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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必须有变异,才有可能作为其余法的生因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42(第九品 破常品)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 › 别破有为法常 › 破时是常 › 变异与常相违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变异与常相违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2(第九品 破常品)破斥观察连讲 1/2

诸法必须有变异,才有可能作为其余法的生因

整理由生果须变动饶益,破时间常住而能生万法

时间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时间是常住不变的法

应成:它应成与诸生长枯萎现象毫无关系,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能许为诸现象之因

时间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时间是万物的生因

应成:那时间必定要有变化作业

例青稞种子(主论证喻)、石女儿(举例)

原段(4 段)

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 原段 ›

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原段 ›

诸法必须有变异,才有可能作为其余法的生因,如是有变异生灭的因法,难道能得名为常住不变吗? 原段 ›

外道许时间是万物卷舒现象的生因,而作为生因,不可能是常有法。某法要作为他法的生因,即因和果之间,必须要具备能饶益所饶益的关系,因是能饶益、生起果的法,果是因所饶益的对象,因要饶益果,必须要有作业变化,有变化才有生果的功用。比如说青稞种子,它要产生苗芽,自身必须要发生变化运动,然后其芽胚才有可能生长出苗芽,如果种子本身没有作业变动功能,它就不能成为苗芽的种因。同样,若时间是万物的生因,应成那时间必定要有变化作业,既有变化运动作业,那么它怎么能够称为常住不变的法呢?如果时间是常住不变的法,应成它应成与诸生长枯萎现象毫无关系,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能许为诸现象之因,如《释量论》中说过:“被刀伤黑者,药愈合相属,何用无关木,不应知为因。”若许时间是万法生因,那就非得许它有变异动作不可,如是则坏外道自宗所许。如果彼等坚持许常有时间法能生诸现象,此诚然如同许无变虚空能生万法,石女儿能作种种事一般,为何等可笑之劣论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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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与待因生相违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42(第九品 破常品)破斥观察连讲 2/2接着破要连上下读

诸法若不待因缘自然生长,那么安立常恒实有的时为诸法生因,实是毫无道理

整理以不待因自然生与安立时因相违,破补救时常能生

所破一些外道

时间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诸法若不待因缘自然生长

应成:那么安立常恒实有的时为诸法生因,实是毫无道理

原段(4 段)

若本无今有,自然常为因, 原段 ›

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原段 ›

如果许本无今有的万物现象生起,以自然常住为因,既然承认诸法是自然造化不待因缘,那么于彼等建立能生因则为妄立。 原段 ›

转述一些外道认为,时间虽无变异具常恒性,然不能以此推翻它不是万法的生因。他们认为本无今有的苗芽等法,其生长枯萎等是一种自然造化,不需观待其他因缘,唯以自然常住的时间为其生起基础,也即许时间虽是无变异的常法,然而依彼可以自然生起本无今有的苗芽等法。分析彼等观点,其实是在承认诸法自然生灭无需因缘饶益,以此补救彼等“常恒不变异的时为万法生因”立论之缺点。这种补救也无法成立,诸法若不待因缘自然生长,应成那么安立常恒实有的时为诸法生因,实是毫无道理。某法若不观待因缘,自然地生住变异,即是无因有生,如果还要为它安立一种能生因,这明显是迷妄无理的愚行。而且所生的苗芽等,若是本来无的法,那又如何会成为有法呢?如《入菩萨行》中云:“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无论从哪方面观察,这种许“自然常为本无今有诸法的生因”的观点,唯是妄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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