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65(第十五品 破有为相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若许因中虽然有果,尚需生起,应成已生的法还需再生
整理生若实有,因中无果如兔角不生,有果则复生无穷无义,不能以生相立有为实体。
无果 · 本方 · 破 · 限定:所以许果——有为法成实
- 所立
- 因缘不可能有生起彼等的能力
- 因
- 果于因中本来无有
有果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许因中虽然有果,尚需生起
应成已生的法还需再生,如是有无穷、无意义等多种过失
例兔子本来无有角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有为法是有自性,因为彼等存在生住灭的能相。 原段 ›
本方最后无而生,既无何能生; 原段 ›
本方有则本来生,故有岂能生。 原段 ›
本方若因于最后刹那坏灭时,可生起无有的果法,而果法于因中既然无有,又怎么能有自性的生?若因中有果,则果本来就已生起,因此已有的法岂能再生? 原段 ›
本方以生等能相的存在,推证有为法是实有,这种推理不能成立。有为法若实有生等能相,那么它是以何种方式生起,具体说在因生果的过程中,因中有果还是无果呢?若许果法由因生起,因位中本来无有果法存在,而是在因法变灭最后一刹那现前果,就像稻种生芽一般,种子灭坏的刹那即有芽破壳而出,这种承认不合理。因果于因中本来无有,既然本来无有,它又如何生起呢?就像虚空中本来无有鲜花,兔子本来无有角,石女本来无有儿子,不管如何也无法使彼等无有的事物生起,所以许果——有为法成实,那么所立因缘不可能有生起彼等的能力。如果说因中有果,也不可能成立有生,以果法本已具足,早已生起,怎么还会有生的需要呢?若许因中虽然有果,尚需生起,应成应成已生的法还需再生,如是有无穷、无意义等多种过失。在中观自宗看来,一切有为法唯是梦幻般的缘起法,其生住灭皆非有自性,故而都可以藉因缘显现,若有少分自性,一切生灭现象即不可能存在。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