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62(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4
若许瓶子实有,则应许一切八微所成的法是瓶子
整理八微自相实有不变则各粗色生因全同,瓶因同应令一切八微果皆瓶。
所破经部行人
瓶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许瓶子实有
- 因
- 以一切法的生因完全相等故
则应许一切八微所成的法是瓶子
原段(4 段)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无差, 原段 ›
唯一类是瓶,余非有何理。 原段 ›
在一切瓶等粗大色法的体性上,色等八微的性相无有差别,而只有一类是瓶,其余的不是,这有什么道理依据呢? 原段 ›
经部行人许色香等八微是实有无分的微尘,依彼等和合,可以生起实有的聚体,如宝瓶、柱子等法。这种观点若成立,一切粗大色法的体性,应成无有丝毫差别。因为色等诸微性相若实有,则于一切色法上,不会有性相的变化,比如说瓶子上的八微与柱子上的八微,其性相应完全相等,既然八微完全相同,那么有什么理由将其中一种八微和合体称为瓶子,而其他的柱子、土石等不是瓶子呢?若许瓶子实有,应成则应许一切八微所成的法是瓶子,因以一切法的生因完全相等故。如果不敢如是承认,则色等八微能和合生起实有瓶的观点,也就同样不能承认。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