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
在本论分类:五法;五法 › 五法合讲 相关于:八识聚 › 八识聚合讲;三自性(本论五法摄义) › 遍计所执
定义1 条摘句
讲记释《楞伽经》五法三自性颂
颂词中的“五法”,是指名、相、分别、正智和真如。
分类4 条摘句
麦彭释《楞伽经》颂
五法即名、相、分别、正智、真如
意思是说,整个大乘的教义可以汇集在名、相、分别、正智与真如五法,遍计所执法、依他起与圆成实三自性,八识聚以及人无我法无我(二无我)中。
麦彭《中观庄严论释》
名言唯识理摄名、相、分别
名与相所包含的外界各种各样的显现在外境中根本不成立实有,之所以这样显现完全是由于阿赖耶识上存在的种种习气成熟所导致的,将这一切了知为如梦显现,即是名言的唯识之理,也就是所讲的第一理,五法中前三法可归属于其中。中观庄严论释
胜义中观理摄正智、真如
如是在名言中心本身尽管显现各种现相,实际上心的自性也同样不存在实有。因此,了达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之间的万法均是无实无生,这就是胜义中观理或者说是第二理,五法中后二法归属在其内。中观庄严论释
讲记以五法配三自性
以上已经讲了五种法,前三者名、相、分别属于轮回不清净的法,其中名和相属于遍计法,分别属于依他起;后二者正智、真如属于涅槃清净法,二种无我则可包括在圆成实中。
辨析1 条摘句
讲记释《楞伽经》五法三自性颂
整个大乘可以包括在五法、三自性、八识聚以及二无我当中,如果再进一步归纳,后三者———三自性、八识聚、二无我则可归摄在五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