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论
分四
第2–9篇
-
甲一
论名之义
分三
第2篇
-
-
甲三
论义
分二
第2–9篇
-
乙一
入造论支分
分三
第2篇
-
丙一
礼赞与立誓
第2篇
何者尽毁一切暗,引众脱离轮回泥,
顶礼如理说法佛,对法藏论此详说。
-
丙二
解说论名
第2篇
净慧随行为对法,为得彼之诸慧论,
对法之义纳此中,或此所依故为藏。
-
丙三
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第2篇
无辨诸法之智慧,无法息灭诸烦恼,
以惑漂泊有海故,传闻此论乃佛说。
-
乙二
真实论义
分二
第2–9篇
-
丙一
明确内容
第2篇
有漏无漏一切法,除道谛外有为法,
皆增一切有漏惑,是故称之为有漏;
虚空二灭三无为,以及道谛为无漏。
-
丙二
详细抉择
分二
第2–9篇
-
丁一
广说无为法
第2篇
其中虚空即无碍,择灭离系各异体,
抉择灭外非择灭,永远制止未生法。
-
丁二
广说有为法
分二
第2–9篇
-
戊一
总义
分三
第2篇
-
戊二
论义
分八
第2–9篇
-
第一分别界品
分三
第2篇
-
甲一
有为法
第2篇
-
甲二
别名
分二
第2篇
-
乙一
有为法之别名
第2篇
-
乙二
有漏法之别名
第2篇
如是有漏法亦称,近取之蕴及有诤,
痛苦及集与世间,见处以及三有也。
-
甲三
广说蕴界处
分三
第2篇
-
乙一
蕴界处之自性
分五
第2篇
-
丙一
真实宣说蕴界处
分四
第2篇
-
丁一
色蕴之理
分二
第2篇
-
戊一
真实宣说色蕴
分二
第2篇
-
己一
略说
第2篇
-
己二
广说
分三
第2篇
-
庚一
以法相之方式宣说五根
第2篇
-
庚二
以事相之方式宣说五境
第2篇
色有二种或二十,所谓之声有八种,
味有六种香分四,所触分为十一种。
-
庚三
宣说无表色
第2篇
散乱以及无心时,善不善法及随流,
一切大种作为因,彼即称为无表色。
大种地水火与风,成立执持等作用,
特性硬湿暖动摇。世间界之名言中,
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
-
戊二
根境与界处之关联
第2篇
-
丁二
中间三蕴之理
第2篇
受蕴即为亲感觉,想乃执相之自性。
行四蕴外有为法,彼三以及无表色,
加上一切无为法,即是所谓法处界。
-
丁三
识蕴之理
第2篇
识蕴分别而认知,意处亦属识蕴中,
亦承许彼为七界,因有六识以及意,
六种识聚已灭尽,无间之识即是意。
-
丁四
遣除实法之疑虑
第2篇
为立第六识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
一蕴一界与一处,可以包括一切法。
即以自之本体摄,不具其他实法故。
眼等根虽有二数,然类行境与心识,
皆相同故为一界,为显端严而生二。
-
丙二
蕴界处各自含义及必要性
第2篇
积聚生门种类义,即是一切蕴处界。
为断三痴依三根,三意乐说蕴处界。
-
丙三
单独安立受想蕴之理由
第2篇
成为争论之根源,轮回之因次第因,
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
蕴中不摄无为法,义不相应故未说。
-
丙四
蕴界处次第确定之理
第2篇
次第随粗诸烦恼,器等义界如是立。
取现境故先五根,取大所生故四根,
他中最远速执故,或依位置之次第。
-
丙五
二处决定之理
第2篇
为分别境与主要,故唯眼境称色处,
为摄众多殊胜法,故唯意境名为法。
-
乙二
摄他法之理
分二
第2篇
-
丙一
摄法蕴之理
第2篇
能仁佛陀所宣说,所有八万诸法蕴,
无论词句或名称,均可摄于色行中。
有者称谓一论量,尽说蕴等每一句,
身语意行之对治,相应宣说诸法蕴。
-
丙二
其他依此类推
第2篇
如是此外如所应,所有一切蕴界处,
详察细究自法相,应当摄于前述中。
孔隙称为虚空界,传说即是明与暗。
所谓有漏之识者,即是识界生所依。
-
乙三
界之分类
分八
第2篇
-
丙一
有见等五类
第2篇
有见即是唯一色,有对乃为十色界,
无记之法有八种,除色声外余三种。
欲界具有十八界,色界之中十四界,
香味以及鼻舌识,此四种界未所属。
无色界中则具有,意法以及意识界。
彼三有漏与无漏,其余诸界为有漏。
-
丙二
有寻有伺等分类
第2篇
寻伺二者均有者,即是五种识界也。
最后三界有三种,其余诸界无寻伺。
五种根识无计度,以及随念分别念,
计度外散意智慧,随念一切意回忆。
-
丙三
有缘等五类
第2篇
有缘即是七心界,以及法界之一半,
九无执受八与声,其余九界有二种。
所触大种大所造,剩余九种色法界,
大种所造无表色,十种色界即积聚。
能断以及所断者,即是外之四种界,
如是所焚与能称,能烧所称说不同。
-
丙四
三生之分类
第2篇
异熟生与长养生,即是内在之五根,
声者非为异熟生,等流生及异熟生,
即是八种无碍法,其余则有三种生。
-
丙五
具实法等五类
第2篇
具有实法唯一界,最后三界刹那性,
眼与眼识界各自,一同之中亦获得。
内在十二除色等,所谓法界为有依,
余者相应亦有依,不做与做自之事。
-
丙六
见断等分类
第2篇
十色五识修所断,最后三界具三种,
非烦恼性非见断,乃色非六非为生。
-
丙七
见与非见之分类
第2篇
眼与法界一部分,即说是见有八种,
五识相应所生慧,无计度故非为见。
眼见诸色为有依,依彼之识非为见,
传说中间阻隔色,并非能见之缘故。
双目均见诸色境,现见尤为明显故。
许眼意根与耳根,不接触境余三触,
鼻舌身根此三者,同等执著于对境。
意识根依为过去,五根识依为俱生。
成为根依变化故,所依乃为眼等根,
乃为不同之因故,依靠彼等说彼识。
身体不具下地眼,下眼不见上地色,
眼识亦见诸色境,身为识色之所依。
耳等诸根亦复然,三根均取自地境,
身识取下与自地,意识则是不一定。
-
丙八
二识等三类
第2篇
根意二识取外五,诸无为法为常法,
法界一半与所说,十二内界均为根。
-
第二分别根品
分二
第3篇
-
甲一
根之安立
分六
第3篇
-
乙一
根之自性
分二
第3篇
-
丙一
根之功用
第3篇
传说五根四功用,余四各具二功用,
五根八根彼一切,分具染净之功用。
缘自境与缘一切,起功用故立六根,
身体具有男女根,由此立为男女性。
同类存在具染污,以及清净功用故,
承许命根与受根,以及信等为五根。
于获愈上涅槃等,起到功用之缘故,
立为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与具知根。
-
丙二
根之定数
第3篇
心之所依彼差别,留存以及增烦恼,
资粮清净尽彼数,如是诸根亦复然。
或漂轮回之所依,生存受用十四根,
如是灭尽诸轮回,诸根即是余八种。
-
乙二
此处所说根之本体
分二
第3篇
-
丙一
宣说五受根
第3篇
身非乐受即苦根,快乐感受即乐根,
三禅之心为乐根,余者即是意乐根,
心非快乐意苦根,舍受中间无二故。
-
丙二
宣说最后三根
第3篇
-
乙三
根之分类
分四
第3篇
-
丙一
观待助缘之分类
第3篇
最后三根为无垢,七有色根与命根,
及苦受根即有漏,其余九根有二种。
-
丙二
观待因果之分类
第3篇
命根唯一是异熟,十二异熟非异熟,
除最后八意苦根,唯一意苦具异熟,
意余受及信根等,十根具不具异熟。
-
丙三
观待本体之分类
第3篇
善法八根意苦根,即有善与不善二,
意余四受具三种,其余唯是无记法。
除无垢根属欲界,男根女根苦根外,
属于色界有色根,乐根亦除属无色。
-
丙四
观待所断之分类
第3篇
意三受根具三种,见修所断意苦根,
九根修断信五根,非为所断然三非。
-
乙四
根之得舍
分二
第3篇
-
丙一
得根之理
第3篇
欲界初得二异熟,化生并非是如此,
彼得六根或七八,色界六根无色一。
-
丙二
舍根之理
第3篇
无色界中死亡时,命意舍根同时灭,
色界之中八根灭,欲界十根或九八,
次第而死四根灭,善心中亡加五根。
-
乙五
沙门四果以几根而得
第3篇
始终二果以九得,中二依七或八九,
因会故说有者以,十一根得阿罗汉。
-
乙六
具根之理
分二
第3篇
-
丙一
必具
第3篇
具舍受命及意根,其中之一必具三,
具身乐根必具四,具眼等根必具五,
具意乐根亦具五,具苦受根必具七,
具女根等必具八,已具知必具十一,
具有未知当知根,必定具足十三根。
-
丙二
会具
第3篇
无善之中具最少,具身受命意八根,
无色凡夫亦如是,舍受命意诸善根。
具最多根十九根,不摄一切无漏根,
两性具贪之圣者,不摄一性二无垢。
-
甲二
有为法产生之理
分二
第3篇
-
乙一
真实宣说有为法产生之理
分二
第3篇
-
丙一
色法产生之理
第3篇
欲界无根无声尘,八种微尘一起生,
具有身根九物质,具有他根十物质。
-
丙二
非色法产生之理
分二
第3篇
-
丁一
略说
第3篇
-
丁二
广说
分二
第3篇
-
戊一
相应法产生之理
分四
第3篇
-
己一
类别决定之分类
分二
第3篇
-
庚一
略说
第3篇
-
庚二
广述
分五
第3篇
-
辛一
遍大地法
第3篇
受想思欲以及触,智慧忆念与作意,
胜解以及三摩地,此等随逐一切心。
-
辛二
大善地法
第3篇
信不放逸与轻安,舍心知惭及有愧,
二种根本与无害,精进恒时随善生。
-
辛三
大烦恼地法
第3篇
-
辛四
不善地法
第3篇
-
