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九 菩提分品(续前)立论自续式连讲 1/7
非刹那恒常的本体永远不可能得到变化
整理外诸行刹那:水干涸增长、风动摇增减、地由水风生且有四种变化,故刹那;色香味触为大种所造,同理刹那
水增减故刹那 · 本方 · 立
- 有法
- 水
- 所立
- 是刹那的自性
- 因
- 有增有减的缘故
常则无增减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非刹那的一个常有的本体
那么不可能有增减
风增减故刹那 · 本方 · 立
- 有法
- 风
- 所立
- 是刹那性
- 因
- 有越来越增大、越来越减小
地四变故刹那 · 本方 · 立
- 有法
- 地
- 所立
- 成立是刹那自性无常
- 因
- 由四种本性变化的缘故
所造同大种 · 本方 · 立
- 有法
- 色香味触四者
- 所立
- 可证成它们是刹那性
- 因
- 四大种所造的缘故
原段(8 段)
大种与六境,说为刹那性, 原段 ›
干涸与增长,性动增减故, 原段 ›
相系彼大故,四种变化故, 原段 ›
色香味及触,同故与彼同。 原段 ›
地水火风四大种、色声香味触法处无表色六境也说为刹那性:1、水是小溪、河流、泉眼、湖泊、池塘等,以冬季春季等及干旱等因而逐渐减少干涸,依夏季的雨水等缘渐渐增长,所以所立是刹那的自性,因为因有增有减的缘故。如果是非刹那的一个常有的本体,应成那么不可能有增减。 原段 ›
2、风也是自性就不会不动摇住于一处,而是飘荡各方,因此所立是刹那性。因有越来越增大、越来越减小,所以是刹那性。常法不该有动摇增减的情况。 原段 ›
3、地依于风大与水大而产生,与之相关的缘故,因由四种本性变化的缘故所立成立是刹那自性无常。水与风中如何形成地呢?世界最初形成时,虚空中风动摇而形成风界;风界中形成水界,降下车轮大的雨,形成水轮界;依靠水风搅拌的水泡,形成大地的须弥山四洲,因此水与风中形成地界。如是因所生的因果二者均是刹那性。由大地四种变化可得:(1)以业的差别变化可得。积善业的天人,大地如木棉般光滑柔软可得;造不善业的地狱众生,显现极热的烧铁大地、险地与荆棘等痛苦的种种大地;人间的大地也是,在没有用工具耕作时,不会生长庄稼等,用工具耕作,会生长良好的庄稼,这是第一种变化。(2)用锤子、锄头等敲打、挖掘,会形成坑、穴等,这是第二种变化。(3)以火焚烧或风吹动而变高变低,以水滋润而破坏大种造成的变化是第三种。(4)以时节变异:良辰吉日以大地作为能长出优质粮食等之因,恶时会生长恶劣之物,夏季绿草荫荫,冬季变得茫茫一片,变成冰冻的自性,有些地方先前是寂静处后来变成城区,有众生的纷杂,有些先前是城区现今变成静处等,前后显现不同,是第四种变化。这四种变化也是由刹那相续中变化的,而每一刹那无有不同情形,非刹那恒常的本体永远不可能得到变化。由于前后刹那产生其他行相才如此变化,所以,地大也成立是刹那性。 原段 ›
4-7、色香味触四者,同样是因四大种所造的缘故,色等四种与大种相同,以建立大种是刹那的理证,所立可证成它们是刹那性。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假设有实法不是刹那性而是自本体于一段时间不变,那么不可能得到与第一刹不同的变化差别」(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