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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僧众,也是不究竟的,因为“有畏故”

宝性论 · 第5课 · 连讲 3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乙二 广说分支 › 丙一 广说所得三宝之分支 › 丁二 安立三皈依之理 › 戊二 后两种(法与僧)非永久皈依处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戊二 后两种(法与僧)非永久皈依处之理

宝性论第5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3

佛宝是最究竟的皈依处,而法宝和僧宝皆不是最究竟的

整理法宝非永久皈依处三因:教法如船,过河应舍;道谛是有为、无常欺惑;声闻所证抉择灭如灯灭是无,与佛果比不究竟

量界、限定暂时来说、从究竟层面、与究竟的佛果相比

教法所舍故 · 本方 · 立

有法
教法
所立
是要舍弃的
因
它毕竟是有文字显相的,是由语言组合的
喻
船只

道谛欺有法故 · 本方 · 立

有法
能证的法
所立
是不究竟的
因
毕竟也是有为法,是有生、住、灭的法相,如浮云般无常、不真实、具有欺惑性

抉择灭无故 · 本方 · 立

有法
声闻在相续中所证悟的灭谛
所立
也并不究竟
因
这种“灭”就如同灯火相续中断,是一个无有的东西

例船只(主论证喻)、浮云(教学例)、灯火相续中断(教学例)

名相道谛(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7 段)

舍欺有法故,无故有畏故, 原段 ›

二法及圣众,非胜永皈处。 原段 ›

这里讲到,佛宝是最究竟的皈依处,而法宝和僧宝皆不是最究竟的。 原段 ›

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是法宝。所谓法,即佛陀的教法和证法。其中的教法是由各种名称、词句、文字、语言组成的,依靠这些能从总相上通达法的概念,实际上真正到达了一地菩萨以上,或者获得佛果时,所有的文字、语言都要舍弃,就像《金刚经》中所说的那样:“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过了河以后,就应舍弃船只,因此叫做“所舍故”。这就是“法宝并非永久皈依处”的第一个原因。 原段 ›

我们要渡河,暂时来说,喻船只很重要。法宝亦如此,当我们渡过轮回的大海时,它很有助益,但从究竟层面看,因它毕竟是有文字显相的,是由语言组合的,因此,所立是要舍弃的。所以第一个原因是“舍”。 原段 ›

第二个原因是“欺有法故”。所谓证法包括能证的法和所证的法。能证的法就是“道谛”,即一地到十地之间菩萨相续中具足的功德。但这因毕竟也是有为法,是有生、住、灭的法相,如浮云般无常、不真实、具有欺惑性,所以能证的法所立是不究竟的。 原段 ›

第三个原因是“无故”。证法除了能证的法外,还有一个所证的法,即“灭谛”。佛陀所证悟的灭谛是最高、最究竟的,但声闻在相续中所证悟的灭谛为“抉择灭”,即通过反复观察,最后灭尽了烦恼,因这种“灭”就如同灯火相续中断,是一个无有的东西,与究竟的佛果相比,只不过灭了烦恼和痛苦的本性,所以所立也并不究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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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性论第5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2/3节选

所谓僧众,也是不究竟的,因为“有畏故”

整理僧非永久皈依处:阿罗汉于细微处仍有不可思议投生、意生身而畏,菩萨于细微有为法亦有畏;唯具四无畏的佛无畏

量界、限定在细微处

僧有畏故非究竟 · 本方 · 立

有法
所谓僧众
所立
也是不究竟的
因
在细微处,仍有小乘无法对治的不可思议的投生,和意生身等等

唯佛无畏 · 本方 · 立

有法
获得了四种无畏的佛
所立
在轮回中则毫无畏惧

声缘更有畏 · 本方 · 立

所立
并不是最殊胜、最究竟、最永恒的皈依处
因
以他们都有畏惧等缘故

例刽子手拿着宝剑(教学例)

原段(5 段,节选)

以上是证法方面的灭。接下来讲“僧众并非永久皈依处”的道理。 原段 ›

所谓僧众,所立也是不究竟的,因为“有畏故”。比如阿罗汉,本来烦恼和痛苦都是没有的。很多经典中说到,阿罗汉远离了粗大的生老病死,但因在细微处,仍有小乘无法对治的不可思议的投生,和意生身等等,所以,当小乘行者最后发现还有不可思议的投生和意生身时,就好比是看到“刽子手拿着宝剑”一样惊惧,毕竟作为关在监狱里面的人,如果看见拿着宝剑的刽子手,内心是极其恐慌的。 原段 ›

所以作为小乘的僧人,对个别有为法还是会心怀恐惧,而菩萨或许不像小乘那样严重,但也难免对有为法怀有些许的畏惧之心。相比之下,获得了四种无畏的佛,所立在轮回中则毫无畏惧,所向披靡。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于轮回之苦无有畏惧的,只有真正获得了四无畏法的佛陀才能做到,其余的僧宝、法宝(教法、证法)都不是最究竟的皈依处。连一到十地之间的圣者菩萨都尚未断除对于细微有为法的变化以及投生的畏惧,那么声闻缘觉就更不用说了。因以他们都有畏惧等缘故,所以所立并不是最殊胜、最究竟、最永恒的皈依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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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抉择胜义皈依处

宝性论第5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3/3

从究竟意义上看,众生的皈依处既不是法宝也不是僧宝,唯一只有佛陀

整理唯佛是胜义皈依处:佛具足法宝、僧宝一切功德——法的究竟实相即佛法身,佛是僧宝断证的究竟

量界、限定从究竟意义上

佛具法僧功德故唯佛究竟 · 本方 · 立

有法
众生的皈依处
所立
唯一只有佛陀
因
佛已经具足了法宝和僧宝的所有功德

法之究竟即法身 · 本方 · 立

有法
教法和证法的究竟实相
所立
其实就是佛的法身

佛是僧之究竟 · 本方 · 立

有法
佛陀
所立
是僧宝的究竟
因
具足最究竟的断证功德

名相僧众(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5 段)

这里的“胜义”不是我们学中观的时候学的“胜义谛”和“世俗谛”,意思是,究竟意义上的皈依处就是佛。 原段 ›

胜义诸众生,皈处唯一佛, 原段 ›

能仁法身故,僧究竟亦彼。 原段 ›

从究竟意义上看,众生的皈依处既不是法宝也不是僧宝,所立唯一只有佛陀。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因佛已经具足了法宝和僧宝的所有功德。众所周知,所谓的“法宝”实际上就是教法和证法,而教法和证法的究竟实相又是什么呢?所立其实就是佛的法身,佛陀的法身具足二十一种无漏法,与法宝究竟的实相无二无别。 原段 ›

所谓僧宝,即小乘声闻、缘觉及大乘菩萨,其各自具有不同的断证。而佛陀所立是僧宝的究竟,因具足最究竟的断证功德。因此,只要一心一意皈依佛,便能具足皈依三宝的一切功德。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在佛位时,如来藏也是没有变化的」(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