辛五
小烦恼地法
第3篇
-
己二
不定之相应
第3篇
随逐欲界之善心,具有寻思伺察故,
共有二十二心所,有者加上后悔心。
不善无杂二十生,具见亦有二十种,
四烦恼与嗔怒等,后悔其一二十一。
有覆无记具十八,无覆则许有十二,
睡眠不违一切故,任何之法皆加彼。
后悔睡眠诸不善,第一静虑中无有,
殊胜正禅寻亦无,二禅以上伺亦无。
-
己三
似相同之差别
第3篇
无惭即是不恭敬,无愧则是不畏罪。
喜为信心敬知惭,此二欲色界中有,
寻为粗大伺细微,我慢胜他之贡高,
骄傲即是于自法,生贪之心至极点。
-
己四
似不同之一体
第3篇
心意与识实一体,心与心所及有依,
有缘有形与相应,相应亦有五种也。
-
戊二
不相应行产生之理
分三
第3篇
-
己一
略说
第3篇
一切不相应行者,得绳非得与同类,
无想二定命法相,名称之聚等亦摄。
-
己二
广说
分七
第3篇
-
庚一
得绳非得
分二
第3篇
-
辛一
真实宣说得绳非得
第3篇
得有新得与具得,得绳以及非获得,
均为自相续所摄,二种灭法亦复然。
-
辛二
宣说彼之特法
分二
第3篇
-
壬一
得绳之特法
第3篇
法有三时得三种,善等得绳为善等,
摄彼得绳属彼界,不属三界有四法。
有学无学非三种,所断非断许二种,
无记得绳一起生,不摄神通与幻变,
有覆色法亦如是,欲界色前无有生。
-
壬二
非得之特法
第3篇
非得无覆无记法,过去未来均三种,
非得摄于欲界等,无垢非得亦复然,
圣道非得许凡夫,得彼移地将退失。
-
庚二
同类
第3篇
-
庚三
无想
第3篇
-
庚四
二定
分三
第3篇
-
辛一
无想定
第3篇
如是所谓无想定,欲依四禅而出离,
故善顺次生受业,非为圣者同时得。
-
辛二
灭尽定
第3篇
所谓灭定亦复然,现法乐住转有顶,
彼善二种生受业,以及不定之受业。
圣者依靠勤作得,佛以菩提而获得,
非如初者所承许,因以卅四刹那得。
-
辛三
此二共同之所依
第3篇
-
庚五
命
第3篇
-
庚六
法相
第3篇
所有法相不相应,即是生衰住与灭,
彼等具生之生等,彼生八法与一法,
无有因缘聚合时,依生非能生所生。
-
庚七
能说
第3篇
名聚等不相应者,名称语言文字聚,
属欲色界众生摄,乃等流生无记法。
-
己三
摄义
第3篇
同类亦尔亦异熟,三界所摄得绳二。
一切法相亦如是,二定非得等流生。
-
乙二
旁述因果及缘
分二
第3篇
-
丙一
宣说因果
分三
第3篇
-
丁一
宣说因
分三
第3篇
-
戊一
略说
第3篇
能作因与俱有因,同类因及相应因,
遍行因与异熟因,承许因有此六种。
-
戊二
广说
分六
第3篇
-
己一
能作因
第3篇
-
己二
俱有因
分二
第3篇
-
庚一
法相
第3篇
-
庚二
事相
分二
第3篇
-
辛一
总说
第3篇
-
辛二
别说心之随转
第3篇
心所以及二律仪,心与彼等之法相,
此等即是心随转,时间果等与善等。
-
己三
同类因
第3篇
同类因即因果同,自类地摄前已生,
九地之道相互间,平等殊胜同类因。
加行生慧唯二者,闻所生慧修慧等。
-
己四
相应因
第3篇
-
己五
遍行因
第3篇
-
己六
异熟因
第3篇
-
戊三
摄义
第3篇
-
丁二
宣说果
分二
第3篇
-
戊一
略说
第3篇
-
戊二
广说
分二
第3篇
-
己一
果是何因之果
第3篇
异熟果因为最后,增上果因为第一,
等流同类遍行因,士用果因余二者。
-
己二
宣说各自之法相
第3篇
异熟无覆无记法,有记所生众生摄,
等流果与自因同,离系果为心灭尽。
依何因力所生果,士夫作用而产生,
非为前生有为法,唯一有为增上果。
-
丁三
宣说二者共同之法
分二
第3篇
-
戊一
执果与生果时
第3篇
五因现在执自果,俱有相应二生果,
同类遍行今过去,异熟过去方生果。
-
戊二
由几因生果
第3篇
烦恼性与异熟生,余法初圣者次第,
除异熟因遍行因,同类因外余三因,
即是心与心所法,相应因外余亦尔。
-
丙二
宣说缘
分四
第3篇
-
丁一
略说与各缘之法相
第3篇
经中说缘有四种。其中因缘为五因;
一切心与心所法,除最后刹等无间;
所缘缘为一切法;能作因称增上缘。
-
丁二
何缘对三时何果起作用
第3篇
俱有相应此二因,于正灭法起作用,
三因生法起作用,此外二缘则相反。
-
丁三
任何法由几缘产生
第3篇
四缘生诸心心所,以三缘生二种定,
他法则由二缘生,非自在等次第故。
作大种因有二种,为大种造之五因,
大种所造三互因,作诸大种之一因。
-
丁四
广说等无间缘
分三
第3篇
-
戊一
分析十二心
分二
第3篇
-
己一
真实宣说十二心
第3篇
欲界善与不善心,有覆以及无覆心,
色界以及无色界,除不善外二无漏。
-
己二
对应缘与具缘
第3篇
欲界善心生九心,彼唯由八心中生,
不善心由十心生,彼中产生四种心。
有覆无记心亦尔,无覆五心生七心。
色界善心生十一,彼由九心无间生,
有覆由八心中生,彼心产生六种心,
无覆无记三心生,彼中产生六种心。
无色无覆亦同彼,善心产生九种心,
彼由六心中产生,有覆七心生七心。
有学之心四心生,彼中产生五种心,
无学五心中产生,彼中产生四种心。
-
戊二
分析二十心
第3篇
十二心亦分二十,生于三界分二心,
俱生加行之善心,许异熟生威仪心,
工巧化心四无记,色界之中除工巧。
-
戊三
观察十二心中何者新得
第3篇
三界烦恼性之心,六心六心二心得,
转色界善三心得,有学四心余本身。
-
第三分别世间品
分二
第4篇
-
甲一
生者众生世界
分三
第4篇
-
乙一
分类
分二
第4篇
-
丙一
三界之分类
第4篇
地狱饿鬼与旁生,人类以及六欲天,
即是欲界分二十,由地狱洲之差别。
此上住所十七处,即为色界于其中,
初三静虑各三处,第四静虑有八处。
无色界则无住所,由转生而分四种,
彼处同分与命根,即心相续之所依。
-
丙二
五趣之分类
第4篇
彼中地狱等五趣,经中宣说各名称,
非烦恼性非有记,所谓众生非中有。
-
乙二
法之特点
分四
第4篇
-
丙一
七识处
第4篇
身不同与识不同,身不同与识一致,
相反以及身识同,无色界中初三处,
此等即是七识处,余者非有彼能毁。
-
丙二
有情九处
第4篇
有顶无想天众生,经说有情之九处。
因于不欲之中住,是故其余非称处。
-
丙三
四识处
第4篇
-
丙四
观察七识处与四识处所摄之义
第4篇
-
乙三
广说自性
分三
第4篇
-
丙一
识入之理
分二
第4篇
-
丁一
所入之处
第4篇
有情具卵等四生,人与旁生具四种,
一切地狱与天界,中有唯有一化生,
饿鬼亦有胎生二。
-
丁二
入者中有
分五
第4篇
-
戊一
本体
第4篇
-
戊二
能立
分二
第4篇
-
己一
理证
第4篇
中有并非是后世,如谷相续同法故。
影像本体不成立,及不同故非比喻,
若一无有二共存,非相续因二法生。
-
己二
教证
第4篇
-
戊三
身相
第4篇
此一引业相同故,如当本有之身形,
本有即是死有前,居生有之刹那后。
-
戊四
法之差别
第4篇
同类具天眼者见,具有业之神变力,
诸根具足具无碍,不可退转即寻香。
-
戊五
入生之理
第4篇
生起颠倒之心故,欲行淫往所去境,
湿生化生欲香处,地狱中阴头朝下。
一者明知而入胎,他者亦有知住胎,
亦有知生余均迷,卵生亦有恒不知。
了知入胎前三种,轮王缘觉与佛陀,
福或智慧或福慧,广大之故次第知。
-
丙二
识住之理
分二
第4篇
-
丁一
住于何处心之缘起
分三
第4篇
-
戊一
略说
第4篇
无我仅是蕴而已,烦恼与业作因缘,
转世中阴之相续,犹如灯火而入胎。
如同牵引渐持续,转生后以业烦恼,
再次前往他世间,是故有轮无初始。
-
戊二
广说
分三
第4篇
-
己一
分位缘起
分四
第4篇
-
庚一
自性
分三
第4篇
-
辛一
分类
第4篇
此即缘起十二支,分为三份前与后,
各自均有二缘起,中间八种寿圆具。
-
辛二
各自法相
第4篇
烦恼现时为无明,宿业诸识名为行,
识即结生之诸蕴,名色显露六处前,
六处三者聚前蕴,触能知苦乐等前,
淫爱之前乃为受,爱即行淫之贪者,
取为得财而奔波,有为能生后世果,
结生之蕴即是生,至受之间为老死。
传说此乃位缘起,主要之故称支分。
-
辛三
彼等之定数
第4篇
-
庚二
观察归摄
第4篇
烦恼有三业有二,七事如是亦为果。
前际后际略因果,由中因果可推断。
-
庚三
定数之理由
第4篇
烦恼中生烦恼业,从彼业中产生事,
事中生事与烦恼,此乃有支之规律。
-
庚四
起生之差别
第4篇
-
己二
缘起之本体
分三
第4篇
-
庚一
宣说无明
第4篇
智慧违品之他法,无明如妄非亲等。
言说彼为结等故,恶慧则非是见故,
与彼正见相应故,宣说染污智慧故。
-
庚二
宣说名与触
第4篇
名即非为色法蕴。触六聚合而产生,
前五乃为有碍触,第六仅能谓名称。
触分明与无明他,无垢烦恼其余者,
害心随贪相应触,感受安乐等三种。
-
庚三
细述受
第4篇
从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
无色三种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
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
缘无色界唯一种,无色未至定四受,
缘色上界仅一种,正行一受自对境,
十八种受均有漏。其余已说当说故。
-
己三
以比喻说明三支
第4篇
于许烦恼如种子,如龙根树与糠秕,
