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释九 观本住品破斥观察
整理领受者三世皆无,有无分别亦不成
后有成无因 · 本方 · 破
如果在(已见)之后存在,则需要有没有领受者的所领受在之前存在,这样也会成为无因
同时亦无 · 本方 · 破
- 所立
- 在(正见的)同时,(领受者)的本体也是不能存在的
- 因
- 我们可按照前面所宣说的:分别各自的成立不可能一起等推断方式进行破斥
原段(6 段)
本方见等无本住,今后亦复无。 原段 ›
本方以三世无故,无有无分别。 原段 ›
本方领受者人我在未见之前、正见之时、已见之后都不存在。 原段 ›
本方首先,在所领受的(见法)之前,(领受者)存在的说法已经被驳得体无完肤;其次,应成如果在(已见)之后存在,则需要有没有领受者的所领受在之前存在,这样也会成为无因,其道理相同;再次,所立在(正见的)同时,(领受者)的本体也是不能存在的,对于这一点,因我们可按照前面所宣说的:分别各自的成立不可能一起等推断方式进行破斥。 原段 ›
转述领受者人我的所谓“有”以及“无”的分别,都是不存在的。正如《显句论》所云:“若汝以为:如此这般,岂非确定无人我耶?何人声称:‘因见法之不存在,故人我亦不存在’之论?汝等岂非以言过之法(遮遣人我之存在)乎? 原段 ›
转述此虽乃吾等之主张,然汝等尚未通达其真义也。此言乃因对治与‘其本性不具’‘人我亦非真实’之论相左,安立‘人我以实有之自性者而有’之谬论,并遮止于其自性之过分耽著而言,并非为立无实之论。此(有无之立宗)二者皆需抛弃。所言‘于有实之耽执’及‘于无实之耽执’,其自性皆了不可得,如此则何人可分别有无哉?”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