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广释第54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行善何以得乐:不共因与名言中的自然法则
量界、限定名言中
善得乐果 · 本方 · 立
- 有法
- 断除三门恶行、发菩提心、行持善法
- 所立
- 会有乐果
- 因
- 因为前者是得乐果之不共因的缘故
- 喻
- 由稻谷种子只能产生稻谷苗芽
同是自然规律 · 本方 · 立
- 有法
- 行善得乐、行恶得苦
- 所立
- 也是自然规律
- 因
- 你不可能说出原因,只能说这是自然规律
- 喻
- 火是热性
例稻谷种子、火是热性
原段(3 段)
问者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断除三门恶行、发菩提心、行持善法所立会有乐果,而杀害众生不得乐果呢? 原段 ›
本方答曰:因因为前者是得乐果之不共因的缘故,犹如喻由稻谷种子只能产生稻谷苗芽一样。名言中诸法都有自己特定的法相,比如,名言中水的法相永远是湿性,不可能时而变成干性,时而变成其他性;火的法相永远是热性,离开热性的火绝对不会有,这是名言的自然法则。同样,做善事永远具有让众生获得安乐的本性,而杀害众生永远无法得到乐果,也是一种自然法则。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能把喻火是热性的原因讲出来,我们就告诉你善法永远得乐、恶法永远得苦的原因,但因你不可能说出原因,只能说这是自然规律。既然如此,我们同样可以说,行善得乐、行恶得苦所立也是自然规律。事实上,只有佛陀才能把其中的原理讲出来,除此之外,谁也说不清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