业如具皮果药花,事如成熟之饮食。
-
戊三
摄义
第4篇
四有之中生有惑,自地根本诸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无色界则无中有。
-
丁二
依何而住食之缘起
分三
第4篇
-
戊一
食之自性
第4篇
有情依食而存住,段食欲界三处性。
彼并非为色之处,不利自根解脱故,
触食思食与识食,均为有漏三界有。
-
戊二
旁述中有之异名
第4篇
-
戊三
彼等之必要
第4篇
前二食为利此世,增长所依及能依,
为引他世与形成,次第而说此四食。
-
丙三
识去之理
第4篇
断绝善根与结合,离贪退失死生心,
唯一承许为意识,死与生心依等舍,
一缘无心皆无有,涅槃为二无记法。
恶趣天人阿罗汉,次第而死则于足,
脐与心间识灭尽,气息分解依水等。
圣者造无间罪者,必定趋入正邪道。
-
甲二
生处器世界
分三
第4篇
-
乙一
次第与量
分三
第4篇
-
丙一
宣说所依
分二
第4篇
-
丁一
宣说风轮
第4篇
-
丁二
宣说水轮与金轮
第4篇
水深一百十二万,尔后深度八十万,
剩余凝结成金轮,水轮金轮之直径,
一百二十万三千,四百五十周三倍。
-
丙二
宣说能依
分三
第4篇
-
丁一
宣说山
第4篇
须弥山与持双山,持轴山与担木山,
善见山与马耳山,象鼻山与持边山。
尔后乃是一切洲,彼等之外铁围山,
七山为金彼为铁,须弥四宝之自性。
八万由旬没水中,如是上方亦八万,
八山高度半半减,彼等厚度亦等高。
-
丁二
宣说海
第4篇
彼等七间为七海,初者八万由旬宽,
彼为内海边三倍,余海半半而递减。
剩余水即外大海,三十二万由旬宽。
-
丁三
宣说洲
分三
第4篇
-
戊一
宣说主洲
第4篇
南赡部洲之三边,二千由旬马车形,
一边乃三由旬半,东胜身洲如半圆,
三边与此均相同,一边三百五由旬。
西牛货洲为圆形,周长七千五由旬,
彼之中央二千五,北俱洲八四边等。
-
戊二
宣说小洲
第4篇
彼等之间八小洲,身洲胜身声不美,
声不美对拂妙拂,胜道行洲及行洲。
-
戊三
宣说赡部洲之特法
第4篇
此向北越九黑山,即是所谓之雪山,
复次香醉山之内,有水宽度五十海。
-
丙三
别说众生之处
分二
第4篇
-
丁一
真实宣说众生之处
分二
第4篇
-
戊一
恶趣
分二
第4篇
-
己一
热地狱
第4篇
此下二万由旬处,即是无间地狱处。
彼之上方七地狱,八狱之外十六狱。
四边煻煨尸粪泥,利刃原等无滩河。
-
己二
寒地狱
第4篇
-
戊二
善趣天界
分二
第4篇
-
己一
与地相连
分二
第4篇
-
庚一
四大天王天
分二
第4篇
-
辛一
依无量宫
第4篇
日月位于山王半,五十五十一由旬,
午夜日落与正午,以及日初为同时。
夏季第二月之末,自九日起夜晚长,
所有冬季四月中,变短白昼则相反。
昼夜长为一须臾,日行南北方之时,
因与日轮极趋近,自之影子彼现亏。
-
辛二
依山
第4篇
须弥山有四层级,间距一万一千也,
分别高出一万六,八千四千与二千。
居于彼处有持盆,持鬘常醉之药叉,
四天王天众天人,七山亦为彼之处。
-
庚二
三十三天
第4篇
须弥山顶卅三天,彼边八万由旬也,
方隅四层之彼处,手持金刚护神居,
中央称为善见城,边长二千五由旬。
一由旬半金自性,大地庄严具弹性,
于彼处有尊胜宫,边长二百五由旬。
外众车苑粗恶苑,杂林苑与喜林苑,
彼等林苑之四方,距离二十为妙地,
东北之隅大香树,西南隅为善法堂。
-
己二
与地不连
第4篇
彼上诸天无量殿,如是欲天如是行:
二二相交抱执手,发笑目视而行淫。
如满五岁之孩童,直至达到十岁间,
转生彼处色界众,身体圆满著衣生。
-
丁二
彼等之广述
第4篇
三种生起贪欲者,即指一切欲天人。
三种生起安乐者,三禅之中共九地。
犹如从彼至下量,尔后向上亦复然,
除依神变与他者,彼等不得见上界。
四大部洲与日月,须弥山王及欲天,
梵天世界一千数,许为小千之世界,
彼之千数承许为,二千中千之世界,
彼之千数三千界,同时坏灭一同生。
-
乙二
旁述众生之量
分二
第4篇
-
丙一
身量
第4篇
南赡部洲众生量,四肘以及三肘半,
东胜身洲西牛货,北俱卢洲二倍增。
具有贪欲天人身,四分之一闻距至,
一闻距半之间增。一色界身半由旬,
彼上半半而递增,少光天众之上天,
身量均成两倍增,无云天减三由旬。
-
丙二
寿量
分二
第4篇
-
丁一
真实宣说寿量
分二
第4篇
-
戊一
善趣寿量
第4篇
北俱卢洲寿千年,二洲半半而递减。
此赡部洲不一定,最终十岁初无量。
人类众生五十岁,最下欲天之一日,
如是自寿五百年,上天二倍二倍增。
色界无昼夜时寿,劫数等同自身量,
无色界寿二万劫,向上依次而增长。
少光天起为大劫,彼之下天半大劫。
-
戊二
恶趣寿量
第4篇
复合地狱等六狱,日渐等同欲天寿,
是故彼等之寿量,亦与欲天年相同。
极热地狱半中劫,无间地狱一中劫,
旁生最长一中劫,饿鬼月日五百年。
芝麻器中每百年,取出一粒至穷尽,
即是具疱地狱寿,余寿渐成二十倍。
-
丁二
旁述
第4篇
-
乙三
别说此二量
分二
第4篇
-
丙一
略说
第4篇
-
丙二
广说
分二
第4篇
-
丁一
境色之量
第4篇
极微微尘铁水尘,兔毛羊毛象日尘,
虮虱青稞与指节,后后较前增七倍。
廿四指节为一肘,四肘乃为一弓量,
五百弓量一闻距,阿兰若八一由旬。
-
丁二
时间之量
分二
第4篇
-
戊一
宣说年
第4篇
一百二十刹那间,乃为彼之刹那也,
六十彼刹一顷刻,须臾日月三十倍。
不足三十在内月,十二数量为一年。
-
戊二
宣说劫
分二
第4篇
-
己一
真实宣说劫
分三
第4篇
-
庚一
坏劫
第4篇
-
庚二
成劫
第4篇
-
庚三
住劫与大劫
第4篇
中劫即从无量岁,直至人寿十岁间,
最终上增为一次,彼等寿即八万间。
如是已成此世间,存住二十中劫也。
成坏空劫亦同等。八十中劫一大劫。
-
己二
旁述
分二
第4篇
-
庚一
大劫之旁述
分三
第4篇
-
辛一
佛陀出世情况
第4篇
-
辛二
缘觉出世情况
第4篇
-
辛三
转轮王出世情况
第4篇
诸转轮王现世间,不越人寿八万间。
金银铜铁转轮王,次统四三二一洲,
二不共存如佛陀,他迎自往布沙场,
预备兵器胜无害,能仁相正明圆胜。
先前有情如色界,尔后渐次贪执味,
懈怠者作积蓄后,具执著者封地主,
复次以造恶业道,寿命短暂为十岁,
劫以兵疾饥荒尽,次第七日月年止。
-
庚二
坏劫之旁述
分三
第4篇
-
辛一
坏劫之类别
第4篇
-
辛二
身体之顶
第4篇
第二静虑等三者,次第乃为彼等顶,
与彼过患相同故,四禅毫不动摇故。
无常彼之无量殿,与众生同生灭故。
-
辛三
坏灭之次第
第4篇
以火七毁水一毁,如是七水毁灭后,
亦复以火毁七次,最终以风而毁灭。
-
第四分别业品
分二
第5篇
-
甲一
连接文
第5篇
-
甲二
真实宣说业
分二
第5篇
-
乙一
业之本体
分二
第5篇
-
丙一
略说
第5篇
彼分思业思作业,思业即是意之业,
思作业为身语业,彼等有表无表业。
-
丙二
广说
分三
第5篇
-
丁一
业之自性
分二
第5篇
-
戊一
有表业
分二
第5篇
-
己一
身之有表业
第5篇
身有表业许形状,并非是指行他境,
有为刹那坏灭故。若无灭因不应灭,
生因亦成坏灭者,成二所取尘无有。
-
己二
语之有表业
第5篇
-
戊二
无表业
分三
第5篇
-
己一
教证依据
第5篇
-
己二
因大种之差别
第5篇
欲界所摄无表色,刹那大种中产生,
后由过去大种生。有漏身及语之业,
自地大种作为因,无漏随生处大种。
-
己三
法之差别
第5篇
无表色为无执受,等流所生有记别。
等流执受大种生,由三摩地所产生,
大种则是无执受,长养同体中产生。
-
丁二
三业总法之差别
分二
第5篇
-
戊一
真实宣说三业总法之差别
第5篇
无表业无无记法,其余业则有三种。
不善欲界中存在,色界亦有无表色,
有表业于具寻处,欲无覆因无等起。
-
戊二
旁述
分三
第5篇
-
己一
善等之分类
第5篇
解脱即是胜义善,根本惭愧本性善,
相应彼等相应善,所作等为等起善。
相反不善有胜义,无记法即前所说。
-
己二
宣说等起
第5篇
所谓等起分二种:即因彼时之等起,
其一初心二正心。见断之识为加行,
意为修断乃二者,五根识则为正行。
-
己三
法之差别
第5篇
初心善等正心三,能仁初心正心同,
或初无记正心善,异熟生心非二者。
-
丁三
无表业之分类
分二
第5篇
-
戊一
略说
第5篇
-
戊二
广说
分四
第5篇
-
己一
宣说戒
分二
第5篇
-
庚一
总说
第5篇
-
庚二
详说
分三
第5篇
-
辛一
别解脱戒
分四
第5篇
-
壬一
分类
第5篇
所谓八种别解脱,实际戒体唯有四,
除名称外无变故,彼等异体不相违。
-
壬二
本体
第5篇
受持断除五八十,以及一切诸所断,
依次立名为居士,斋戒沙弥与比丘。
-
壬三
释词
第5篇
俱得立名为律仪,妙行以及业戒律,
初者有表无表色,乃别解脱与业道。
-
壬四
具戒之补特伽罗
第5篇
-
辛二
禅定戒与无漏戒
第5篇
-
辛三
旁述
第5篇
最后二者随心戒,无间道中生彼二,
未至定中称断除,正知念二意根戒,
-
己二
具理
分三
第5篇
-
庚一
具无表色之理
第5篇
乃至守别解脱者,未舍间具现无表,
一刹那后具过去,守恶戒者亦复然。
具有禅定戒律者,恒具过去与未来,
圣者第一刹那时,不具过去无表色,
入定及住圣道二,具现在之无表色。
守中戒者如若有,初具中戒无表色,
