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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也需观待果才可名为因,二者如同父子,必须相互观待才可立名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68(第十五品 破有为相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 广释胜义谛 › 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 总破有自性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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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68(第十五品 破有为相品)破斥应成式

整理因果如父子相互观待而立,故无自性,因灭果生亦不成实;甲操杰大师以幻术前三种观者喻凡夫、圣者后得与根本慧。

相互观待(即观待)

因果 · 本方 · 破

所立
由此应知二者并非有自性存在,唯是观待假立
因
因也需观待果才可名为因,二者如同父子,必须相互观待才可立名

生灭 · 本方 · 破

所立
皆不可成立有自性
因
而因果既无实体

例父子(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若时离其因,无别所成果, 原段 ›

尔时生与灭,理皆不可成。 原段 ›

以正理观察,诸法正在显现时,若离其因,则不会别有所成的果,所以尔时果生与因灭,依理皆不可成立有自性。 原段 ›

以胜义理观察,缘起因果所摄的一切有为法,在生起过程中,若离其因则无其果。观待其特定因缘,才会有果法的显现,因因也需观待果才可名为因,二者如同父子,必须相互观待才可立名,所立由此应知二者并非有自性存在,唯是观待假立。因而因果既无实体,依彼等成立的生灭——因灭果生等,所立皆不可成立有自性。于真实中,诸法皆无生灭来去,佛经中言:“人与士夫及有情,生已死亡全无生,诸法体性空如幻,外道诸众莫能知。”真实中无生无灭,名言中诸法性空如幻,而外道诸愚痴者于此难解难见。于诸注疏中,此处对这些正理皆有广说。甲操杰大师于注疏中以比喻言:如幻师变化男女等形象,虽然无有实体,但会使观者有三种不同认识。其中被幻术所迷惑者,见幻化执为实有,并生起贪嗔等想,同样凡夫异生为无明所迷惑,执著缘起幻相实有,并依之而生贪嗔苦乐等;二者,幻师自己虽见所幻现的男女等形象,却不会执为实有,同样已了知诸法如幻无自性的圣者,于后得位中虽然幻相不灭,然已了知如幻,决定不会生实执;三者,不为幻术所迷惑者,则全然不见其男女种种形象,同样已断尽一切无明迷惑的圣者根本慧前,全然无有世俗迷乱相。究竟实相中,虽无任何世俗迷乱相,然未至圣者根本智现前的境界,世俗显现依然会相续不灭,麦彭仁波切说“没有任何破现象的中观派”,仁达瓦大师说:“于名言中,诸幻化境的显现没有必要破,也破不了。”对此应详加区分,了知根本果中观与后得道中观的区别。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