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义慧剑第05课辨析
整理以『柱子无常,所作之故』说明:所作在柱上成立是宗法,是所作必无常是同品遍,非无常则非所作是异品遍,三相齐全才是真因。
引证法称论师
柱所作故无常 · 本方 · 教学例
- 有法
- 柱子
- 所立
- 无常
- 因
- 所作之故
原段(5 段)
本方依何能知何,即因彼宗法, 原段 ›
本方同品异品遍,三相全无误。 原段 ›
本方依靠任何一个因(烟、所作等)进行推断,最后能了知任何一个所立(火、无常等),这就是所立之因。首先,因在宗法(有法)上成立还是不成立?如果成立,那第一相宗法成立。在观察推理的时候,首先要看它的因在有法上成不成立:如果不成,那同品遍和异品遍也绝对不可能成立;如果成立,这才有必要观察第二步。比如,“柱子所立无常,因所作之故。”首先所作在柱子上成立,这叫宗法成立;其次观察是所作是不是无常?如果是所作则必定是无常,那同品周遍,第二相成立;然后观察第三相,在不是无常或无常倒转的情况下,所作也不存在,这就是异品周遍,第三相成立。三相(宗法、同品遍、异品遍)全部齐全的缘故,这是一种无误的推理,也就是说以所作之因能无误证成所立无常。 原段 ›
转述法称论师在《释量论》第一品的开端说:“宗法彼分遍,是因彼为三。”意思是,宗法、同品遍和异品遍三者全部齐全才是真因的法相。所以三相齐全才是真正的因,我们也应以这样的因来进行推断。 原段 ›
本方到此想必大家已经清楚,因和所立之间所具有的随存随灭的关系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