此后具二无表色。守恶戒具善无表,
守戒者具恶无表,乃至净染强烈间。
-
庚二
具有表色之理
分二
第5篇
-
辛一
真实宣说
第5篇
有表色则于一切,正作现具未舍间,
后具过去无未来,有无覆亦无过去。
-
辛二
旁述
第5篇
-
庚三
宣说四类具戒
第5篇
守中戒者心弱故,若作则具有表色,
舍弃有表尚未生,圣者则无有表色。
-
己三
得舍
分二
第5篇
-
庚一
得法
分三
第5篇
-
辛一
戒之得法
分二
第5篇
-
壬一
如何获得
分二
第5篇
-
癸一
禅定无漏戒之得法
第5篇
-
癸二
别解脱戒之得法
分二
第5篇
-
子一
真实宣说
第5篇
-
子二
旁述
分三
第5篇
-
丑一
戒恶戒时间固定
第5篇
即于有生之年中,及一日内真受戒,
无有一日之恶戒,传说彼无此受法。
-
丑二
斋戒之特点
分三
第5篇
-
寅一
受法
第5篇
身居低处重复说,不佩装饰明晨前。
具足斋戒之分支,清晨于他前受戒。
-
寅二
分支固定
第5篇
次第四为戒律支,一不放逸三禁行。
依彼则会失正念,以及成为骄傲者。
-
寅三
所依固定
第5篇
-
丑三
居士戒之特点
分三
第5篇
-
寅一
真实宣说
第5篇
承诺即为居士故,宣说戒律如比丘。
设若一切均为戒,何言行持一分等。
传闻守彼而得名,下品戒等则随心。
-
寅二
别说皈依境
第5篇
所谓皈依三宝尊,即是皈依能成佛,
无学法与有无学,僧众以及涅槃法。
-
寅三
支分固定
第5篇
邪淫极受谴责故,易守不作得戒故。
依照承诺而得戒,并非于诸相续离。
倘若已违诸学处,则会言说妄语故。
佛制罪中唯戒酒,是为守护他戒故。
-
壬二
从何获得
第5篇
欲界所摄一切戒,依二者与现众得,
禅定戒与无漏戒,依靠正行诸时得。
戒依一切有情得,支分与因有差别,
恶戒则依诸众生,及诸支得非诸因。
-
辛二
恶戒之得法
第5篇
-
辛三
中戒之得法
第5篇
-
庚二
舍法
分三
第5篇
-
辛一
戒之舍法
分二
第5篇
-
壬一
别解脱戒之舍法
第5篇
还戒以及死亡时,出现两性断善根,
抑或已经过一夜,则已舍别解脱戒。
有说犯罪亦舍戒,余说正法隐没舍,
克什米尔论师许,犯罪具二如债财。
-
壬二
禅定无漏戒之舍法
第5篇
禅定所摄之善法,由从转生退失舍,
无色所摄亦复然,得果修退舍圣戒。
-
辛二
恶戒之舍法
第5篇
-
辛三
中戒之舍法
第5篇
中戒则由力所受,事寿根本中断舍,
欲界所摄非色善,由断善根转上舍,
失诸非色烦恼性,则依生起对治法。
-
己四
具戒之补特伽罗
第5篇
北俱卢洲二黄门,两性除外一切人,
可具恶戒戒亦尔,天亦具戒人三种,
转生欲色诸天人,具有禅定所生戒,
无漏戒除殊胜禅,无想众生无色具。
-
乙二
经中所说名称
分15
第5篇
-
丙一
以法相方式略说分类
第5篇
-
丙二
以果之方式分类
分二
第5篇
-
丁一
略说
第5篇
-
丁二
广说
分二
第5篇
-
戊一
宣说福德等业
第5篇
福德欲界之善业,不动摇业上界生,
因于彼等地之中,诸业成熟不动故。
-
戊二
宣说安乐等业
分三
第5篇
-
己一
三受业各自之事相
分二
第5篇
-
庚一
自宗观点
第5篇
至三禅间之善业,顺乐受业彼以上,
顺不苦不乐受业,顺苦唯此不善业。
-
庚二
他宗观点
第5篇
有说下亦有舍受,因需承许殊胜禅,
彼由异熟业所生,无有前后成熟三。
-
己二
受业之分类
分二
第5篇
-
庚一
五种分类
第5篇
-
庚二
别说异熟受业
分二
第5篇
-
辛一
总说
分二
第5篇
-
壬一
业之分类
第5篇
异熟受业定不定,顺现法等三定业,
有谓五业余说四,能引同类有三业。
-
壬二
何界与众生中有几引业
第5篇
一切趣有四引业,地狱善引业有三,
何中离贪稳凡夫,不造顺次生受业,
圣者亦不造顺后,欲顶不稳者亦非。
结生欲界中有身,具有二十二引业,
皆属顺现法受业,彼等必定是一类。
-
辛二
别说定受业
第5篇
强惑净心功德田,恒造杀父母业定。
所谓顺现法受业,依田意乐之差别,
永离彼地贪欲故,必定感受异熟果。
于从灭定无烦恼,慈无量心与见道,
罗汉果中出定者,作利害果立即受。
-
己三
由何业受何果
分二
第5篇
-
庚一
真实宣说
第5篇
-
庚二
别说狂心
第5篇
所谓狂心唯意识,彼由业之异熟生,
依畏受害不调忧,除北俱洲具贪有。
-
丙三
以因之方式分类
第5篇
-
丙四
以因果二者之方式分类
分二
第5篇
-
丁一
略说
第5篇
-
丁二
广说
第5篇
不善黑业色善白,欲界摄善为杂业,
能灭彼即无漏业。四法智忍离贪欲,
八无间道十二思,唯能灭尽黑之业,
第九思灭杂白业,离贪禅无间末灭。
有说地狱受黑业,余欲受业有二种,
余说见断即黑业,欲界所生黑白业。
-
丙五
以所依方式分类
第5篇
-
丙六
以作用之方式分类
第5篇
-
丙七
宣说善行与恶行
分三
第5篇
-
丁一
业道之安立
分二
第5篇
-
戊一
略说
第5篇
身之业等不善业,承许名为三恶行,
贪心等虽非为业,亦是意之三恶行,
与之相反为妙行,彼等笼统而归纳,
如应善与不善业,佛说各有十业道。
-
戊二
广说
分七
第5篇
-
己一
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
第5篇
六种不善无表色,淫二彼自做亦然,
七种善业具二种,等持所生无表色,
所有加行具有表,无表不定后行反。
-
己二
业道各分三类
第5篇
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
善业加行及后行,均由无贪嗔痴生。
-
己三
别说不善业道
分三
第5篇
-
庚一
不善业道之作用
第5篇
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
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基为众生与受用,名色以及名称也。
提前同时而死亡,因无正行生他身,
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
庚二
各自之法相
分三
第5篇
-
辛一
宣说四根本罪
第5篇
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
不予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淫有四种;
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
-
辛二
宣说四名言
第5篇
-
辛三
宣说六支分
第5篇
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
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
他许除此染污性,如妄歌戏与恶论。
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
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
庚三
业道之词义
第5篇
-
己四
断善根与恢复方式
第5篇
唯以邪见断善根,所断欲界俱生善,
诽谤因果而断绝,所有均是次第断。
人中三洲男女断,见行断至不具善,
恢复则依疑有见,造无间罪非即生。
-
己五
思与几业道俱生
第5篇
思与不善一至八,顿时一同而产生,
与善一至十之间,非与一八五俱生。
-
己六
何界何趣中有几业道
第5篇
地狱绮语与粗语,及害心以二式具,
贪心邪见隐蔽具,北俱卢洲有三种,
第七明显亦存在,其余欲界十不善。
三善业则于一切,亦以隐蔽现行式,
无色无想天众生,以隐蔽式具七业,
余处则以现行式,地狱北俱卢洲除。
-
己七
业道之果
第5篇
承许一切均产生,增上等流异熟果,
痛苦之故杀害故,无威严故果三种。
-
丁二
单说邪命之原因
第5篇
贪心所生身语业,邪命难净故另说,
设若贪图资具引,与经违故非如是。
-
丁三
何业具何果
第5篇
断道有漏业五果,无漏业则具四果,
余有漏善不善四,无漏余无记具三。
善业之果为善等,次第有四二三果,
不善业生善法等,依次具二三四果,
无记业生善法等,彼等具二三三果。
过去一切具四果,现业未来亦复然。
现业二果未生业,果未来则为三果。
自地之业果为四,他地则为三或二。
有学有学等三果,无学业果有学等,
次第有一三二果,余有学等二二五。
见断彼等三四一,修断业生彼等果,
次第为二四与三,非断彼等一二四。
-
丙八
以理非理生业之分类
第5篇
-
丙九
引业与满业之分类
第5篇
一业能引一生世,满业则可有多种。
无心之定非引业,得绳亦非为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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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十
宣说三障
第5篇
无间罪之诸业障,强烈烦恼与恶趣,
无想天众北俱洲,承许此等为三障。
无间罪业三洲有,不许黄门等具有,
缺少恩德少惭故,余障五趣中皆有。
-
丙十一
宣说五无间罪
第5篇
