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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承认:我和蕴既是实有的,又是一体和他体的关系

大乘经庄严论讲解 · 第093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四 能清净道之等持及四法印 › 辛二 宣说其对境四法印 › 壬二 别说依理证成无常与无我 › 癸二 证成人无我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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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二 证成人无我

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3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5节选

能经得起观察的真实的我,不管是外道所说还是犊子部所说,都是没有的

整理人无我第一因「不得」:实我若存在,应为现量或比量所得;六根现量都得不到,比量也得不到(弥勒菩萨颂,堪布讲)

所破外道、犊子部

量界、限定名言当中、实体有

实我不可得 · 本方 · 破

有法
实体的我
所立
真实的我是得不到的
因
如果实有的一个我存在,现量应该可以得到,但却真的得不到
原段(5 段,节选)

说人假立有,而非实体有, 原段 ›

不得及颠倒,染法烦恼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说人假立有”:人我是在名言当中假立而有的,“而非实体有”:不是实体有。能经得起观察的真实的我,不管是外道所说还是犊子部所说,都是没有的。如果有的话,有三个过失:不得的过失、颠倒的过失、染污烦恼因的过失,可以说颠倒的原因是染污烦恼因。下面一一剖析。 原段 ›

为什么我没有实体呢?首先,如果一个实体的我真正存在,要么是通过现量得到的,要么是通过比量得到。所有的量可以归纳于现量和比量当中。依靠量而得到是正确的途径,如果没有量那只是说说而已。我们的现量是从五根识和意识而来。现量有瑜伽现量、根现量和意现量等。其中从根现量不可能得到我,哪个人看到过所谓的我?是怎么看到、听到、品尝到的?这样一一分析,怎样想依靠六根、六识去现量缘所谓的我都得不到。我们自己也可以想想“我是怎么存在的?”因如果实有的一个我存在,现量应该可以得到,但却真的得不到。那比量能不能得到我?下面会有很多观察,比量也得不到,因此是“不得”。如果你们得到的话、有理由的话,可以站起来说,也可以举手,但是你可能是得不到的。假立的我这里没有讲,假立的不是真的,假的不能代表真的,所立真实的我是得不到的,这是第一个理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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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3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5回应上段

虽然我们自己认为有实有的我,但是除了一个虚假的意识、迷乱的分别念以外,真正的我依靠意识也得不到

整理人无我第二因「颠倒」:答「五根得不到,心里能感到我」——意识缘我如见花绳为蛇,是依无明的萨迦耶见(弥勒菩萨颂,堪布讲,引月称论师)

引证月称论师

意识缘我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心里能得到我的吧
因
比如心里感到痛苦,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缘我是颠倒 · 本方 · 破

所立
真正的我依靠意识也得不到,所以它是颠倒的
因
因为我们的很多见是依靠无明而生
喻
花色的绳子误认为是毒蛇

观蕴无我 · 本方 · 立

所立
认为我存在是一个颠倒邪见
因
我们用智慧来观察五蕴,所谓的人我、法我、众生都不存在

例花色的绳子误认为是毒蛇(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转述第二个理由是“颠倒”。他们承认五根识确实得不到我,但五根识得不到也不一定就证明没有,我们心里可以感觉到我啊,而且佛陀在经中也说过缘我、观想我、执著我等等。他们认为虽然五根识得不到我,但所立心里能得到我的吧。因比如心里感到痛苦,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但这种说法实际上是颠倒的,就像晚上看到喻花色的绳子误认为是毒蛇一样,其实这是我们的错乱意识导致的。同理,虽然我们自己认为有实有的我,但是除了一个虚假的意识、迷乱的分别念以外,所立真正的我依靠意识也得不到,所以它是颠倒的。为什么是颠倒的?因因为我们的很多见是依靠无明而生,所谓的我见和我所见是染污的,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我们反而执著为存在。我见和我所见是依靠萨迦耶见而生,萨迦耶见并非正确,众生依靠它产生了我见——首先有我的执著,然后产生我所的执著,最后流转在轮回当中。 原段 ›

本方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说:“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我们用智慧观察,见到所有过患都是从萨迦耶见中产生,知道我是萨迦耶见的对境,瑜伽师就先破我。为什么要先破我?因为无始以来我们的执著、烦恼都是颠倒的,怎么是颠倒的?从萨迦耶见当中产生我,这完全是一种错乱的见解。它是染污的本体,也是其他烦恼的因。六种根本烦恼当中有一个叫作见,见里面有萨迦耶见,萨迦耶见产生贪嗔痴,这样一来产生轮回各种各样的痛苦。因此所谓的我不存在。 原段 ›

本方还有一个道理:我不存在依靠什么来了知呢?不管是佛教徒还是其他宗教徒,很多人都有常乐我净的颠倒执著。凡夫把无常的东西执著为常有,不快乐的事认为是快乐,不存在我却认为有我,不清净的法认为是清净的——这就是凡夫的四种颠倒。依靠这样的观察方式完全能明白中观的无我思想。《入楞伽经》中讲“五阴中无我,及无人众生”,因我们用智慧来观察五蕴,所谓的人我、法我、众生都不存在,因此所立认为我存在是一个颠倒邪见。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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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5

