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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根非生心

释量论•成量品释 · 连讲 3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申一 遮破 › 酉二 无推理 › 戌二 破彼 › 亥一 破由具根身所生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午二 后际相续随存理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3节选

仅此并不能证明后世不存在

整理答顺世「死心不结生,如罗汉终识」:对方不许有阿罗汉,喻无意义;「是死心之故」是不定因,非能立。

所破顺世外道徒

末心后心无相违 · 本方 · 立

所立
必将结生
因
这两者没有不并存相违及互绝相违的情况

死心否后心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平凡人死心
所立
不产生自果后世之识
因
是死心之故
喻
就像承许阿罗汉的死心一样

借宗非证 · 本方 · 破

所立
仅此并不能证明后世不存在
因
因为你们承许说世间中并没有阿罗汉

例阿罗汉的死心(对方喻)

原段(13 段,节选)

本方末心与他心,结生有何违? 原段 ›

本方生命泯灭的死心——最后刹那的心与后世的他心结生有什么相违之处呢?(最后刹那的死心及后世的他心)因这两者没有不并存相违及互绝相违的情况,为什么不结生呢?所立必将结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何故许罗汉,彼心无结生? 原段 ›

本方岂非已跟随,量不成义宗? 原段 ›

对方顺世外道徒声称:“何何彼死心,他世无随存,因是死心之故,如罗汉终识。”平凡人死心作为有法,所立不产生自果后世之识,是死心之故。喻就像承许阿罗汉的死心一样。 原段 ›

本方驳:你们所运用的比喻没有意义,你们凭什么理由认为阿罗汉临入灭的心没有结生呢?佛教徒所说的离爱等理由你们并不承认,因因为你们承许说世间中并没有阿罗汉。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但是因为你们自己承认。 原段 ›

本方驳:难道你们自己已经跟随具有以正量不成之义的其他宗派了吗?所立仅此并不能证明后世不存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若彼离因故,何故不说彼?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我们并不是单单跟你们随宗派而建立比喻的,因为在死时远离产生彼心的因——呼吸、根等。 原段 ›

本方那么,一开始你们为什么不说出“远离因”的那一因(理由),而偏偏说“是死心之故”不定的因。为什么没有说出后世之心非远离因的这一道理,因此它不是能立。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亥一 破由具根身所生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应成式连讲 2/3

具根非生心

整理若一根生意,意应唯取一境、根不取时意应无;诸根生识功用各异,也非全根生一意,意由前同类生。

量界、限定意识

一根应唯取一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单独的眼根是意识的因

应成:意识也成了只是明了缘取色法

根不取则意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那个根在没有缘取的时候

应成:意识就成了不存在

全根缺一不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真是这样,那么一个根不取对境时

应成:意识也将荡然无存

全根取应意明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所有根都缘取对境时

应成:产生意识也需要具有一切对境的明现

诸根功用异非一意识因 · 本方 · 破

所立
并不是由所有根产生一个意识
因
那些根产生各自识的功用不同

意自类而不待根 · 本方 · 立

所立
意是由自己前面的同类相续产生而不观待根这一点是成立的
因
对一切对境含糊不清而执著义共相的意有分别,也不观待任何根识而存在着
原段(5 段)

本方如识成取故。具根非生心, 原段 ›

本方生识用异故,亦非一切生。 原段 ›

转述假设对方说:具有根的身体是意识的因,那么请问每一个根是因还是所有根聚合是因。如果说每一个根是因,那么单独的眼根是意识的因,则如同眼识一样,应成意识也成了只是明了缘取色法,然而这并不一定,因为意识能够判断所有对境,即便眼根不存在但分别色法的意识依然存在。同样,耳等其余所有根也可依此类推。因此,具有根,无论其中任何一根并不是不离开缘取对境而产生意识,倘若是,则那个根在没有缘取的时候应成意识就成了不存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明明与现量相违。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五根合起来产生意识。 原段 ›

本方驳:那么,由于因那些根产生各自识的功用不同,眼产生缘取色法的眼识而不会产生缘取声音的耳识等,它们是互不观待而产生不同的果,可见,也所立并不是由所有根产生一个意识。假设真是这样,那么一个根不取对境时,应成意识也将荡然无存,所有根都缘取对境时,应成产生意识也需要具有一切对境的明现,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因对一切对境含糊不清而执著义共相的意有分别,也不观待任何根识而存在着。因此,所立意是由自己前面的同类相续产生而不观待根这一点是成立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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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二 破由无根身所生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应成式连讲 3/3

无有根的头发、指甲等没有心的缘故,并不是由无根的他者中产生意识的

整理无根身生意亦不成,头发指甲应知境

所破顺世派

无根身无意识 · 本方 · 破

所立
并不是由无根的他者中产生意识的
因
无有根的头发、指甲等没有心的缘故

无根有心发爪知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无根的身体有心

应成:头发、指甲等也需要缘知对境

无能立坚持须同许他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没有能立也一口咬定有

应成:顺世派也要承认自己的体内也有从恶趣和他世间转生的士夫和阿罗汉了

原段(3 段)

本方无心故非他。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是由无根的身体中产生意识的。 原段 ›

本方驳:因无有根的头发、指甲等没有心的缘故,所立并不是由无根的他者中产生意识的,因为意识是心而(头发、指甲等)无有心。假设无根的身体有心,则应成头发、指甲等也需要缘知对境,但这是绝不可能的,所以你们的观点没有任何能立。如果没有能立也一口咬定有。那么应成顺世派也要承认自己的体内也有从恶趣和他世间转生的士夫和阿罗汉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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