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势理
中观《中观庄严论》
定义
因此,符合有实法之自然本性的法尔理即称为事势理。由于能无误衡量有实法的正相,因而此理是不被他夺(或颠扑不破)之义。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事势理即法尔理
分类
名言量与胜义量这两者称为事势理。“火性为热”是世俗的法性或正相,“火无自性”为胜义的法性或正相。可见,此二量兼而有之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而每一个孤立的量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名言量、胜义量称事势理
麦彭仁波切在总义中也说过:名言中以名言的事势理成立,胜义中以胜义的事势理成立。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94讲记引麦彭仁波切总义:名言与胜义事势理
道次第·前行《大圆满前行》
定义
事势理:真正以理来推测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违害,完全可以成立,这种正理就叫做事势理。
大圆满前行讲解136讲解注:以理推测无有违害、完全成立之正理
菩提心·修心《入菩萨行论》
辨析
事势理就是法尔理,也就是说,一切万法的客观规律即是如此。而按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四种理最后都包括在事势理中。
入菩萨行论讲解183讲解注:事势理即法尔理,四种理皆摄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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