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

中观根本慧论释 · 十八 观我法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十八 观我法品 › 戊二 品关联 › 己一 趋入真如性之次第 › 庚三 驳斥与教相违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八 观我法品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佛说了什么:胜义中无所诠、无心行境,故无所说

量界、限定胜义中、世俗名言中

诸佛无所说 · 本方 · 破

有法
诸佛
所立
什么也没有宣说
因
在任何时候,所宣之词的对境都不存在

心行境不存在 · 本方 · 破

因
因为远离了生灭二边

实相离言 · 本方 · 破

有法
胜义当中的(诸法实相)
所立
是遮断了一切言语
因
是所缘心的行境已经被遮断了的缘故
原段(11 段)

对方如果对方又提出:既然诸佛于我与无我二者都没有宣说,那么又宣说了什么呢? 原段 ›

本方如果在胜义中的随一所诠等存在,则所谓的“宣说”也可以存在。但是因在任何时候,所宣之词的对境都不存在,所以诸佛所立什么也没有宣说。 原段 ›

对方为什么没有宣说呢? 原段 ›

本方因为,如果心的某一行境存在,则可以宣说,但这种所宣言辞的趋入之境都不存在。(又怎么可以宣说呢?) 原段 ›

对方为什么心的行境不存在呢? 原段 ›

本方因因为远离了生灭二边。 原段 ›

本方由此可见,在世俗名言中,如果具有善巧方便的佛陀没有以方便之法对不可思议的法性进行诠释,又有谁能够现量证达呢?谁都无能为力。所以,佛陀首先遵循世间法则,建立了区分器情世间因果差别等等的一切蕴界处存在的论点,并认为与其相一致的观点都是真实的;随后又宣说了“一切非真实”的观点;针对部分所调化者,又宣说了这两种观点;观待于有少许残余的此二见串习遮障没有放弃的所调化者,为了让他们通晓真如法性,又宣说了二者皆无的道理。对于除却了一切遮障的所调化者而言,就无需可说了。 原段 ›

本方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 原段 ›

本方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 原段 ›

本方因此,在胜义当中的(诸法实相),所立是遮断了一切言语,即以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的。如果追问其缘由,则因是所缘心的行境已经被遮断了的缘故。 原段 ›

本方为什么被遮断了呢?因为一切法无生无灭的寂灭法性,是等同于涅槃的,不属于言说以及分别念之境。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