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应行法,
非烦恼性无记法,彼与所破僧众具。
彼之罪业为妄语,彼与破者真实具,
中劫成熟无间狱,造多无间害亦增。
比丘见行具戒者,破于他处凡夫众,
堪忍他师与他道,破界彼住仅一日。
许彼为破法轮僧,赡部洲有九等成,
破羯磨僧三洲有,彼以八者以上成。
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结界,
于上此等六时中,破法轮僧不出现。
于利益及功德田,舍弃令彼无有故。
变性杀之亦犯罪,月经中生者为母。
以打佛心非无间,击后得罗汉亦非,
造无间罪则无法,获得离贪之果位。
为破僧众说妄语,承许彼为最重罪,
所有世间善业中,有顶禅心果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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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十二
宣说近五无间罪
第5篇
染污母亦无学尼,杀定菩萨有学圣,
夺僧合食毁佛塔,此等即近无间罪。
于得无来罗汉忍,成为极重之障碍。
从修妙相之业起,即名住定之菩萨,
投生善趣贵族家,根足转男忆宿世,
不退彼即赡洲男,观现量佛思所生,
余百劫中方能引,每一妙相百福生。
宝髻燃灯毗尸佛,三阿僧祇劫末出,
最初乃大释迦佛。以大悲心施一切,
以此圆满布施度,具贪虽然断肢体,
亦不心乱忍戒度,赞星胜佛精进度,
无间等持静虑度,尔时之心智慧度。
-
丙十三
宣说三福业之事
第5篇
三福称为福德业,彼事如同业道也。
何者能舍名为施,以欲供养饶益心,
身语之业及等起,彼果具足大受用,
为自他利为二利,非为二利布施四。
彼之殊胜为施主,施物以及福田胜。
施主殊胜具信等,以恭敬等作布施,
是故后受大尊重,应时无有违缘得。
色等圆满之施物,由彼美貌具名声,
成为欢喜极柔嫩,随时接触安乐身。
田殊胜由趣痛苦,利益功德之差别,
解脱施脱或菩萨,其中布施第八胜。
虽非圣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说法者,
最后有者之菩萨,供养功德无有量。
由结行田基加行,思与意乐之大小,
业亦变为轻与重。故意圆满无悔心,
无有对治具从属,异熟作已积集业。
供佛塔因所生福,虽无接受如慈等,
因中生果无谬故,恶田亦有悦意果。
断破戒恶佛制罪,二色戒具四净德,
破戒因过未出现,依彼对治与寂灭。
入定之善即为修,能熏染心之缘故。
为得善趣戒重要,为离烦恼修重要。
感数劫住善趣故,四种梵天之福德。
法施非为染污性,如实开示契经等。
-
丙十四
宣说三随分
第5篇
-
丙十五
宣说如理而入之业
第5篇
如理三业具等起,次第乃为书字印,
计算诗歌与数目。有覆下劣与具罪,
此等染污法异名,无漏善业为善妙,
有为善法当敬依,解脱乃为最无上。
-
第五分别随眠品
分四
第6篇
-
甲一
连接文
第6篇
-
甲二
真实随眠
分七
第6篇
-
乙一
随眠之分类
分二
第6篇
-
丙一
真实宣说随眠之分类
分二
第6篇
-
丁一
根本随眠之分类
第6篇
六种即贪如是嗔,慢无明见以及疑,
彼六贪分说七种。二界所生为有贪,
内观之故为遣彼,解脱之想而宣说。
见五坏聚见邪见,边执见与见取见,
以及戒禁取见十。
-
丁二
特殊随眠之分类
第6篇
此十各七除三见,八种除去二种见,
以见欲苦等渐断,四种随眠修所断,
色无色界除嗔有,如是承许九十八。
-
丙二
旁述
分五
第6篇
-
丁一
确定所断
第6篇
依有顶中所产生,忍毁唯一为见断,
余生为见修二断,非忍所毁唯修断。
-
丁二
各见之法相
第6篇
我与我所常与断,无有下劣视为胜,
非因非道视因道,此等即是五种见。
-
丁三
遣除与末见相关之争论
第6篇
于大自在等非因,妄执为因由我常,
颠倒执著而生故,唯是苦谛之见断。
-
丁四
颠倒之分类
第6篇
由三见立四颠倒,颠倒计度分别念,
以及增益皆具故,心想颠倒随彼转,
-
丁五
慢之分类
第6篇
七慢九慢摄三中,以见及修而灭尽,
修断杀等缠灭爱,我慢不善之恶作,
圣者不会明出现,因由见疑增长故。
-
乙二
形象之差别
分五
第6篇
-
丙一
观待因之分类
第6篇
见苦集断见与疑,相应不共之无明,
即是同分界遍行,中除二见九缘上,
彼等俱生之诸法,亦为遍行除得绳。
-
丙二
观待所缘境之分类
第6篇
见灭道谛之所断,邪见疑与彼相应,
不共无明共六种,即是无漏行境者。
若缘灭谛缘自地,道谛相互为因故,
六地九地之道谛,彼行境者之对境。
贪非缘二所断故,不害故嗔非缘彼,
寂灭清净殊胜故,慢戒取禁不缘彼。
所有遍行之随眠,以所缘于自地增,
非遍行于同类中,无漏上地有境非。
未作我所对治故,相应法以相应增。
-
丙三
观待本体之分类
分三
第6篇
-
丁一
真实分类
第6篇
上界随眠欲界中,坏聚见与边执见,
相应无明均无记,余此欲界皆不善。
-
丁二
根本之差别
第6篇
欲界所有贪嗔痴,即是不善之根本,
无记根本有三种,彼为爱与无明慧,
二意趋高故余非。西方论师许四种,
即爱见慢以及痴,由三禅定无明生。
-
丁三
询问无记法之旁述
第6篇
一向分辨与反诘,以及放置而授记,
诸如死生与殊胜,及我与蕴一异等。
-
丙四
观待时间之具理
分三
第6篇
-
丁一
真实宣说
第6篇
过去现在贪嗔慢,已生未断则具彼,
未来意之彼等者,其余五识具自时,
未生之法具三时,剩余随眠悉皆具。
-
丁二
旁述分析三时之理
分二
第6篇
-
戊一
对境三时成立实体
第6篇
三时实有佛说故,二具对境有果故,
言说三时存在故,许说一切有部名。
彼等四种称事相,阶段以及他转移。
-
戊二
辩答
第6篇
第三观点以作用,安立三时为最佳。
谁障作用非异时,时间亦成不应理。
若有何故未生灭,此等法性极甚深。
-
丁三
断与离之差别
第6篇
虽断苦谛之见断,其余所有遍行具,
初品修断虽已断,然彼余诸有境垢。
-
丙五
境与有境之差别
第6篇
欲界所生苦集谛,见断以及修所断,
自地三心色界一,无垢心识之行境。
色界所生自地心,下三上一无垢心。
无色所生属三界,三心无垢心行境。
灭谛道谛诸见断,加自地心之行境。
无漏三界末三心,及无漏心之行境。
-
乙三
心具随眠之理
第6篇
具随眠心有二种,染污心与非染心,
染污心亦有二种,非染污心随增长。
-
乙四
生起烦恼之理
第6篇
痴中生疑后邪见,坏聚边执戒见取,
尔后则于自之见,生起贪慢于他见,
嗔恚如是依次生。由具尚未断随眠,
境住非理之作意,此三因中生烦恼。
-
乙五
宣说异名
分二
第6篇
-
丙一
经中所出现之异名
分四
第6篇
-
丁一
漏
第6篇
欲界除痴惑及缠,乃为欲漏色无色,
唯一随眠为有漏。彼无记法向内观,
入定地故合为一,根本无明故别说。
-
丁二
瀑流结合
第6篇
瀑流结合亦复然,为明诸见另宣说,
漏非无有助伴见,则与安置不相符。
-
丁三
近取
第6篇
如是所说及无明,诸近取即见分二,
所谓无明非能取,是故混合而宣说。
-
丁四
解释彼等之义
第6篇
彼等极为微细故,随系二种随增故。
及跟随故称随眠。彼等能置与能漏,
能冲能粘近取故,即是漏等之定义。
-
丙二
论中所出现之异名
分二
第6篇
-
丁一
略说
第6篇
-
丁二
广说
分四
第6篇
-
戊一
结
分三
第6篇
-
己一
九结
第6篇
实体与取相同故,安立见取之二结,
二唯不善自在故,嫉悭单独称二结。
-
己二
五顺下分结
第6篇
五种顺下分之结,以二令不离欲界,
由三能令复返回,门与根摄故为三。
不欲前往与迷路,于道生疑此一切,
成趋解脱之障碍,是故唯说断此三。
-
己三
五顺上分结
第6篇
顺上分结亦有五,色界无色界所生,
二贪掉举慢无明,令不超离上界故。
-
戊二
缚
第6篇
-
戊三
随烦恼
第6篇
所谓根本烦恼外,染污心所之行蕴,
一切均称随烦恼,彼等不应称烦恼。
-
戊四
缠
分二
第6篇
-
己一
真实宣说缠
第6篇
八缠无惭无愧嫉,悭掉举悔昏沉眠,
或十复加忿与覆。无惭掉举与悭吝,
皆由贪生覆有诤,无愧昏眠无明生,
悔心乃由怀疑生,忿与嫉妒由嗔起。
-
己二
旁述
分二
第6篇
-
庚一
六垢
第6篇
此外烦恼有六垢,谄诳骄恼恨与害。
诳与骄二由贪生,恨与害则由嗔生,
恼由见取中所生,谄由邪见所引生。
-
庚二
法之差别
第6篇
其中无惭与无愧,昏沉睡眠掉举二,
其余则是修所断,自在如是一切垢。
欲界不善三者二,彼上则为无记法。
欲界一禅有谄诳,梵天欺惑马胜故。
昏沉掉举骄三界,余者唯由欲界生。
-
乙六
与何法相应
分二
第6篇
-
丙一
与何识相应
第6篇
见断以及睡眠慢,即是意识之地起,
自在随烦恼亦尔,余者均是依六识。
-
丙二
与何受相应
第6篇
诸喜乐与贪相应,嗔心与之正相反,
无明相应一切受,邪见相应意乐苦,
意苦受与疑相应,余与意乐欲界生,
诸舍与诸上界地,各自如应而相应。
悔嫉忿害恨及恼,均与意苦受相应,
一切悭吝则相反,谄诳睡眠以及覆,
与意乐苦受相应,骄与心意乐相应,
舍受遍行一切中,余四与五受相应。
-
乙七
宣说五障
第6篇
欲界诸障共有五,违品作用因同故。
二二合一有害蕴,及怀疑故唯立五。
-
甲三
断随眠之方式
分二
第6篇
-
乙一
见断之断法
第6篇
由以遍知所缘境,真实灭尽彼能缘,
以及断除所缘境,生起对治而灭惑。
