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有些外道说:佛陀(有法)非遍智(立宗),是士夫故(因),如趋入各道之人(喻)。这种推理不能成立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26(第五品 明菩萨行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 › 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之轨则 › 正说菩萨行 › 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26(第五品 明菩萨行品)破斥观察

整理以一异观察及同等理破是士夫故非遍智之因

同等理

所破有些外道

原文提及的量非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佛陀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佛陀
所立
非遍智
因
是士夫故
喻
如趋入各道之人

有法 · 本方 · 破 · 限定:其诤依有法(佛陀)与所立法(非遍智)是一体还是异体?若是一体

所立
则不能成立所诤事与所立法
因
因二者一体

有法 · 本方 · 破 · 限定:若有法与立宗二者异体

所立
那也不合道理
因
因二者是不同异体法

非遍智 · 本方 · 破 · 限定:是一体

有法
非遍智与士夫
所立
即不能成立为因

非遍智 · 本方 · 破 · 限定:是异体

有法
非遍智与士夫
所立
如是也无法成立其推理
因
则宗与因毫无关系

声 · 本方 · 反诘

所立
汝吠陀宗所立声为常有是非量
因
以声故
喻
如疯狂者之声

外道 · 本方 · 反诘

所立
汝等外道非婆罗门
因
有手故
喻
如捕鱼人

例瓶子(举例)、柱子(举例)、疯狂者之声(主论证喻)、捕鱼人(主论证喻)

原段(1 段)

转述有些外道说:佛陀(有法)所立非遍智(立宗),因是士夫故(因),喻如趋入各道之人(喻)。这种推理不能成立,以因明推理观察,其诤依有法(佛陀)与所立法(非遍智)是一体还是异体?若是一体,所立则不能成立所诤事与所立法,因因二者一体,就像瓶子不能成为瓶子的差别法,也即不能说瓶子不是瓶子。若有法与立宗二者异体,所立那也不合道理,因因二者是不同异体法,就像瓶子与柱子,如果推证瓶子非柱子,这种说法毫无意义。从另一方法观察,外道以“是士夫故”的因,想成立其立宗,那么非遍智与士夫是一体还是异体呢?是一体所立即不能成立为因;是异体,因则宗与因毫无关系,所立如是也无法成立其推理。再以同等理破析,按外道宗所言推理,我们也可回击:所立汝吠陀宗所立声为常有是非量,因以声故,喻如疯狂者之声。因为外道在前面所立“佛陀非遍智”之推理,没有分开总体与别体,于此也以同等理回驳,以破坏其“声为常”之宗。再举一例,也可说:所立汝等外道非婆罗门,因有手故,喻如捕鱼人。如果外道不承认这种推理,那么其“佛陀非遍智,是士夫故”,自然也不能成立。如是错误的逻辑推理,存在于许多人的相续中,诸对上师三宝疑惑不生信心者,往往是以这类似是而非的推理所致。因此诸人应力察相续中的谬误,而反复思维这些妙法,以因明推理建立从胜出最胜,佛陀是遍智,三宝是究竟皈依处等信心。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