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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善事永远具有让众生获得安乐的本性,而杀害众生永远无法得到乐果,也是一种自然法则

中论广释 · 第54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以理证广说 › 癸一 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 › 子一 业之安立 › 丑一 宣说善业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论广释第54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答行善何以得乐:不共因与名言中的自然法则

量界、限定名言中

善得乐果 · 本方 · 立

有法
断除三门恶行、发菩提心、行持善法
所立
会有乐果
因
因为前者是得乐果之不共因的缘故
喻
由稻谷种子只能产生稻谷苗芽

同是自然规律 · 本方 · 立

有法
行善得乐、行恶得苦
所立
也是自然规律
因
你不可能说出原因,只能说这是自然规律
喻
火是热性

例稻谷种子(主论证喻)、火是热性(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问者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断除三门恶行、发菩提心、行持善法所立会有乐果,而杀害众生不得乐果呢? 原段 ›

本方答曰:因因为前者是得乐果之不共因的缘故,犹如喻由稻谷种子只能产生稻谷苗芽一样。名言中诸法都有自己特定的法相,比如,名言中水的法相永远是湿性,不可能时而变成干性,时而变成其他性;火的法相永远是热性,离开热性的火绝对不会有,这是名言的自然法则。同样,做善事永远具有让众生获得安乐的本性,而杀害众生永远无法得到乐果,也是一种自然法则。 原段 ›

本方如果你能把喻火是热性的原因讲出来,我们就告诉你善法永远得乐、恶法永远得苦的原因,但因你不可能说出原因,只能说这是自然规律。既然如此,我们同样可以说,行善得乐、行恶得苦所立也是自然规律。事实上,只有佛陀才能把其中的原理讲出来,除此之外,谁也说不清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