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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不能惩治他人,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中观四百论讲解 · 中观四百论讲解19(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 › 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 破由权势而生骄傲 › 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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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19(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对方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1/2要连上下读

问曰:不能惩治他人,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整理对方认为国王唯有猛厉治罚他人,才有威势名望、死后得大名称,故应严罚他人。

名称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因
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
原段(1 段)

对方问曰:不能惩治他人,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因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所立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20(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威望名称实际无有丝毫功德,不能减轻他的任何痛苦果报。

整理以死后名不能减恶果、屠狗者亦有威势的同等过失,破为威名残害众生。

名称 · 本方 · 立

所立
不能减轻他的任何痛苦果报
因
对其恶业无有任何减少作用

我慢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自己若因无有少分功德的权势威名而傲慢

应成:那么诸凶悍的盗贼、屠夫等人,也可生起傲慢

例屠夫(主论证喻)、贫女(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国王命终后,名称无少德, 原段 ›

无德与屠狗,何无大名称。 原段 ›

国王命终之后,其名称无有少分能灭罪业的功德,既无功德,则不会有真实的大名称,如果无德也能带来大名称,那么屠夫在狗面前施威,他为何没有大名称呢? 原段 ›

国王在世时,如果他具足威势,能以强力惩治不服从者,以此而暂时会得到一些威望名称,但是这种名称在他死后一点用处也没有。比如说一个恶王,生前他以残暴的手段杀害一切反对者,使全世界的人都闻其名而变色,这种威势名声也算够大了,然而恶王死后,不管其名声如何大,因对其恶业无有任何减少作用,威望名称实际无有丝毫功德,所立不能减轻他的任何痛苦果报。无有丝毫功德意义的威望,其实与那些杀狗的屠夫一样,屠夫在所屠杀的狗等旁生前,其威势也可算是到了极点,狗等旁生一见到就会吓得簌簌发抖,而不管屠夫如何威风,他都不会有任何令人称羡的名称,这种威势也只有罪业,而没有功德。同样,一个国王为了威望而残害众生,只是愚痴的作为,在他死后,这些作为不但无有功德,而且也不可能留下什么大名称,就像历史上那些臭名昭彰的恶王一样,死后只有一个为世人所鄙夷唾骂的臭名,与长久堕入恶趣的苦果。 原段 ›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富人的女儿死了,富人为她举行极为隆重的葬礼,用了大量金银财宝陪葬。当时有一名贫女看见后非常羡慕,她想:这位女人死后能够得到如此隆重礼遇,也能得到许多财宝,我也应该死去,以求得到这些。于是她立即自杀。国王为了后世名望而惩罚很多人,其实与此愚昧的贫女自杀一样,不可能得到任何所愿的结果。因此,国王不应以自己有权利惩治他人而骄傲,这种权威不会有任何利益,月称菩萨说:“如诸恶国王,因名起傲慢,则诸恶盗贼,为何不起慢?”诸以权势而傲慢者应当思维,自己若因无有少分功德的权势威名而傲慢,应成那么诸凶悍的盗贼、屠夫等人,也可生起傲慢,而这无论如何也不应理,自己当认识我慢过失而彻底断除骄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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