我们不能承认:我和蕴既是实有的,又是一体和他体的关系

整理破实我与蕴的一异:若一体则诸蕴应成我(五个我或五蕴成一),若他体则蕴外应另有实体之我、造业受报异人;中观与犊子部同说不一不异,差别在许不许实我(弥勒菩萨颂,堪布讲)

一体异体(即一体还是异体)

所破犊子部

量界、限定真实的存在、名言当中、胜义当中

一体则诸蕴成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认我和蕴之间的关系是一体

应成:要么我像五蕴一样有五个我;要么五蕴变成像我一样只有一个了

他体则蕴外有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我和蕴完全是他体

应成:依靠五蕴而造的业,就要由另一个存在的我来承受了

实有一异俱不可许 · 本方 · 破

所立
我们不能承认:我和蕴既是实有的,又是一体和他体的关系
因
因为有两种过失

例水和水的湿性(教学例)、氆氇和瓶子(教学例)

原段(7 段)

本方因有二过故,不说一与异, 原段 ›

本方诸蕴应成我,彼应成实体。 原段 ›

转述犊子部认为我和蕴之间既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中观宗对他们明确表示:我们不承认蕴和我是真实的存在,也不承认二者之间真实具有一体和他体的关系,如果承认则有两种过失——“因有二过故”。 原段 ›

本方中观自宗对我和蕴的关系,认为是“不说一与异”。虽然不说一体和他体的观点与犊子部有相同之处,但中观宗不承认实有的我存在,而犊子部认为实有的我存在。两派之间最主要的观点的差别也在这里。为什么不能承认一体异体呢?因因为有两种过失,哪两种过失呢?即“诸蕴应成我,彼应成实体”。如果承认我和蕴是一体的,就像火和火的热性一样,那么就有五蕴即我、我即五蕴的过失。如果承认我和蕴之间就像氆氇和瓶子一样完全是分开的,那么就有除了蕴还存在我的过失。所以所立我们不能承认:我和蕴既是实有的,又是一体和他体的关系。 原段 ›

本方首先我们可以观察:如果承认我和蕴之间的关系是一体,就像水和水的湿性一样,那么“诸蕴应成我”——色蕴、行蕴、识蕴、想蕴、受蕴全都变成我了。我和蕴一体会有很多过失:应成要么我像五蕴一样有五个我;要么五蕴变成像我一样只有一个了——因为每个众生都执著只有一个我,不可能有很多我。我和蕴一体有很大的过失。 原段 ›

本方《中论》十八品中讲:“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意思是:我如果是五蕴,就应该像五蕴一样有生灭;如果我跟五蕴是异体,那么除了五蕴外还应该单独存在一个我的相,但是这个我根本找不到。这里讲“彼应成实体”,如果我和蕴完全是他体,除我以外有蕴存在,或者除蕴以外有我存在,这样就有很大的过失:比如应成依靠五蕴而造的业,就要由另一个存在的我来承受了,作为佛教徒谁都不敢这样承认。 原段 ›

本方因此,大家要懂得,我和蕴的关系既不能说一体也不能说他体,那怎么说呢?很简单:名言当中我是五蕴假合的,胜义当中我不存在、蕴也不存在。只要把这个道理搞明白,其实中观的思想已经精通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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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3课破斥观察连讲 4/5节选

如果我真的存在,就像瓶子和柱子一样,一个存在,另一个也存在。我存在,蕴也存在,我和蕴之间的关系,你们要么承认是无二无别的一体,要么承认是完全分开的他体

整理破犊子部「实我与蕴不可说一异」:对方举一则蕴灭我灭、异则造业受报异人及火柴喻;堪布答实有二法必或一或异,唯假立如车与零件才可不说一异(弥勒菩萨颂,堪布讲)

所破犊子部

量界、限定真实存在、假立

不一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我和蕴不能是一体

应成:比如蕴灭了,我也就灭了,不可能一直在轮回中延续下去

不异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我和蕴也不能是他体

应成:否则我今天是造业者,将来的受报者却是另外一个人

火柴喻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因此它们的关系是非一体、非异体
因
一体的话,有时火和柴二者是分开的;也不能说是他体,他体的话,有时木柴变成了火焰
喻
火和木柴

实有则必一或异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我真的存在

所立
你们要么承认是无二无别的一体,要么承认是完全分开的他体
因
因为你们是在我和蕴真实存在的基础上讨论这二者的关系
喻
瓶子和柱子

假立不必一异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像我们承许的那样我是假立的

所立
那就不一定要承认是一体或异体的关系
因
因为我和蕴是假立的
喻
把各种汽车零件全部装配在一起

例火和木柴(对方喻)、瓶子和柱子(主论证喻)、汽车零件(主论证喻)

原段(10 段,节选)

本方若说我实有,亦需说必要, 原段 ›

本方不可说一异,无需非应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我们反驳他们说:假使我真的实有,那么你们犊子部或任何宗派“亦需说必要”——一定要用教证、理证说明我跟蕴一体或他体的理由。 原段 ›

