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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证 · 现观庄严论

从凡夫的角度,通达十法就通达一切法的说法不合理

现观总义 · 第02课 u32–38。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现观总义第02课 u32–38破斥辨析

整理破:摄万法的分类不使每个知者遍知:资粮菩萨与三性两例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所破一些人

量界、限定从凡夫的角度、除了极利根者、虽然善、不善、无记三法可以涵盖一切法

十法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只要能通达十法,就能通达一切所知[万法]
因
因为在“所缘一切法”当中,就已经摄集了一切万法

十法 · 本方 · 破 · 限定:从凡夫的角度

所立
通达十法就通达一切法的说法不合理
喻
这是善、这是恶、那是无记

例资粮道菩萨(举例)、善、不善、无记三法(举例)

原段(7 段)

转述此时又有一些人认为:只要能通达十法,就能通达一切所知[万法]。因为在“所缘一切法”当中,就已经摄集了一切万法。也不一定。 u32

转述有些人有点过分,他们认为通达发心等十法,就能通达一切万法。 u33

本方对此从两方面回答:从佛陀的角度讲,通达十法就能通达万法,因为在深度方面,十法包括万法;但从广度方面,了知十法就了知万法,比较困难。所以华智仁波切回答:不一定。 u34

本方譬如:在修习菩萨道之时,虽然缘于诸道,并修习了一切万法之空性等等,但仅以此理也不能彻底通达一切万法。十法与一切万法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u35

本方这是以比喻说明。菩萨在修道过程中,比如说一个资粮道菩萨,他所缘的对境是所有圣道,并且修持的也是万法皆空之理。可是这样修,除了极利根者,是否能完全通达一切法?不能。所以,虽然从深度上讲十法可以涵盖一切法,可是对每个人来讲,通达所缘十法就能通达一切法,这不一定。 u36

本方(再譬如):在取舍善、不善与无记三法之时,即使必须了解此三法,而此三法本身也包含了一切万法,但仅仅了知此三法,也还是不能通达一切万法。(由此可见,仅以此理并不能通达一切万法。) u37

本方这又是一个比喻:虽然善、不善、无记三法可以涵盖一切法,但仅了解这三法,这是善、这是恶、那是无记,也并不能通达一切万法。所以《中观四百论》和《显句论》中都讲:利根者通达一法空性,可以通达一切法之空性,但这是指利根而不是所有人,如果所有人都能如此,那一切众生都成了中观应成派。所以,从凡夫的角度,通达十法就通达一切法的说法不合理。当然对佛陀而言,从因、从对境都能说明,通达十法就可以表示通达一切法。 u38

另见 q01-002(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