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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了知对境者与了知识者同时存在,那么了知识者还需要其他了知者……结果依然成为无穷。

解义慧剑论释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广说 › 辛一 现量证成理 › 壬二 别说 › 癸四 自证现量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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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四 自证现量

解义慧剑论释辨析连讲 1/2

如果了知对境者与了知识者同时存在,那么了知识者还需要其他了知者……结果依然成为无穷。

整理以自心若须另一了知者,那个了知者又需其他了知者,同时或先后都成无穷,说明识以明知体性不观待他法而自明自知,就叫自证。

例诸如前识了知后识、后识了知前识那样(教学例)

原段(6 段)

本方现量领受色,如实除增益, 原段 ›

本方自心若有彼,知彼他无穷。 原段 ›

本方眼识通过现量领受而对自己对境的色法,能如实排除黄色海螺等增益,如果自己的心也有这样通过领受而不观待他法来断除对境的增益,那么它以自证不能了知而还需要有一个其他了知者,这样一来,它(其他了知者)也需要一个其他了知者……结果就成了无穷无尽,因为如果了知对境者与了知识者同时存在,那么了知识者还需要其他了知者……结果依然成为无穷。如果二者不是同时而是后识来了知前识,也如前一样成为无穷。 原段 ›

本方故以明知体,犹如知对境, 原段 ›

本方无待而自明,此即称自证。 原段 ›

转述因此,识与车、墙等无情法相反,以所具有的明知体性,犹如了知外境色法一样,也能自我了知,而不观待他法,自明自知,这就叫做自证。《中观庄严论》中云:“遣除无情性,识方得以生,凡非无情性,此乃自身识。”所以,在这里刹那识并不需要其余能了知它者而自我了知,这就是自证。诸如前识了知后识、后识了知前识那样,这虽然是以自相续的识作为对境,但也该归属在他证的范畴内。实际上,如果识存在境与有境二者,也同样是他证,刹那识并不存在境与有境二者,而且不是无情法、是心识、不需要其他能知者等等,关于这方面的分析,在理自在的论典中有详详细细的说明。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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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 现量证成理

解义慧剑论释展开辨析连讲 2/2要连上下读节选

对于依靠其余三种现量领受,能确定它是现量者唯有自证

整理眼识若由另一现量证实,同时、不同时都不成立,由比量证实也不成立,故能确定其余现量的唯有自证;比量本于现量,现量自证定。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依他现量受,能定现量者, 原段 ›

本方唯自证彼无,依他皆不成。 原段 ›

转述对于依靠其余三种现量领受,能确定它是现量者唯有自证,因为(其余三种现量)是从它们明确领受自境的角度安立为现量的,而所谓“以自心领受如此如此”无需询问他人而成立,因为是自证。假设自证不存在,那么依靠其余任何推理方式都无法证明它们是现量。如果说蓝色是以眼识确立的,那么请问眼识本身是由现量还是比量证实的?假设说它是以现量证实的法,那么所立与能立要么是同时,要么是不同时,而无有其他情况,所立与能立同时不可能,假设二者并存产生则不该是所见与能见,因为只要是同时生就互不观待。不同时也不合理,因为,第一刹那眼识如果是由它后面的识来断定,断定它的识仍旧需要他法来断定……结果如前一样成为无穷。再者,由于外观内观交替产生故应成缘取蓝色的识中断,并且应成识不迁移到对境上……有许多过失。详细内容,在理自在的论典中有明示。假设凭借比量来证实眼识是现量,则不成立,原因是,只要一开始眼识本身没有现量领受,与之相属的法就无从安立,只是根与境等存在并不能证实眼识存在,这一点正如《释量论》中所说的那样。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比量本现量,现量自证定, 原段 ›

本方归不误心受,而无余能立。 原段 ›

本方故依离分别,不错现量已, 原段 ›

本方于现前诸法,能除诸增益。 原段 ›

本方对于任何外境,比量推理依赖现量领受方得产生,因此它的根本就是现量。现量也是由自证领受自我确定无疑是现量的,所以一切现量归根到底就是不被内外一切迷乱因所蒙蔽之心的自证。而对于任何法来说其他能立无可寻觅,因为原本就是由不错乱之心来领受的,如同已经得到大象一样。为此,依靠远离名义混合执著的分别念而没有错乱因迷惑的根现量、意现量以及自证现量、瑜伽现量四种现量,对于所有成为现量对境的青莲花等一切法,能遣除非青色等增益,因为通过现量的途径能够如是证成它们,这一点我们务必要了知。可见,“由烟之因证成火”之类的所有比量,最终的落脚点就是诸如现见烟一类的现量。现量最终也要归属在以自心明确领受对境中,即归根结底就是自己如此生起领受在自心前毫不隐蔽的自证。如果在世俗中自证不存在,那么一切量的安立均不合理,因此我们必须分清一切论典中破的是自证成实。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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