-
乙二
修断之断法
第6篇
所谓对治有四种,断持远分与厌患,
许以所缘可断惑。法相不同与违品,
境相隔绝与时间,如大种戒时方远。
诸惑一次即灭尽,彼等离得复殊胜,
生起对治与得果,以及练根诸时中。
-
甲四
断除之果
分五
第6篇
-
乙一
分类
第6篇
所谓遍知有九种,灭欲苦集谛为一,
灭后二谛各为一,上三遍知余亦三,
灭顺下分与色界,及灭诸漏三遍知。
-
乙二
是何道之何果
第6篇
其中六种为忍果,余三即是智之果。
未至定为一切果,所有正禅五或八,
未至定果即为一,无色三正行亦尔。
一切均是圣道果,世间之道果有二,
类智亦然法智三,彼之同品果六五。
-
乙三
定数
第6篇
获得无漏之离得,失毁有顶一分惑,
二因一切均摧毁,故立遍知复超界。
-
乙四
何补特伽罗具足
第6篇
凡夫一非见谛者,至五之间真实具。
住修道者六一二,超界得果故综合。
-
乙五
宣说得舍
第6篇
-
第六分别道与补特伽罗品
分四
第7篇
-
甲一
所缘境圣谛
分五
第7篇
-
乙一
连接文
第7篇
-
乙二
道自本体
第7篇
-
乙三
真实四谛
第7篇
一切真谛说四种,苦集如是灭与道。
彼等自体亦复然,彼之次第依现证。
-
乙四
建立诸行皆苦
第7篇
悦意以及不悦意,与除彼外之等舍,
一切有漏皆为苦,如应具有三苦故。
-
乙五
旁述二谛
第7篇
毁彼以慧析他法,则心识不趋入彼,
犹如瓶水为世俗,除此具有为胜义。
-
甲二
现证真谛之次第
分二
第7篇
-
乙一
略说
第7篇
-
乙二
广说
分三
第7篇
-
丙一
智慧之自性
第7篇
-
丙二
堪为法器之特法
第7篇
具身与心二远离,非不知足大贪欲,
于得复爱不知足,未得贪求欲望大,
相反彼之对治者,彼二三界无垢摄。
彼等无贪圣种中,三者即是知足性,
前三示理末说业,对治产生贪爱故,
谋求我所我执物,暂时永久息灭故。
-
丙三
真实趋入修法
分二
第7篇
-
丁一
修寂止
分二
第7篇
-
戊一
略说
第7篇
入修行有不净观,忆念呼气吸气法,
贪欲强烈寻思大,如是诸众次第修。
-
戊二
广说
分二
第7篇
-
己一
修不净观
第7篇
对治诸贪观骨锁,广修乃至大海间,
略观称初业瑜伽,除足半头称熟修,
持心专注眉宇间,即是作意圆满修。
不净无贪性十地,所缘欲现人方生。
-
己二
修呼吸法
第7篇
忆念呼气吸气法,智慧五地缘于风,
依欲界身外道无,数等六因随身入。
有情等流无执受,此二下界意不知。
-
丁二
修胜观
分三
第7篇
-
戊一
资粮道
第7篇
即已成就寂止者,应当修持四念住,
以自总相遍观察,一切身受心与法。
自性闻等所生慧,其余相联与能缘,
次第即是依生起,对治颠倒故唯四。
彼为总观法念住,修无常苦空无我。
-
戊二
加行道
分三
第7篇
-
己一
加行道之自性
第7篇
由彼中生暖位智,彼为四谛之有境,
观修十六种行相,暖中生顶亦同彼,
此二以法为基础,其余念住则增上。
彼生忍二亦复然,一切皆以法念增,
上以欲界苦为境,彼亦为一刹那性。
胜法五蕴除得绳,如是四顺抉择分。
-
己二
法之差别
第7篇
加行道为修生慧,所依之地未至定,
以及殊胜与正禅。下界亦具顶暖位,
欲界所依胜法位,以女将依二身得。
圣者由弃前地舍,非圣异生由命终,
前二亦由遍失舍,依正禅必见真谛,
退失之时得前无,二失即是非得性。
获得顶位不断善,得忍不堕恶趣中。
-
己三
别说遣疑
第7篇
有学声闻种姓转,暖顶二者得成佛,
余三得忍亦可变,本师麟角喻者非,
依于第四之静虑,一座上得菩提故。
彼前乃随解脱分,速疾三世得解脱。
彼为闻思所生慧,三业人中方能引。
-
戊三
现证真谛之道
第7篇
世胜法生无漏忍,缘欲苦生法智同,
缘余苦生类忍智,其余三谛亦复然。
现证真谛十六心,三种即称见缘事。
彼与胜法同一地,忍无间智解脱道,
彼前十五刹那间,见未见故称见道。
-
甲三
现证真谛之补特伽罗
分二
第7篇
-
乙一
宣说分摄
分二
第7篇
-
丙一
离贪者
分二
第7篇
-
丁一
向
第7篇
钝根者为随信行,利根者则随法行。
若未以修断所断,及毁一至五所断,
即为第一预流向,灭九断前第二向,
欲界或上离贪者,则是第三不来向。
-
丁二
果
第7篇
向十六刹住彼果,尔时钝根利根者,
分得信解见至名。得果未得胜果道,
未精勤修胜道故,名为住果非为向。
-
丙二
渐次者
分二
第7篇
-
丁一
相
第7篇
-
丁二
具相之补特伽罗
分四
第7篇
-
戊一
预流
第7篇
尚未断除修所断,如是住果极七返,
解脱欲界三四品,二三世生家家者,
摧毁一至五品间。
-
戊二
一来
分二
第7篇
-
戊三
不来
分二
第7篇
-
己一
向
第7篇
-
己二
果
分二
第7篇
-
庚一
总说
第7篇
-
庚二
别说
分三
第7篇
-
辛一
分类
分二
第7篇
-
壬一
真实分类
第7篇
中生有行及无行,趋般涅槃诸上流,
轮修禅往色究竟。彼超半超与遍殁。
余往有顶无色四,他者此生趋涅槃。
-
壬二
意义之差别
第7篇
中生上流各分三,行于色界说九种,
彼等别由业根惑。其中上流未分类,
则许为七善士趣,行善断恶不还故。
欲界命终之圣者,无有趋往其余界,
彼与转生上界者,无有遍失不练根。
-
辛二
轮番修
第7篇
最初轮修第四禅,刹那相杂而成就,
为受生及现法乐,畏惧烦恼故皆修。
断除五品唯转生,色界五净居天处。
-
辛三
宣说身现证
第7篇
-
戊四
阿罗汉
分二
第7篇
-
己一
向
第7篇
灭至有顶八品间,皆为阿罗汉之向,
断第九品无间道,彼即金刚喻等持。
-
己二
果
分七
第7篇
-
庚一
真实宣说果
第7篇
-
庚二
旁述断除所断之理
分三
第7篇
-
辛一
以何道断何地之所断
第7篇
有顶离贪依出世,其余地则依二种,
依世间道离贪圣,彼之离得亦有二。
有说依出世亦尔,已舍不具烦恼故,
解脱有顶之一半,生起上禅同不具。
-
辛二
以何地断何地之所断
第7篇
依于无漏未至定,能离一切地之贪。
胜三地由未至定,或禅生末解脱道,
上地非由未至定,圣八能胜自上地。
-
辛三
世间道之所缘
第7篇
-
庚三
智之生理
第7篇
-
庚四
沙门之摄义
第7篇
沙门之性无垢道,果即有为无为法,
彼等各有八十九,解脱道及一切灭。
有五因故立四果,果前舍道得胜果。
总集灭法得八智,以及获得十六相。
以世间道得果者,混杂持无漏得故。
-
庚五
梵轮
第7篇
彼名梵性即梵净,亦为梵轮梵转故,
所谓法轮为见道,迅速行等具辐等。
-
庚六
沙门果之得法
第7篇
欲界中获前三果,末果则由三界得,
上无见道无出离,经云此始彼究竟。
-
庚七
阿罗汉之分类
分四
第7篇
-
辛一
真实分类
第7篇
许阿罗汉有六种,前五以信胜解生,
彼等解脱观待时,不动法者不动摇,
故彼不待时解脱,彼由见至因所生。
-
辛二
法之差别
第7篇
有者初为彼种性,有者后由练根成,
四由种五从果退,并非是从初退失。
有学异生具六种,见道之时无转根。
-
辛三
退失之分类
第7篇
当知退失有三种,即得未得受用退。
佛陀唯有末受用,不动亦中余有三。
从果退者无死亡,彼不行持非法事。
-
辛四
别说转根之理
第7篇
不动法者久串习,解脱无间道各九,
见至者各一即可,无漏人中得增上。
无学九地有学六,增舍胜果得果故。
-
乙二
结尾
第7篇
二佛以及七声闻,彼九乃九根性者,
七者以根加行定,解脱二者所安立。
彼等实体则为六,如是三道各为二,
得灭定乃俱解脱,依慧即是慧解脱。
以诸等至根及果,称为有学之圆满,
依根与定圆无学。
-
甲四
宣说现证之道
分三
第7篇
-
乙一
宣说加行等四道
第7篇
-
乙二
宣说一切住地与住根之道
第7篇
-
乙三
宣说菩提分法
分七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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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以名称而分类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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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以实体而分类
第7篇
谓三十七菩提分,此由名立实体十,
即信精进念慧定,舍喜安戒正分别。
念住慧性勤真住,四神足则为等持,
宣说主体实彼等,加行所生德亦尔。
-
丙三
部类之次序
第7篇
-
丙四
本体之差别
第7篇
-
丙五
何地所摄
第7篇
一禅之中具一切,未至定则不摄喜,
二禅无有正分别,三四无喜正分别,
中间静虑亦复然,前三无色亦无戒,
除去觉支正道外,欲界以及有顶具。
-
丙六
旁述获得解信之理
第7篇
若见三谛得法戒,现证道亦得佛僧,
所谓之法即三谛,以及缘觉菩萨道,
实体为二信与戒,本体即是无漏法。
-
丙七
别说无学法
分二
第7篇
-
丁一
真实宣说无学法
第7篇
有学支中未宣说,二种解脱束缚故。
摧毁烦恼无为法,以及胜解有为法,
无学有为二解脱,所谓菩提即正智。
-
丁二
旁述断除所断之理
第7篇
将生未来无学心,由从障碍得解脱,
趋向灭尽之圣道,彼之障碍彻断除。
无为解脱称断界,尽贪欲谓离贪界,
断界即除余烦恼,所谓灭界即断事,
