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观庄严论疏第四品 正等加行回应问难与答节选
整理辨:胜义不可言说不排名言断得:以对方自许的菩提为不遍反例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所破有实宗
量界、限定在胜义中不可言说、但在名言中
大乘的此修道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在不可说为四边之任何一种有实法的胜义自性中
- 有法
- 大乘的此修道
- 所立
- 不可能有所断、对治、减少、增加
- 因
- 大乘的此修道也在胜义中不可言说
- 喻
- 犹如虚空中的青莲花一样
大乘的此修道 · 本方 · 立 · 限定:虽然是胜义的自性,但在名言中
- 所立
- 完全能够成办断治、减增等所欲求之事
- 喻
- 如同你们有实宗自己共称的尽智和无生智的菩提一样
例虚空中的青莲花、尽智和无生智的菩提
原段(3 段,节选)
转述对方辩论道:一般来说,在不可说为四边之任何一种有实法的胜义自性中,不可能有增减的安立,为此依靠所说的“具此自性的修行”之道如何能断除所断违缘,又如何获得对治清净法。如果运用具二支的论式来说,即不可言说的任何法,不可能有所断、对治、减少、增加,这一点决定(遍),犹如虚空中的青莲花一样,大乘的此修道也在胜义中不可言说。如此对方依靠胜义而不可能有断、得,进行损减的辩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如同你们有实宗自己共称的尽智和无生智的菩提一样,大乘的此修道虽然是胜义的自性,但在名言中,完全能够成办断治、减增等所欲求之事,菩提也具备真如空性的法相,修道也具备真如的法相,因此经中承许断治减增的差别极富合理性。所以,“你们辩方的观点不遍”的答复,是脱离无之损减的善巧讲解。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