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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而有的思维种子绝不可能无依而有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45(第九品 破常品)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别破有为法常 › 破解脱实有 › 破外部许我体是解脱所依 › 破有思功能所摄的解脱是常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破数论师计思所摄的解脱是常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5(第九品 破常品)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2

如果说解脱时神我虽存在而无有思维,便与无有神我相同

整理有思无境则无用,无思则神我不存,两支破数论解脱神我

所破数论外道

神我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解脱的神我无有思维

所立
既许无有思维,则神我也不存在
因
因彼等许神我与思维是等遍,就像火与热一样是同一体性,不可分离

神我 · 本方 · 立

所立
纵然有思维能力也只能像白痴一样,起不到半点作用
因
他已无有任何可思维缘依之境

例火与热(主论证喻)、空中楼阁(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若依我等数论派所言,涅槃是有所依的,因为自性与神我各别异体时,则大等流转生死,最后神我了知自性后,则一切变异隐没于自性之中,唯有神我存在,此即为解脱的我。 原段 ›

本方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 原段 ›

本方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原段 ›

本方神我于境远离爱欲而解脱生死时,汝许彼有思维又有什么功德呢?如果说解脱时神我虽存在而无有思维,便与无有神我相同。 原段 ›

转述数论外道许一切所知法摄为二十五谛,其中神我是一种意识,是常有法,能享受一切现象等等,自性是其余二十三种现象之因。最后由神我思维认识实相,舍弃对诸现象的爱欲得到解脱时,二十三种现象融入自性,唯独剩下解脱的神我。若解脱真是如此,那你们所谓的解脱所依之神我,已离开对五唯五大等二十三种现象的思维执爱,此时他无有一切能享受的对境,既无有思维享受之对境,那么这种神我的意识思维又有什么功用呢?因他已无有任何可思维缘依之境,所立纵然有思维能力也只能像白痴一样,起不到半点作用。无有作用的法如同虚空一般,自体尚无法成立,若将这样的法承认为解脱所依,诚然不能成立涅槃实有。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解脱的神我无有思维,所立既许无有思维,则神我也不存在。因因彼等许神我与思维是等遍,就像火与热一样是同一体性,不可分离,思维不存在,则神我也成了子虚乌有之法,不能作为解脱的所依,既无所依,则能依涅槃也就如同空中楼阁,不可能实有存在也。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破有思功能所摄的解脱是常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5(第九品 破常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

依我而有的思维种子绝不可能无依而有

整理依前证解脱无我,破凭思维种子保住神我的救答

所破数论外道对比甲操杰论师

思维种子 · 本方 · 立

所立
依我而有的思维种子绝不可能无依而有
因
而实际上在解脱位不存在任何我
喻
如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神我 · 本方 · 立

所立
神我亦不能许有,如是思维种子也就不能承认有存在
因
然而既不能许有思维存在,“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例皮(主论证喻)、毛(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在解脱位时,虽然无有真实了知外境的思维,但是有不知境的思维种子,所以神我存在。 原段 ›

本方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原段 ›

本方无我则于有,思维亦非有。 原段 ›

本方若在解脱位时实有所依的我,则容许有思维的功能种子存在;然而实义中无我,则对流转三有与否的思维也非有。 原段 ›

转述数论外道许神我得到解脱时,虽无思维作业,然而并不能说完全没有思维,因为思维功能的种子仍存在,以此也就没有解脱位神我不存在的过失。这种辩驳无法成立,上述内容中已用教证理证进行了观察,于解脱分位时不存在任何五蕴我或离蕴我。若解脱位时有我,那么所谓的思维种子也不妨有其存在所依之处,因而实际上在解脱位不存在任何我,喻如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立依我而有的思维种子绝不可能无依而有。甲操杰论师以另一种方式注释此颂:本颂初二句为内道论师的辩驳,以解脱位无我故无思的推理破斥外道;第三句是外道反驳:若无我则无有解脱,如是一切众生将永无解脱而流转于三有,如是有种种过失,因此应许解脱位有我;第四句是内道的破斥:若神我解脱位实有存在,亦不能许有思维的存在,如上偈所破,因然而既不能许有思维存在,“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所立神我亦不能许有,如是思维种子也就不能承认有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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