苦集忍智厌何断,均离贪亦有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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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分别智品
分五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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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
智之基
第8篇
无漏诸忍非为智,尽智无生智非见,
此外圣慧为二者,余为智六亦为见。
-
甲二
智之自性
分五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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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概述及对境
第8篇
智分有漏与无漏,有漏谓初世俗智。
无漏分二法类智,俗智对境为一切,
法智缘欲苦谛等,类智行境上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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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分类及差别
第8篇
彼等以谛别立四,由依四谛彼等智,
安立无生与尽智,初生即苦集类智。
由四智立他心智,不知胜地利根心,
罗汉过去未来心,法智类智互不知。
一切声闻他心智,了知见道二刹那,
麟角喻知三刹那,佛无加行知一切。
尽智则于一切谛,谓已遍知等决定,
谓我更无所知等,承许彼为无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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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定数及对治之差别
第8篇
由依自性与对治,行相行境及加行,
所作因圆立十智。修道灭或道法智,
乃为三界之对治,欲界对治非类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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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
相之差别
第8篇
法智类智十六相,俗智知此及余法,
各谛行相各为四,心智无漏亦道智,
有漏缘所知自相,乃各实体之行境。
余智唯具十四相,不摄空性与无我,
无垢十六无余相,谓有余相论中说。
行相实体为十六,彼之本体乃是慧,
及诸具缘均能取,一切有法即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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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
法之差别
第8篇
俗智三种余皆善;世俗智于一切地,
静虑六地有法智,无漏九地具类智,
如是六智亦复然,四静虑有他心智;
彼所依身欲色界,法智唯欲余三界。
灭智唯是法念住,他心智三余为四。
法道类智各缘九,苦集智境各为二,
四智对境乃十智,灭智所缘非为智。
十法对应三界法,无漏无为各有二。
世俗智除自群体,以外他法知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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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
具智之理
第8篇
无漏第一刹那时,具贪者唯具一智,
第二刹那具三智,此后四刹各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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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
得智之理
分三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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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何道得几智
分三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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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见道得几智
第8篇
见道生起忍与智,彼等一切未来得,
三类智兼世俗智,是故称谓现证边。
彼即不生之有法,依于自地及下地,
灭边所生末念住,具自谛相由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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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修道得几智
第8篇
十六刹那具贪者,得六离欲贪得七,
彼上具贪修道中,悉皆获得七种智,
胜伏七地得神通,堪达法证不动法,
轮番修之无间道,上八解脱道亦尔。
有学练根解脱道,获得六智七智或,
无间道中获六智,胜伏有顶亦复然。
尽智之时得九智,不动法者则获十,
转彼解脱末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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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
所说之余道得几智
第8篇
-
乙二
何地得几智
第8篇
于何离贪得彼时,亦得下地无漏法,
尽智亦得有漏德,诸地得前非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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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得之分类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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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五
智所摄之功德
分二
第8篇
-
乙一
不共功德
分二
第8篇
-
丙一
略说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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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广说
分四
第8篇
-
丁一
宣说力
分二
第8篇
-
戊一
意之力
第8篇
知处非处十智摄,知业果力为八智,
定等根信解界九,知遍趣行九或十,
宿住死生世俗智,知漏尽力六或十。
宿住死生依四禅,余者则依一切地。
何故唯佛称为力?因彼具有无碍故。
-
戊二
身之力
第8篇
身即无爱子之力,他师承许各骨节,
大象等七十倍增,彼之本体所触处。
-
丁二
宣说无畏
第8篇
-
丁三
宣说念住
第8篇
-
丁四
宣说大悲
第8篇
大悲乃为世俗智,资粮行相与行境,
及平等故上品故,与悲不同有八相。
诸佛资粮与法身,行利众事平等性,
彼等身寿与种姓,以及身量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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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共同功德
