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7(第十品 破我品)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3
神我若需眼根等帮助才可执著外境,它即不应许为常法,若为常法,即不应说需外缘帮助
整理以常法无需外缘,破数论神我常有而依眼根受境
所破数论外道
神我 · 本方 · 立 · 限定:神我若需眼根等帮助才可执著外境
- 所立
- 它即不应许为常法
神我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神我是遍享外境之常我
那么它也无需任何它缘恒常如此
例火、燃料薪柴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若许我是无情色法,则有上述过失,而我等数论师许我为有情识思维的常有神我,所以没有任何过失。 原段 ›
本方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原段 ›
本方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原段 ›
本方如果许我是有思维的常法,那么在受用境时需眼根等外缘帮助则成邪执;就像说火是常住法,则不需缘助的燃料薪柴等事。 原段 ›
转述数论外道认为,许常有无情我是不应理的,神我应是常有自在的有情我,神我由其思维觉慧能遍享自性所生的其余二十三谛所知法,神我在受用外境时,须以眼根等外缘为助缘等等,这些观点在《如意宝藏论》等一些论典中有较详的介绍,此处不作赘述,而主要针对彼等许神我常有的观点进行遮破。若神我思体是常有法,能遍享一切外境,那么常法即应恒常独有,无有执著外境与不执著外境的变化。如果神我是遍享外境之常我,应成那么它也无需任何它缘恒常如此,因此说常我需要依眼根等外缘的帮助才可享受外境,这种说法是谬执邪计,因常法的存在怎么会需依它缘的帮助呢?这就像人们如果说火是常住之法,那么火即不依靠任何燃料永恒存在,如果需要燃料等因缘相助,火才能生起存在,火也就不是常住之法。同样,神我若需眼根等帮助才可执著外境,所立它即不应许为常法,若为常法,即不应说需外缘帮助。若许神我思体为常,又云彼需外缘相助,如是错乱颠倒之说,诚为智者所笑之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