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阴及想阴,行阴识阴等。其余一切法,皆同于色阴。
受阴及想阴,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皆同于色阴。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以遮破色蕴的方法类推便可了知:受阴(蕴)以及想阴、行阴、识阴等其余一切法,皆与色蕴一样无法成立。
既然色法没有,那快乐、痛苦和等舍三种感受(受蕴)也不成立;同样的道理,想蕴、行蕴和识蕴也不可能存在。既然五蕴没有,那所取的五境与能取的五根也不成立,如此一切万法也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