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义慧剑第01课辨析节选
整理以青稞具足因缘会结果、烧毁种子则不结果的对照,说明作用理及摧毁业因的条件。
例如果青稞种子、肥料、土壤等因缘全部都具足,那到了春天的时候,果会不会产生呢?肯定会。、在青稞种等因缘全部具足的情况下,种子拿出来烧焦后再放回原位,就不可能产生果。
原段(4 段,节选)
本方因缘齐全故,起生果作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首先是作用理。意思是,只要因缘齐全,果一定会产生,因为如是之因必定具有如是作用的缘故。世间任何法,只要因缘具足,果就不可能不产生,所以只要我们通达了作用理,就绝对不敢造恶业。 原段 ›
转述有些人问:“为什么我今天杀生,将来就要堕入地狱?”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青稞种子、肥料、土壤等因缘全部都具足,那到了春天的时候,果会不会产生呢?肯定会。《释量论》也说:“无不齐全因,何故果消失。”全部因缘没有一个不齐全,那它的果怎么会消失呢?同样,坏人今天杀生,明天诽谤三宝、破坏戒律……那将来肯定要堕入地狱。当然,如果他好好忏悔,这些形成痛苦的因及其作用在未受痛苦之前就会被摧毁无余,就不会产生痛苦的果。比如说,在青稞种等因缘全部具足的情况下,种子拿出来烧焦后再放回原位,就不可能产生果。因此,以前造的恶业如果没有及时忏悔,因缘具足的时候痛苦就一定会出现在我们身上;如果用金刚萨埵等修法,把原来的恶业种子全部已经铲除,那就不会成熟苦果。所以,现在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作用理,才一直不断地造无穷恶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