分二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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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略说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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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广说
分二
第8篇
-
丁一
与圣者共同功德
分四
第8篇
-
戊一
无染
第8篇
无染乃为世俗智,依第四禅不动法,
依人而生欲界惑,未生有事行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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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愿智
第8篇
-
戊三
宣说四无碍解
第8篇
法义词辩无碍解,初三次第无碍知,
名称意义与词句,第四无碍明宣说。
道自在性缘语道,本体九智依诸地,
义十或六一切地,余者则为世俗智,
法于欲界四禅具,词依欲界初静虑。
-
戊四
得法
第8篇
若不具全一不得,彼六德依边际获,
边际有六静虑边,彼者随顺一切地,
依次增上至究竟,佛外他者加行生。
-
丁二
与凡圣二者共同功德
分五
第8篇
-
戊一
分类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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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本体
第8篇
彼为解脱道慧摄,其中四通世俗智,
他心通则为五智,漏尽通如漏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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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法之差别
第8篇
五通依于四静虑,自与下地为对境,
所得由修熟离贪,他心通具三念住,
神境天耳眼唯身,眼耳无记余皆善。
-
戊四
神通所摄之功德
分二
第8篇
-
己一
宣说三明
第8篇
最后三通即为明,遣前际等无明故。
无学漏尽初二者,彼相续生故谓明。
许有学具无明心,是故经中未称明。
-
己二
宣说三神变
第8篇
神境他心漏尽通,即三神变教为胜,
此必毫无错谬成,能引利乐之果故。
-
戊五
广说第一神通
分三
第8篇
-
己一
宣说神境通
分三
第8篇
-
庚一
本体及对境
第8篇
神境乃为三摩地,从中幻化与运行,
佛陀唯有意势行,余者运身胜解行。
欲界化外四处二,色界所摄二幻化。
-
庚二
宣说化心
第8篇
能化之心有十四,定果次第二至五,
非化上界所生心,依于静虑得化心。
净定自生彼生二,以自地心能幻化,
化语由下亦可言,非佛必具幻化者。
加持令他言亡具,不稳固无余许非。
初时多心化一身,纯熟之后则相反。
由修而生无记法,俱生而得有三种。
-
庚三
神境通之分类
第8篇
-
己二
宣说天眼耳通
第8篇
一切天眼与天耳,静虑之地清净色,
恒时有依无或缺,能取远细等对境,
罗汉麟角喻佛陀,次见二三千无量。
-
己三
遣疑说余通
第8篇
俱生不能见中有,他心通则有三种,
寻思明咒成亦尔,狱初知人无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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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分别定品
分二
第9篇
-
甲一
真实定
分四
第9篇
-
乙一
正行
分五
第9篇
-
丙一
分类
分二
第9篇
-
丁一
广分
分二
第9篇
-
戊一
静虑之分类
第9篇
四种静虑各有二,其中果生前已说。
定即一缘专注善,若具从属五蕴性。
初静虑具伺喜乐,后禅渐离前前支。
-
戊二
无色定之分类
第9篇
如是无色四蕴性,远离下地而出生,
以及三种未至定,称为灭除色之想。
无色界中无有色,彼色乃由心中生。
所谓识与空无边,无所有名加行立,
低微之故称无想,其实亦非无有想。
-
丁二
摄义
第9篇
如是定正行实体,八种前七各有三,
著味相应净无漏,第八唯具味净二。
著味则具相应爱,世间之善称谓净,
彼者亦为所著味,无漏乃是出世间。
-
丙二
静虑之分支
分二
第9篇
-
丁一
因定之分支
分三
第9篇
-
戊一
善之分支
分二
第9篇
-
己一
以名而分类
第9篇
第一静虑具五支,寻伺喜乐与等持,
二禅四支净喜等,三五舍念慧乐住,
末禅具四正念舍,非苦非乐及等持。
-
己二
以实体而分类
第9篇
实体则有十一种,初二禅乐即轻安,
内等净支乃信根,违二教故喜意乐。
-
戊二
染污性之分支
第9篇
染污初禅无喜乐,二无内净三知念,
四禅无有舍念净,有谓无有轻安舍。
-
戊三
四禅立为不动之原因
第9篇
解脱八种过患故,第四静虑名不动,
八过寻伺出入息,以及乐受等四受。
-
丁二
观察果生具几受
第9篇
生之静虑依次第,初具意乐乐舍受,
二舍意乐三乐舍,四禅唯一有舍受。
第二禅等生身眼,耳识有表之等起,
皆为第一静虑摄,彼乃无记非烦恼。
-
丙三
得法
第9篇
前所未有之净定,由离贪及转生得,
无漏唯以离贪获,染定由退转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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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
由何定生何定
分三
第9篇
-
丁一
三定由何生何
分二
第9篇
-
戊一
就定而言
第9篇
无漏无间则生善,上下至第三地间,
净定无间生亦尔,兼起自地烦恼性,
染定生自地净染,亦起下地一净定。
-
戊二
就其他而言
第9篇
-
丁二
别说净定
第9篇
净定有四顺退等,依次随顺于烦恼,
自地上地与无漏,渐次生二三三一。
-
丁三
别说超越定
第9篇
与八地二相关联,超越一者顺逆式,
以不同类至第三,即是超越之等至。
-
丙五
法之差别
第9篇
静虑无色依自下,非上下者无必要,
唯生有顶之圣者,现前无所有尽漏。
有爱缘于自地蕴,净无漏定缘一切,
无色正行善行境,非为有漏之下地,
以无漏断诸烦恼,未至净定亦复然。
-
乙二
未至定
第9篇
彼等八种未至定,体净非乐非苦受。
初未至定亦有圣,有者说为具三种。
-
乙三
殊胜定
第9篇
-
乙四
等持之分类
分四
第9篇
-
丙一
以界而分类
第9篇
-
丙二
以道而分类
第9篇
无相等持灭谛四,空性无我入空性,
无愿彼外余谛相,善中无漏三脱门。
-
丙三
以出离道而分类
第9篇
所谓空性空性等,余外复说三等持,
二缘无学空无常,末缘静相非择灭,
有漏人中不动者,不摄七种未至定。
-
丙四
以作用而分类
第9篇
为成现法乐住者,即修第一善静虑,
欲得殊胜知见者,则修清净天眼通,
为得分别智慧者,则修加行所生善,
为得一切漏尽者,当修金刚喻定也。
-
甲二
定所摄之功德
分五
第9篇
-
乙一
宣说无量
第9篇
无量四治害心等,慈悲无量无嗔性,
喜为意乐舍无贪,相次愿乐离苦悦,
众平等缘欲有情,喜初二禅余六地,
有许为五不断惑,人中方生必具三。
-
乙二
宣说解脱
第9篇
所谓解脱有八种,初二不净二禅具,
第三末有体无贪,无色定善灭尽定,
微微心末无间入,由自净下圣心出。
初三缘欲摄见色,无色行境上自地,
苦谛等及类智品。
-
乙三
宣说胜处
第9篇
-
乙四
宣说遍处
第9篇
遍处十种八无贪,第四禅有缘欲界,
二遍处为无色净,行境自地之四蕴。
-
乙五
宣说彼等之理
第9篇
灭尽前品已宣说,余皆离贪加行得,
所谓无色依三界,剩余唯有人中生。
上二界由因业力,生起无色之等至,
色界所有诸静虑,亦由法尔力量起。
-
甲四
末义
分三
第9篇
-
乙一
佛法住世期
第9篇
佛之妙法有二种,教法证法之体性,
持教法者唯讲经,持证法者唯修行。
-
乙二
非为臆造且谦虚
第9篇
说此对法我多依,克什米尔有部理,
若有错误均我过,正法理量唯诸佛。
-
乙三
教诫后代不放逸
第9篇
本师世目今已闭,堪作证者多入灭,
未见真谛放肆者,以邪分别乱佛教。
佛陀已趣胜涅槃,持彼教者多随灭,
无怙无教灭德众,当今此世任意行。
既知如来正法寿,渐衰亡如命至喉,
一切污垢具力时,求解脱者莫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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