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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否定

中观庄严论

在本论分类:三种否定 › 非有否定 相关于:差别事与差别法 › 差别法;三种否定 › 非可能否定;三种否定 › 另有否定

定义2 条摘句

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安立法相三种否定之二

二、非有否定:某一事物的一个侧面虽然容有某一特法,但对事物的其他方面来说却不一定(不遍),诸如依赖眼根而生起的认知对境之识安立为识的法相,排除事物的所有侧面不具备的情况后周遍而安立,称为非有否定。

中观庄严论释

释注

否定不具某属性,以明定有,如声即无常

非有否定:也叫非有限制,限制词之一。即否定某一事物不具备某一属性,以说明其定有此属性时所用限制词。如云:“老黑只是神枪手。”“声即是无常。”

中观庄严论释

辨析1 条摘句

讲记以识的法相为例;遣不遍之过

因此,排除事物的所有侧面不具备的情况,可以周遍安立的那一法相———自明自知,才是识的真正法相。这就是非有否定,以此可以遣除不遍的过失。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