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8(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四大种因色若实有,应该是能见到的法,可见的法没有见到,显然可以成立它并不存在
整理破大种因色实有立果色:若有可见因色应眼能见,实际不见,能立不成。
量界、限定应该是能见到的法
原文提及的量现量
因色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对方若以大种因色实有的观点,成立眼识所取色境是实有
应成眼识能取大种因色
因色 · 本方 · 破
- 所立
- 故因色实有的立论不成
- 因
- 而实际中眼识不能取大种因色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色处是实有,因为因色——四大种实有故。 原段 ›
本方如离于色外,不见于色因, 原段 ›
本方若如是二体,何故眼不取。 原段 ›
本方如果离开色法以外,则不能见到地等四大种色因,若这样的果色与因色二体都实有存在,以什么原因眼识不能现见二者呢? 原段 ›
本方若对方提出,以四大种实有存在,色境应自相存在,四大种是因色,因色既然存在,其果色外境也就实有不虚,应该为眼识现量缘取。对这种立论,可以观察,在色法以外,并不可以见到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所谓的因色只是依果色而假名安立,除了果色之外,并无别别实有的因色。如果按对方所许,因色实有,果色也是实有,如是在一个色法上存在两种实体,这是不合理的。因色与果色如果实有,那人们在见色法时,又为什么不能现见二者各自的自相呢?比如说,当你见柱子时,除果色柱子外,并不可能见到另外有四大种因色的存在。四大种因色若实有,应该是能见到的法,可见的法没有见到,显然可以成立它并不存在。所以,对方若以大种因色实有的观点,成立眼识所取色境是实有,应成应成眼识能取大种因色,因而实际中眼识不能取大种因色,所立故因色实有的立论不成,如是色境实有的观点也无法成立。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