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
在本论分类:暂时皈依处 › 教法 相关于:暂时皈依处;暂时皈依处 › 证法;七金刚处 › 所得三宝 › 法宝;二种法身 › 教法身
定义2 条摘句
朵洛瓦《善说日光》释「舍欺有法故」之「舍」
宣说“暂时的法与僧并非究竟的皈依处”,名称、词句、文字组合归集的教法,是通达义共相的所依,但真实证道时,就像过了河的船一样是所舍的缘故。
讲记释法宝非永皈处之「舍」
教法
其中的教法是由各种名称、词句、文字、语言组成的,依靠这些能从总相上通达法的概念,实际上真正到达了一地菩萨以上,或者获得佛果时,所有的文字、语言都要舍弃,就像《金刚经》中所说的那样:“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过了河以后,就应舍弃船只,因此叫做“所舍故”。
辨析1 条摘句
朵洛瓦《善说日光》释「二法及圣众,非胜永皈处」
教法与证法二法,以及佛陀以外的其他圣者僧众是暂时的皈依处,在获得究竟时它们也不是最殊胜的永久皈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