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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量的自在天并不是众生的作者

释量论•成量品释。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乙二 是故说佛为正量 › 丙二 破许自生量他宗 › 丁二 遮破具量自在天 › 戊一 观察彼常无常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应成式

整理常者不能次第生,待缘变易与无常均破自生量

科判关联观察彼常无常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观察彼常无常(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观察彼常无常破
    本范围起讲处:释量论•成量品释
    本条运用:驳:常法是不会有依靠外缘变异的情况,因为何时何地都不可能观待外缘,因为某些外缘行相也不能利益它,如果自体观待他缘、外缘对它能帮助,显然就成了无常。假设说自在天是无常法,那么你们所说的“自生量”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没有作为量的能立。同样,是唯一的作者也不具备任何能立的正量。

常因不能次第生 · 本方 · 立 · 限定:由常有的自在天所生

有法
具有正量的自在天
所立
并不是众生的作者
因
如此显现的所有法都是依次产生的

待缘受益则无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自体观待他缘、外缘对它能帮助

所立
显然就成了无常

无常失自生量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说自在天是无常法

所立
你们所说的“自生量”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
没有作为量的能立
原段(6 段)

本方次第产生者,由常生非理, 原段 ›

本方不容观待故,缘非能利故, 原段 ›

本方无常亦无量。 原段 ›

本方具有正量的自在天所立并不是众生的作者,因为因如此显现的所有法都是依次产生的,由常有的自在天所生终究不合道理,因为常法不可能有次第性起作用的差别。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常法也观待俱有缘以后才次第产生果。 原段 ›

转述驳:常法是不会有依靠外缘变异的情况,因为何时何地都不可能观待外缘,因为某些外缘行相也不能利益它,如果自体观待他缘、外缘对它能帮助,所立显然就成了无常。假设说自在天是无常法,那么所立你们所说的“自生量”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因没有作为量的能立。同样,是唯一的作者也不具备任何能立的正量。 原段 ›