本方前面我们已讲了我是不存在的,我跟蕴之间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如果是一体,那我和蕴就会一起生灭;如果是他体,除五蕴外还有另一个我的存在。我们已经非常明确地讲了这两个理由,反过来,你们认为我是实有的存在,跟蕴不是一体、异体,也要把自己的理由说出来。 原段 ›

对方如果是一些没有学过宗派的人,表面上看到犊子部的观点会觉得好像还是可以接受的,他们说:所立我和蕴不能是一体,如果是一体,应成比如蕴灭了,我也就灭了,不可能一直在轮回中延续下去;所立我和蕴也不能是他体,应成否则我今天是造业者,将来的受报者却是另外一个人,就不是一个心相续了。我和蕴也不是常有的,常有不合理,因为有变成其他世的阶段;我和蕴也不是无常的,因为我一直流转在轮回中,并没有断灭。所以我和蕴之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关系。 原段 ›

对方犊子部还举了一个比喻:就像喻火和木柴之间的关系一样,我们不能说我和蕴是一体,因一体的话,有时火和柴二者是分开的;也不能说是他体,他体的话,有时木柴变成了火焰。所立因此它们的关系是非一体、非异体,他们觉得这应该是合理的。 原段 ›

本方但是我们说“不可说一异,无需非应理”,你们这种道理完全不合理,丝毫的理由都没有。为什么?因因为你们是在我和蕴真实存在的基础上讨论这二者的关系。如果我真的存在,就像喻瓶子和柱子一样,一个存在,另一个也存在。我存在,蕴也存在,我和蕴之间的关系,所立你们要么承认是无二无别的一体,要么承认是完全分开的他体。 原段 ›

本方如果像我们承许的那样我是假立的,所立那就不一定要承认是一体或异体的关系。因因为我和蕴是假立的,就像喻把各种汽车零件全部装配在一起,我们就说这是车,车跟零件的关系两方面都可以说,可以是一体异体,也可以不是一体异体。 原段 ›

本方但你们的观点完全不同,你们认为我是真实存在的,我与蕴之间的关系,你就不能模棱两可地说它们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这完全不合理。“无需”意思就是没有丝毫的必要、理由和依据这样说,因此你们的观点非常可笑、不合理,建议你们好好观察一下蕴和我的关系。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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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3课破斥观察连讲 5/5

从三个方面说明火和薪是他体的

整理破犊子部火柴喻:火与柴法相不同、世间见其分开、论典说一是大种一是所造,故是他体;实我与蕴也只能或一或异(弥勒菩萨颂,堪布讲)

所破犊子部

法相不同 · 本方 · 破

所立
它们的法相不同
因
火的法相是热性的,有燃烧性。木柴没有燃烧性

世间见别 · 本方 · 破

所立
世间人明明看到火和木柴是分开的
因
没有木柴也有火

论典说别 · 本方 · 破

所立
论典当中也讲二者是分开的
因
火是地、水、火、风四大之一。木柴是大种所生

例薪与火(对方喻)、铁球燃烧(举例)

原段(9 段)

对方的观点已经破完。下面破他们的比喻,说火和木柴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是非常可笑的,弥勒菩萨用以下偈颂给他们发了一个太过。 原段 ›

相世见论言,犹如薪与火, 原段 ›

不可说一异,非理是二故。 原段 ›

火和木柴的比喻不合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原段 ›

第一是从法相层面。火和木柴的法相完全不相同。因火的法相是热性的,有燃烧性。木柴没有燃烧性,它比较坚硬,能做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木板、木狮子、木念珠等等。木头可以做东西,火不能做东西。如果把火握在手里,手指就要烧烂。所立它们的法相不同。 原段 ›

第二是从世间层面。大家都看得到火与木柴是分开的。因没有木柴也有火——很多人都看到过火焰依靠风蔓延、铁球燃烧的现象。木柴也不依靠火存在——昨天我们讲了曾子砍柴的故事,他肯定知道火和柴不可能是一体。所立世间人明明看到火和木柴是分开的,不是他们承许的非一非异的关系。 原段 ›

第三是从论典层面。所立论典当中也讲二者是分开的,如《阿毗达摩》里面讲因火是地、水、火、风四大之一。木柴是大种所生,水的汇集性、风的动摇性,还有地大的坚硬性在木柴上都可以找到。学过《俱舍论》的人都知道四大种。你们犊子部的人没有学过《俱舍》——他们应该学过对吧?(下面有弟子答“学了”)学了?怎么知道?用现量知道还是比量?属于小乘宗派的缘故?十八部都学过《俱舍论》吗?你能确定吗?谁说共同承许?你讲的还是论典里面有?这里正在讲共同承许不成立——要辩论啦。 原段 ›

以上从三个方面说明火和薪是他体的。“是二故”,两者完全是分开的,说一体不合理,说他体则合理。 原段 ›

因此如果你们承认我真实存在,我和蕴之间的关系也是要么一体,要么他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路。通过以上观察,犊子部的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十八部里面有没有这样的观点你们再观察,刚才有人说十八部共同承许——开玩笑,他说的是对的,应该可以这样承认。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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