诸行有刹那性与非刹那性的差别,闪电、水泡、浮云、灯火、流水这些不久就灭尽,显现时形态也现得不同,由此容易了知是刹那无常,而柱子、瓶子、岩山、金刚钻石等虽然是刹那性,但因同类不间断产生的迷乱作为因才产生颠倒分别之想,而诸法非刹那性的恒常存住永远不可能有。 原段 ›

本方由迷乱因所执受智力浅薄的众生,以不符万法实相的颠倒分别心耽著诸行为乐常我净,如同患有黄眼病者将海螺看成黄色,夜晚旋火轮现似轮子、漆黑一片时眼睛不明者将绳子执为蛇一样,由于有颠倒的心,轮回也成立,以具正量的智慧遣除颠倒的心,结果也会无欺成就清净法,而如果无有颠倒心世间人一切所见都是真实所见,应成那就成了一切本来解脱或者永无解脱。可事实并非这样,因为染污法与清净法无欺存在。如果不是仅仅将平庸世人见不见执为正量而依靠真实具正量的理证道,那就会使智慧的光明日益增长。以“干涸与增长”直至“问难”之间所说的道理可知外在诸行也是刹那性。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将前后事物本不是一个但随行同类相续不间断的缘故误认为是一个而已」(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