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许五根与五境,唯是十处与十界。
受蕴即为亲感觉,想乃执相之自性。
——世亲论师《俱舍论·分别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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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许五根与五境,唯是十处与十界。
受蕴即为亲感觉,想乃执相之自性。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眼等五根以及色等五境,在讲十二处时将其称为十有色处,因为它们能开启产生享用之门故;讲十八界时,五根及五境则承许为十有色界,这是从执著或认识享用的角度安立的。
受蕴也即自己亲身的感觉,想蕴是执著相的自性,除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有为法即为行蕴。
亲身接纳才叫做受,你只感受痛苦,而没感受到快乐,怎么能说你有乐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