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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造业者不可言说的我是受报者,束缚时的它是解脱者,则以前的它应成恒常性

释量论•成量品释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三 宣说当得之灭谛 › 辛二 遮彼不容之疑虑 › 壬二 有我缚解不合理 › 癸二 不可说我无有彼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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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二 不可说我无有彼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

作为不可说是无常的法,它不是任何法的因,因为能生的因决定是刹那性

整理不可说我非无常不能作因,常无常皆非则实体不成

所破犊子部

非无常非因 · 本方 · 破 · 限定:作为不可说是无常的法

所立
它不是任何法的因
因
因为能生的因决定是刹那性

俱非无实体 · 本方 · 破

所立
这样的我不可能是作者
因
因为相违的有实法不曾成立一个事物
喻
如同石女儿一般
原段(6 段)

本方不可说无常,彼非任何因, 原段 ›

本方于不可说者,缚解皆非有。 原段 ›

对方犊子部声称:束缚解脱与业因果的所依我需要存在,既不可说它是常有,也不可说为无常。 原段 ›

本方驳:作为不可说是无常的法,所立它不是任何法的因,因因为能生的因决定是刹那性。所以,如果不是无常,又怎么是作者与受者束缚解脱的所依呢?不能作为这些的任何依处。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认为:既不是无常也不是常有,故而无有你们所说的两种过失。 原段 ›

本方驳:对于不可说为任何法者,虽然称为束缚和解脱,可是无论如何都不存在,只是词句的说法而实际上成为束缚解脱所依尘许也不存在,因因为相违的有实法不曾成立一个事物,因此喻如同石女儿一般,所立这样的我不可能是作者。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如果造业者不可言说的我是受报者,束缚时的它是解脱者,则以前的它应成恒常性

整理答「无不可说我,则作者受者非一,失毁因果」:自性不变无坏灭,智者称常;若作者即受者,我应成常;另译:若许为造业者之因,即成无常。

不变即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造业者不可言说的我是受报者,束缚时的它是解脱者

因
对于任何法的自性没有从前面的自性中转变为其他而无有坏灭,了知正理的诸位智者共称为常性的名言

应成:则以前的它应成恒常性

因即无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决定承认造业者的因

应成:那显然就成了无常

原段(4 段)

本方自性无坏灭,智者谓常性, 原段 ›

本方故舍此惭见,说彼为常有。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假设不可言说的我不存在,则造业者与受报者是一体不合理,由此就失毁了因果,束缚、解脱的阶段是他体的缘故,精进修道无有意义。 原段 ›

本方驳:如果造业者不可言说的我是受报者,束缚时的它是解脱者,应成则以前的它应成恒常性。因对于任何法的自性没有从前面的自性中转变为其他而无有坏灭,了知正理的诸位智者共称为常性的名言,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运用所谓常有之名言的基础。因此,舍弃相违摄于一个事物的惭愧之见,说那个我始终是常有和前面的承许相比,前者好些。因此,如同儿戏般耽著词句有什么用呢?虽然口口声称这样说,但实际上成为束缚、解脱之所依这样的我不可能存在。或者,如果决定承认造业者的因,应成那显然就成了无常,翻译成:“自性有坏灭,智者称无常,故舍此惭见,说彼为无常。”通过如此宣说灭相,也将了解寂相等灭谛的其余相。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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